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元元爆前閨密偷錢反遭求償100萬 最終判決出爐

E奶女神元元(左)爆前閨密Mia偷錢,反遭求償100萬判決出爐。(圖/翻攝自元元、Mia的IG)

E奶女神元元(左)爆前閨密Mia偷錢,反遭求償100萬判決出爐。(圖/翻攝自元元、Mia的IG)

擁有34E好身材的「呆萌女神」元元(吳婕安),遭「Rakuten Girls」前成員陳甯亞指控,吳女說陳偷錢等,陳提民事訴訟向元元求償1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認定吳女只是陳述自身及朋友經驗,難認其有妨害名譽之意,判吳女免賠確定。

陳女提告表示,吳女在IG發表並轉發不實言論,貶抑她社會評價,致她形象受損,工作大受影響,她因名譽權受侵害而受有非財產上損害50萬元,及收入減少所失利益50萬元,吳女須賠償她100萬元。

高院認為,2人糾紛起源於陳女多次竊取吳女名牌皮夾、金錢、二手拍賣之價金等物,陳因不滿吳懷疑並向其詢問而對外詆毀吳的名譽,經吳女表示將公開一切,陳女才坦承,並表示願賠償吳女及發文道歉,陳女短暫發文道歉後隨即刪除,並開直播稱「我的心不是黑的,我不說、不澄清,不代表承認了」等語,吳女後來才刊登或轉發相關言論。

高院指出,陳女自承有竊取吳女之金錢,其為求自保,乃對外先為毀謗吳女,吳女也確遭網友留言攻擊,吳女只是以其自身經驗結合友人及網友之資訊而為發言,難認有何妨害名譽可言,判決免賠確定。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