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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愛盲基金會董事長公款採購自肥 判囚10月確定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圖/報系資料照片)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圖/報系資料照片)

2011年擔任愛盲基金會董事長兼執行長的謝邦俊,花費基金會公款向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採購大量產品,台灣高等法院駁回謝的上訴,依背信罪將他判刑10月確定。

檢方起訴指控,謝邦俊指示基金會人員辦理採購品項,但遭李姓財務主管以數量過多,且交易對象有利益衝突之疑慮,不同意審核通過,但他趁對方請假時,指示其他人員調整採購數量,交由代理主管審核通過。

謝男未依愛盲基金會財務支出申請辦法提交董事會決議,擅自決行通過採購案;他另使基金會實質向他的公司採購,形式上卻又以妻子的公司作為交易名義人,將基金會原已核定報價金額提高,使經基金會支付189萬1000元給妻子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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