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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坪月租7千元!新莊副都心凍漲47年 「未列這條款」租金翻30倍

新莊副都心288坪土地凍漲47年,月租僅7000元。(示意圖/東森房屋提供)

新莊副都心288坪土地凍漲47年,月租僅7000元。(示意圖/東森房屋提供)

在這個物價、房價飛漲的時代,新北市新莊區288坪土地月租竟然只要7千元!緊鄰新莊副都心、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的光陽電子公司,於1975年向湯姓地主租賃化成路某巷弄200多坪土地蓋廠房,並以當時地價約定每個月租金繳納7千元,直至今日已「凍漲」47年。不過,湯姓地主辭世後,其繼承人向法院聲請調漲租金,也因當時雙方合約並未簽訂租期,新北地院判決光陽電子公司須從去年2月起「月繳21萬3272元」,等同直接漲租30倍。

湯姓地主過世後,這塊288坪土地交由一對堂兄弟繼承,2人認為雖然該處位於工業區,但緊臨新莊副都心,交通便利、生活機能條件佳,當年與光陽電子簽的是「不定期租賃契約」,約定每月租金7千元(約每坪租金24元),一年共計8.4萬元租金,不足以繳納13萬2346元的地價稅。

不動產估價師鑑估指出,土地每月租金目前應為每坪740元,然而光陽電子堅稱原告方所提出的鑑定金額太高,並稱其中部分土地是道路用地,不應該列入租金計算。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光陽電子租地時並未與老地主約定限期,況且近年來台灣地價行情不斷上漲,該地段半徑1公里內兼具公園、市場、銀行、郵局、醫院、學區,還鄰近捷運幸福站等公共設施。判決光陽電子須從去年2月起,依鑑定結果(每坪租金應為740元)的價格,每月給付21萬餘元租金給原告。

法官審判指出,288坪土地上所蓋的3層樓建物,總面積達612坪,符合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且可獲得一定的經濟價值與盈利。再者,光陽電子租用該地是作為商業使用,每月僅付7千元租金,顯然不符合市場租地行情,因而判准調漲租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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