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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修法不必列學歷?藍委反制提案 凡學歷遭撤、酒駕「終身禁參選」

立委林為洲今日提案修改選罷法,明訂酒駕、賄選有罪判決確定,以及「曾犯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經撤銷學位確定」,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圖/報系資料照)

立委林為洲今日提案修改選罷法,明訂酒駕、賄選有罪判決確定,以及「曾犯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經撤銷學位確定」,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圖/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蔡適應等人近日提出修法,主張選舉公報不應強制要求揭露候選人學歷,獲得多位民進黨立委連署,昨日在程序委員會闖關,即遭國民黨及民眾黨聯手檔下。對此,藍營除痛批「這算什麼檢討」外?也提出對案反制。

針對綠委提案主張選舉公報「不一定」要記載學歷,國民黨台北市立委補選候選人王鴻薇今天也痛批,綠委修法真的是大笑話,選舉公報就是要提供更多資訊給選民參考,選民也本來就有知的權利,為何不能讓選民知道?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天也舉行記者會,提出修法對案,明定「假論文若被判定抄襲,終身不得參選」。

黑金議題成為外界關切重點,政院通過「選罷法」修正草案,綠委也一併提對案,主張選舉公報不必強制列候選人學歷,引發在野黨譁然。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今日也「參戰」、針對綠營提出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修正選罷法,增列「凡學位遭撤銷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林為洲指出,他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僅要排除「黑、金、槍、毒」參選公職,並新增酒駕、賄選有罪判決確定,以及「曾犯學位授予法第十七條,經撤銷學位確定」,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林為洲表示,在候選人抄襲論文、沒有被大學系所認定抄襲前,學歷欄都會標註碩士、博士等學歷,包括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桃園市長鄭文燦、民進黨立委蔡適應等人,過去選舉時,學歷都有寫在選舉公報,很多選民可能就是因為他們是台大碩士,或博士學歷而給予支持,但他要問大家,選舉公報學經歷能造假嗎,這是非常嚴肅且嚴重的問題,嚴重程度甚至不亞於黑金議題,他因此提修法,讓學位遭撤銷者,終身不得參選。

林為洲還說,全民與政府都強調酒駕肇事零容忍,但為何依然有政治人物輕率酒駕?如果讓愛酒駕者參選公職選舉,變成民意代表監督政府,他們也能「監督警政單位」,由愛酒駕者監督警政單位,會發生什麼結果,民眾能接受嗎?林維洲說,他無法接受,因此呼籲朝野立委及社會大眾力挺他的修法草案,別打假球。

林為洲強調,他的修法版本並非全球特例,外國也有類似作法,例如英國規範就超級嚴格,明訂不論輕重罪,只要有刑事判決確定,候選人就終身不能參選,因此他自認草案內容很合理,也符合社會大眾期待,他也完成連署,將送入立院程序委員會、希望能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