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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子」恐淪黑戶 莊瑞雄:應盡速設立防範機制

立法委員莊瑞雄今日於立院質詢中提到,異國婚姻離異後一方單獨攜帶未成年子女返回母國,造成「台灣之子」流落海外成為當地「黑戶」的情形。(圖/莊瑞雄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莊瑞雄今日於立院質詢中提到,異國婚姻離異後一方單獨攜帶未成年子女返回母國,造成「台灣之子」流落海外成為當地「黑戶」的情形。(圖/莊瑞雄辦公室提供)

立法委員莊瑞雄於今(13)日立院質詢中提到,台灣異國婚姻數量逐年遽增,針對部分離異後的家屬單獨攜帶未成年子女返回母國,可能造成流落海外的「台灣之子」成為當地「黑戶」,莊瑞雄對此要求內政部盡速進行相關防範機制的設立,避免影響孩子的受教育權、醫療保障以及未來的就業問題。

「據統計國人與非本國籍結婚者占了15.8%,而外籍配偶中在取得國籍後與國人離婚的比例高達2成5」,莊瑞雄表示,離異後將未成年子女帶回母國,造成「台灣之子」成為當地「黑戶」的情形,以越南為最大宗,粗估有超過4000人,印尼則居次。

莊瑞雄說,目前有不少的「台灣之子」由於屬台灣籍,在當地無法正常入學,也沒有醫療保險,甚至可能成年後無法正常找工作,這樣的情形以越南最多,其次則是印尼。莊瑞雄指出,原因可能是因我國出境管制並未要求父母單獨一方帶未成年子女出境時需取得另一方配偶的同意,以致異國婚姻家庭的孩子,一旦父母婚姻失和,就可能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莊瑞雄提到,近期曾協助處理印尼配偶將未成年子女帶回印尼不歸的案件,當事人雙方並未離婚,女方藉返鄉探親的名義帶子女出境後就此失聯,後續是透過台商居中在當地幫忙,從10多年前結婚面談的資料中才找到女方的娘家,逐步確定小孩平安,現正設法安排回國。

其實歐美國家對於這樣的情況已設有防範機制,意即父母要單獨帶未成年子女出境時需要有另一方的授權,莊瑞雄認為,國門即將重新開放,建議內政部應積極研議相關防範方案,只需行政命令,無須經修法冗長過程便能立即見效。

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詢時表示,目前的出國管制方案為當事人雙方如正在訴訟中,沒有配偶同意無法逕自帶未成年子女出國,確實存在若無訴訟便能夠帶未成年子女出國的漏洞。徐國勇也說,但由於此部分涉及遷徙自由,是否能夠不必透過修法而採子法來處理,內政部將會盡速進行跨部會研議,以補全現有規範不完全的地方,保障每一位「台灣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