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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單正妹超商被脫褲指侵 惡男遭訴續押

無業的高雄37歲李姓男子,在鳳山區某超商搭訕正妹被拒,竟直接脫掉對方褲子,以手指性侵得逞後逃逸。高雄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等罪將李男起訴。(圖/讀者提供)

無業的高雄37歲李姓男子,在鳳山區某超商搭訕正妹被拒,竟直接脫掉對方褲子,以手指性侵得逞後逃逸。高雄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等罪將李男起訴。(圖/讀者提供)

高雄一名無業的37歲李姓男子,上月5日凌晨2時許,在鳳山區某超商搭訕正妹被拒,竟直接脫掉對方褲子,以手指性侵得逞後逃逸;沒想到事隔不到3小時,李男竟又折返同一家超商偷飲料,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遭收押至今。高雄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等罪將李男起訴。

起訴文指,7月5日凌晨2時許,李男走到住家附近超商,見正妹獨自1人便上前搭訕,遭拒絕後就直接將對方拉到一旁企圖性侵,一旁女店員見狀忙勸阻,卻未遭理會,李男趁勢用身體壓住落單正妹,一邊用下體磨蹭,一邊拉下對方褲子用手指性侵得逞。直到另1名男客人剛好走進店裡,李男才提著褲子落荒而逃。

沒想到事發後3小時,李男竟又折返超商偷東西,被正在查案的警方發現,準備上前盤查李男卻不願配合,甚至拳腳相向,直到警方拿出辣椒水潑灑才將他制伏。警方偵訊時,李男供詞反覆,承辦檢察官依超商監視器畫面,及被害人指認等證據,認為他犯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大,且於公共場所對不認識的路人隨機犯案,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將他聲押獲准至今。偵查時檢方傳喚李男的家人作證,並表示李男原本在桃園工作,6月初才搬回高雄;但李男曾在6年前到精神科就診,平時看不出有其它異樣。檢方偵查後將李男依性侵、妨害公務等罪起訴,移審法官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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