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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內竟藏千萬大麻園 毒蟲夜店買種子當起自耕農

警方於淡水1處民宅內查獲現場76盆大麻植栽及栽種工具。(圖/新北市刑警大隊提供)

警方於淡水1處民宅內查獲現場76盆大麻植栽及栽種工具。(圖/新北市刑警大隊提供)

新北市31歲柳姓男子有多項毒品前科,他為了吸毒不擇手段,竟從夜店購入大麻種子後,並在住宅大樓內栽種,新北警方獲報後深入調查,果然在其住處查出76盆大麻和栽種工具,市值上千萬元,警方懷疑他除自用外,也販賣大麻成品,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新北市刑警大隊日前接獲線報指出,有人疑似在住宅大樓內栽種大麻,經長期查訪蒐證後,於上個月底持搜索票會同淡水分局、刑事警察局偵八大隊,循線追查位於淡水一處民宅內擁有高達76盆的大麻及栽種工具。

因大麻數量過多,警方懷疑柳男除自用外,也販賣大麻成品,目前正全力追查可能留向。(圖/新北市刑警大隊提供)
因大麻數量過多,警方懷疑柳男除自用外,也販賣大麻成品,目前正全力追查可能留向。(圖/新北市刑警大隊提供)

經調查後發現,柳男是從夜店購入大麻花並採取大麻種子,再從網路上學習相關種植技術,將自家當成開心農場般,大量種植大麻。不過柳男為了省錢,其生長燈瓦數較普通生長燈來的少,導致其大麻形似營養不良,但現場搜查出高達76盆大麻,市值將近1000多萬,顯然已超出自用數量,因此經方懷疑有部分大麻成品流出市面,正全力追查其可能流向。

警方提醒,大麻為我國現有列管第二級毒品,施用大麻者,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栽種大麻為毒品者,不論自用或他用,都將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栽種大麻罪,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國人仍應遵守法令,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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