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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早餐店女店員偷錢被逮 假意看筆錄真奪槍!3警壓制全掛彩

彰化1名早餐店女店員偷錢被逮,未料她在派出所製作筆錄時竟試圖奪員 警身上配槍,3名員警上前壓制通通掛彩。(圖/警方提供)

彰化1名早餐店女店員偷錢被逮,未料她在派出所製作筆錄時竟試圖奪員 警身上配槍,3名員警上前壓制通通掛彩。(圖/警方提供)

彰化1名早餐店店員徐女(27歲)今年9月間因偷竊收銀機內3千元被逮,未料在派出所偵訊時,她竟假裝看電腦筆錄內容,下手搶奪警員身上配槍,警員發現後將徐女推到牆邊,其他同僚見狀加入戰局,連徐女母親也跟著大混戰,造成3名警員紛紛掛彩。警方表示,警槍內有12發子彈,所幸未遭搶走釀成大禍。全案依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回顧案情,今年9月間,徐女在任職的早餐店內竊取3千元現金,當場被其他員工發現報警,員警將她帶返所偵訊。未料,製作筆錄時,徐女突然起身佯裝看電腦上的筆錄內容,趁警員接電話不注意,試圖搶走其配槍,員警及時制止,用手護槍並將徐女推往牆邊,雙方發生扭打,其他2名警員見狀也加入戰局。

壓制過程中,由於徐女不斷掙扎,3名警員通通掛彩,包括肩膀脫臼、雙手擦傷,最終仍將徐女制伏,警槍也未被搶走。

警方表示,當天徐女試圖抽拔警員配槍,幸賴警員即時發現制止,且槍套設有卡榫,配槍安全入套無虞。而混亂間,3名警員受到輕傷,並非徐女毆打警察。案經彰化地院判決,徐女將偷來的3千元發還;另依《竊盜罪》、《竊盜未遂罪》及《傷害》等罪,判處應執行拘役9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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