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三重醉男酒醉撞2車還打算落跑 熱心民眾報警逮人

莊姓男子肇事之後,將車輛直接丟在路中間,打算直接攔計程車離開。(圖/翻攝畫面)

莊姓男子肇事之後,將車輛直接丟在路中間,打算直接攔計程車離開。(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1名莊姓男子(46歲),昨(27)日下午15時許,和友人飲酒之後仍開車上路,行經重新路與中寮街口時,當時路口為紅燈,但他卻沒有減速,直接撞上正在等紅燈的計程車、機車,造成曾姓騎士(20歲)全身多處擦挫傷。但是莊男肇事後,竟沒有留在現場,而是想要攔計程車離開事故現場,被其他民眾制止後,他還步行要離開現場,民眾尾隨在後,步行到分局門口時,民眾進入分局向值班員警報案,並將莊男攔下,全案訊後,警方將莊男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13:23 黃耀賢

一、案由:公共危險交通事故案

二、案發時間:111年10月27日15時44分

三、案發地點:三重區重新路與中寮街口

四、案情摘要:

本分局獲報上述時地有車禍,立即派員前往,肇事駕駛莊男(46歲,酒測值0.46)於員警到達前,已自行至本分局陳述事故過程,經了解為莊男駕駛自小客行徑重新路與中寮街口時,路口紅燈未減速,直行撞擊到等紅燈車輛,一部計程車(駕駛陳男 69歲)及一部機車(駕駛曾男20歲)造成騎士曾男身體多處擦挫傷。

五、處置作為:

(一)經調閱監視器發現莊男於肇事後,欲攔計程車離開事故現場時,為其他民眾制止後步行離開現場民眾尾隨在後,步行至分局門口時民眾進入分局向值班員警報案,並將莊男攔下,立即通知線上警力到達現場處理。

(二)全案訊後將莊男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