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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崧食品疑改標過期食品轉賣 檢方命負責人、會計各30萬、15萬交保

台中地檢署將涉嫌販賣過期食品的立崧食品張姓負責人、廖姓會計各以30萬、15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將涉嫌販賣過期食品的立崧食品張姓負責人、廖姓會計各以30萬、15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立崧食品廠被前員工檢舉,長期改標過期食品再賣,不料立崧竟聽到風聲,在市府人員查核前清空冷凍櫃,疑似投訴遭洩密。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昨天漏夜偵訊,今(5日)凌晨認定張姓負責人、廖姓會計,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各以30萬、15萬元交保。

台中一名羅先生指控,立崧食品長期要求員工將已過期的食品標籤撕下,換貼未過期標籤後出貨,還疑似將過期食品販賣給家樂福、知名直播主丟丟妹等人,時間長達4年。他向台中市府食安處檢舉後,老闆突然將放在冷凍庫的過期商品清空。

立崧食品張姓負責人澄清絕無販售過期食品,反控前員工借錢不遂才遭報復。台中市府食安處昨天下午到立崧食品蒐證調查,家樂福則澄清,2019年後就終止與立崧食品合作,丟丟妹則透過律師澄清,並無向立崧食品進貨有疑慮的商品,如果立崧食品涉及欺瞞,將依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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