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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箏王子涉猥褻女學生 「高嘉瑜事件」讓她站出來

士林地院認為古箏王子張男猥褻女學生沒悔意,重判3年4月。(圖/報系資料照)

士林地院認為古箏王子張男猥褻女學生沒悔意,重判3年4月。(圖/報系資料照)

被稱為台灣古箏王子的張姓男子,涉嫌猥褻女學生小芳(化名)後,與小芳父母以分期賠償9萬6000元達成和解,卻沒按期履行,小芳直到「高嘉瑜事件」爆發才得知張男賴皮不完成賠償,決定提告。士林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重判張男有期徒刑3年4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已婚張男2014年起指導當時未成年的小芳彈古箏,2015年6月13日下午4時許,張男在教室上課時,佯稱要調整小芳彈琴姿勢,竟把鹹豬手從小芳肩膀上方伸進她的上衣領口內,再往下深入內衣揉捏小芳胸部。小芳母親得知女兒受害後,與先生找張男算帳,雙方達成和解,張男分24期賠償9萬6000元,張男卻只付7期、共2萬8000元就賴帳了。

小芳母親為了避免女兒因張男賴皮一事而再度受傷,第一時間未告知小芳,直到2021年12月間,一家人談論「高嘉瑜事件」,母親才說出張賴帳男實情,小芳決定提告。

士院審理時,張男雖承認曾付錢,卻否認強制猥褻,辯稱小芳上課時嚴重彎腰駝背,他才會用左手敲打她的腰背,小芳當下沒有不適或反對。張男強調,當初簽和解書,是因為小芳的父親打電話說要讓他身敗名裂、訴諸媒體,小芳媽媽更在他的太太面前說要教訓他,他為了保護名譽,避免讓他20幾年彈古箏的努力付諸流水,才同意賠償並簽和解書。

不過張男辯詞未被士院採信,且案發後是張男主動打電話要求和解、希望高抬貴手,雙方才簽立和解書。小芳在事發兩年後,回想受害經過還會反胃,洗澡時也不敢照鏡子,不斷搓洗自己的身體到破皮,「覺得自己很髒」。士院審酌張男明知小芳未滿14歲,竟為滿足私慾而猥褻她,考量他始終否認犯行,還辯稱受到脅迫才簽和解書、至今仍未道歉等情形,依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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