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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女神」爆不倫…甜喊人夫「寶寶」挨告 1說法惹怒法官:天馬行空

一名被吹捧為「正能量女神」的網紅爆不倫。(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名被吹捧為「正能量女神」的網紅爆不倫。(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一名被吹捧為「正能量女神」的網紅鄭女2020年與周姓已婚男同事發生不倫戀,2人交往長達2年,平時以「寶寶」、「老公」互稱,還多次單獨出遊,大膽行徑讓女方友人看不下去,透過臉書向元配爆料。事後,周男向妻子坦承出軌,反遭鄭女嗆聲「不會打死不承認喔」,遭法院認定2人確有親密關係,判賠20萬元。

判決書指出,鍾姓正宮主張,她與周男於民國105年10月10日結婚,婚後育有1子,109年10月22日,臉書上一名和丈夫同名之帳號主動聯繫自己,她點開後發現有周男與一名女子在汽車內牽手、親暱出遊等照片,並於照片上方記載「宜蘭基隆二日遊幸福」、「開心出遊」、「三週年」、「I do」、「還是愛妳」等文字。

經原告求證,周男坦承照片中之女子為其公司同事鄭女,2人交往已達2至3年,且女方曾在公司對話軟體中以「寶寶」、「老公」稱呼他;婚外情曝光後,周男於109年10月間撥打電話向被告詢問為何找人騷擾妻子,鄭女亦於電話中承認不倫戀,讓鍾女遭受心理上之痛苦,被迫尋求心理諮商,決定求償200萬元。

鄭女辯稱,她與周男原為不同部門之公司同事,107年間因專案合作有所接觸,男方開始追求自己,但她並未答應,後來知道對方已婚,即刻意保持距離,不料周男於109年10月間突然致電,錄下2人通話內容,製造電話錄音檔;至於公司對話軟體中使用之「寶寶」僅為網路流行用語,均無侵害原告配偶權之情事。

士林地院查出,鄭女得知周男坦承婚外情後,曾氣急敗壞質問「不會打死不承認喔」、「隨便掰一個人搪塞就好」、「你不是應該要先保護我嗎?這件事情我們兩個都有責任耶」等語,雖然無法證明2人曾發生性關係,卻顯示雙方確有不欲為原告所知悉、且逾越一般同事正常社交互動範圍之隱晦曖昧情事。

法官審酌,鄭女為碩士畢業,原與周男同在國內知名電腦科技大廠任職,後轉行另創網路事業,被部分網媒包裝為「散發正能量的科技業女神」,堪稱人生勝利組,或因近水樓臺、日久生情,一時意亂情迷,原非十惡不赦之過,如今卻以各項天馬行空、荒誕不經之藉口,為己開脫粉飾,實屬不該,判處被告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