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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赴陸後蒸發13年…回台奔喪1週又消失 「婆婆喪禮一幕」她心寒求離

(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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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一名人妻小芬(化名)與丈夫結婚後生下2名子女,不料男方赴陸後便失去聯繫,整整13年對家人不聞不問,直到婆婆過世才返台奔喪,但短短1週又再度出境,加上2名子女在喪禮看到爸爸時,卻完全認不出生父,這一幕讓她心寒至極,認為已無維持婚姻必要,決定訴請離婚,獲法院判准;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芬主張,兩造於民國83年9月24日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然被告於93年9月5日出境前往大陸後,直到近13年後才回台,期間對妻兒毫無關心,回臺亦不曾至家中探視家人,嗣即又出境往中國工作,直至109年1月21日因婆婆過世始回臺奔喪,短短1週後旋即返回中國大陸。

人妻指控,被告從未關心自己一人撫育小孩的辛苦,亦未關心子女,致婆婆喪禮上,孩子們竟認不出眼前的父親,兩造間的婚姻孫存在身分證上登記之形式,加上雙方結婚28年來,男方僅在96年10月至98年間陸續匯款近40萬元貼補家用,之後未曾再給過任何經濟支持,2人已無維持婚姻必要,盼法官判准離婚。

台中地院審酌,兩造婚姻關係現仍存續中,被告卻自93年1月10日離境迄至106年4月21日短暫入境後又出境,迄今未與原告共同生活,棄原告不顧,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已蕩然無存,而被告經本院通知,並未到庭或提出書狀作何說明,益證其亦無維繫此婚姻之意願,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