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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高雄浮屍」有違法之嫌 雙律師湯詠瑜批國民黨「非常殘忍」

湯詠瑜說,柯身為教授卻近期頻繁對「高雄浮屍事件」大做文章,這樣的舉動令人遺憾。(圖/湯詠瑜團隊提供)

湯詠瑜說,柯身為教授卻近期頻繁對「高雄浮屍事件」大做文章,這樣的舉動令人遺憾。(圖/湯詠瑜團隊提供)

針對國民黨近日為了替國民黨籍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輔選,在各種選舉場合不斷用錯誤的數據批評高雄的進步。前新苓市議員候選人湯詠瑜說,柯身為教授卻近期頻繁對「高雄浮屍事件」大做文章,這樣的舉動令人遺憾,認為柯志恩不該消費亡者、更不應該渲染浮屍案件,如此作法顯不利於相關防治,且這些說法已涉嫌觸犯自殺防治法,更不用說講出這種話「非常殘忍」。

湯詠瑜表示,柯志恩及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本就不應該「帶頭」拿亡者做文章,基於自殺防治的立場,也不應該公布地點、渲染相關案件,柯志恩等人如此的輕率言論十分不利於政府一再宣導的「自殺防治法」。

湯詠瑜更以律師的角度分析,列舉自殺防治法第16條明文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下列事項:第一項即為教導自殺方法或教唆、唆使、煽惑民眾自殺之訊息;第二項則是詳細描述自殺個案之自殺方法及原因;第三項為誘導自殺文字、聲音、圖片或影像資料;第四項規定是毒品物質或其他致命性自殺工具之銷售情報;第五項規定則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助長自殺之情形。」及自殺防治法第17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廣播、電視事業違反前條規定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第二項更指出「前項以外之宣傳品、出版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違反前條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負責人及相關行為人新臺幣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前條規定之物品、令其限期移除內容、下架或其他必要之處置;屆期不履行者,得按次處罰。」

湯詠瑜律師說,柯志恩等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怎能為了選舉帶頭拿「浮屍悲劇」當引子,渲染相關案件已涉違反自殺防治法,又拿錯誤或不完整的數據扭曲、攻擊高雄的治安狀況、經濟發展、教育品質和幸福感,這樣的言論無疑是為了攻擊而攻擊,讓人看了十分遺憾更覺得殘忍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