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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女警紀淑如被檢舉勾引人夫醫師 她怒告妨害名譽獲賠

前國手紀淑如遭到一名女子指控勾引人夫醫師,侵害到她的配偶權,紀淑如反告發現對方只是女友。(圖/報系資料照)

前國手紀淑如遭到一名女子指控勾引人夫醫師,侵害到她的配偶權,紀淑如反告發現對方只是女友。(圖/報系資料照)

曾獲雪梨奧運銅牌的前跆拳道國手紀淑如,目前在高雄市當警察服務大眾,卻被一名何姓女子投訴她侵害配偶權,勾引一名已婚男醫師,還當面嗆她「到處拐人家的老公」,讓紀淑如怒告對方妨害名譽,如今法院判決出爐,何姓女子必須賠償紀淑如的名譽權。

紀淑如反告女子指控她勾引人夫並造成精神侵害,最後勝訴對方需賠償她2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紀淑如反告女子指控她勾引人夫並造成精神侵害,最後勝訴對方需賠償她20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前國手紀淑如被一名何姓女子指控,看診時和一名男醫師發展超越醫病關係的感情,甚至回診時送餐給對方,這讓何姓女子認為侵害配偶權,甚至曾打電話要紀淑如,不要與醫師男友繼續往來,但沒有得到置理,因此打電話到市刑大投訴。

據《自由》報導,紀淑如受到投訴影響遭到調查,也認為這樣的說法對警界形象不妥,怒告何女侵權損害求償百萬。何女到案後否認指控,並表示雖然該名醫師已離婚不是人夫,但她與對方交往多年,而她並非投訴檢舉紀淑如,而是希望直屬長官可以勸導紀淑如。

法官最後認為,刑警大隊進行內部調查後,查無何女所指控之事,並表示若警察人員若有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將依情節嚴重性予以申誡、記過懲處,但何女根本不是男醫師配偶,因此無侵害配偶權的問題。而紀淑如名譽受貶損,加精神上受到侵害,因此判決紀淑如勝訴,何女需賠償精神損失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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