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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怒吼「我爸和我前女友上床」…路過民眾驚訝猛看 父不忍了

洪男在公眾場合喊「我爸爸和我前女友上床」,結果被爸爸提告。(示意圖/PAKUTASO)

洪男在公眾場合喊「我爸爸和我前女友上床」,結果被爸爸提告。(示意圖/PAKUTASO)

台北一名洪姓男子今年初與父親在外發生爭執,結果竟喊出「我爸爸和我前女友上床」,引起在場民眾注意,因此被父親提告誹謗。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洪男確實有將誹謗言論散布於眾的意圖,因此判洪男3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今年1月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幫弟弟辦理事務,結果在現場因與父親意見不同發生爭執。政風室劉姓主任得知糾紛後到場排解,並引導眾人至櫃台旁民眾接待區。怎料到,洪男竟當眾人面前脫口「我爸爸跟我前女友上床」等,結果被父親提告誹謗。

洪男辯稱,「我只是跟政風室主任講,我沒有誹謗犯意。」洪男的律師也說,本案誹謗言論純粹是洪男在回應劉姓主任的詢問,無散布於眾之意圖,也非專以貶損名譽為目的,又本案誹謗言論是事實,且事涉公益。

法官審理後認為,案發地點為公共場所,屬於開放空間,且檢視監視器畫面,雙方在爭執時,有民眾經過觀望,因此洪男自有將本案誹謗言論散布於眾之意圖,而以此貶損其父親名譽之故意,判洪男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