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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立委不用功?蔣萬安再嗆陳時中 問疫苗合約保密條款是否有「例外規定」

蔣萬安今天嗆陳時中,疫苗採購合約明明有例外條款,同意國會監督,為何他堅持合約不能公開,還要封存三十年,遮遮掩掩,難道其中是有什麼貓膩嗎?(圖/蔣萬安競總提供)

蔣萬安今天嗆陳時中,疫苗採購合約明明有例外條款,同意國會監督,為何他堅持合約不能公開,還要封存三十年,遮遮掩掩,難道其中是有什麼貓膩嗎?(圖/蔣萬安競總提供)

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衛福部採購疫苗資料已經被列為機密、最高保密期限是到民國140年才會解密,質疑到時候陳時中已經100歲了,立委也已經選過八屆,就算資料解密後證實有弊端,立委再調查也已超過刑法追溯期限,痛批行政部門嚴重侵害國會行使監督權限,時任防疫指揮官及衛福部長的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陣營則強烈反擊,堅持相關作為都是為確保台灣買得到疫苗,甚至還像在野黨喊話,「別當個無理取鬧的巨嬰」。

對此,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今天表示,對於立院去年召開機密會議,調閱衛福部採購疫苗相關資料的過程,他就是疫苗苗調閱小組召集人,最清楚整個調閱的過程、開會的情形,也只有實際有參與秘密會議的委員,才了解當時開會情形。

蔣萬安說,當時立委討論該如何調閱疫苗資料的時候,執政黨就藉由人數優勢,一直阻擋疫苗調閱小組成立,國民黨立委積極、努力一直要求成立,但民進黨立委在相關審查作業要點上面,仍百般的刁難。最後在野立委要求一定要完整公開相關採購合約,他們還是阻撓;所以因民進黨堅持有保密條款,要經過遮蔽,國民黨立委才退一步表示「先把文件送來再來看」。

蔣萬安說,他當時就發現,疫苗採購合約保密條款裡面,其實有例外規定,只要是買方國家所規定的法定事項,包括政府、國會要監督等買方國家法律有規定的部分,就能公開詳細資料,不算洩密,寫得非常清楚。在他看到有例外規定後,也當場提出,要求衛福部引用保密條約的「例外規定」,提供國會完整公開的相關疫苗採購合約,但是陳時中支支吾吾、不了了之,最後也沒有結論。

蔣萬安也反問陳時中,既然已經質疑他(蔣萬安)「為何去年不抗議(合約資料塗黑),當時沒抗議就是失職!」,那麼他也要問陳時中,為何疫苗合約保密規定有例外條款,他在秘密會議中就已要求引用,公開完整合約資料,陳時中卻不同意「這部分他們為何故意不談,堅持送過來的合約文件都是塗黑遮蔽,這叫什麼公開透明?」

蔣萬安強調,其他國家政府都有向國會完整報告,民間團體如鴻海、慈濟等也都有公開相關資料,為什麼陳時中就是不敢公開疫苗採購合約,完全做不到他常常要求別人的「公開透明」?他要求民進黨政府,儘速向國人清楚說明採購的過程,包括採購價格、到貨數量、到貨期程等,供外界檢視,「為什麼要遮遮掩掩,把它封存30年,這是讓人民最不滿、最憤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