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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罷法》增修排黑條款 藍綠立委再掀攻防戰

立法院內政委員今日排審選罷法排黑條款。圖為去年犯下台南學甲槍擊案主謀洪政軍(中)及槍手孔祥志25日回台,兩人入境後由台南市警局大陣仗押回台南的畫面。(圖/范揚光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今日排審選罷法排黑條款。圖為去年犯下台南學甲槍擊案主謀洪政軍(中)及槍手孔祥志25日回台,兩人入境後由台南市警局大陣仗押回台南的畫面。(圖/范揚光攝)

民進黨去年九合一選舉大敗,敗選原因直指黨內「黑金問題」,為挽回民心,選後積極推動《選罷法》排黑條款修法,排除「黑、金、槍、毒」者登記為候選人,劍指國民黨內涉黑的議長、副議長;而國民黨則加碼要修《政黨法》,擴大排黑範圍到黨職,矛頭對向民進黨內涉黑問題。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排審《選罷法》,將成為藍綠攻防焦點,內政部長林右昌今也將首赴內政委員會列席備詢。

「黑金問題」成為選後各界討論焦點,行政院去年12月通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計修正多達117條,主要是針對候選人消極資格、建立深偽影音移除機制及健全競選罷免活動規範,防杜有心人士用不當方式,影響選舉人的投票意向。除了院版草案,朝野黨團也各自提出相應修法版本。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何志偉等提案連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重點,涉及特定法令遭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包括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判決確定,讓不涉及「黑、金、槍、毒」者,做為未來政治人物最低法律下限要求。此外,曾犯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有罪判決確定,也一併被排除。

國民黨立院黨團版本增列,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為防止犯罪人藉選舉取得公職身分,影響政府立法與相關刑事政策變革,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還要加碼提案修《政黨法》,將排黑適用範圍不僅限於政黨負責人,要擴大及於政黨的選任人員及黨員代表。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強調,若朝野有共識,希望能盡快完成三讀,而國民黨團所提的「排黑」版本不只要修《選罷法》規範公職,也打算修《政黨法》,連黨職也該排黑,才能真正完善。

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表示,這會期一定會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法排黑條款,盼能在2024大選適用。依選舉時程推估,中選會在今年9月公告總統參選資格,10月公告立委參選資格,因此《選罷法》必須在中選會公布資格之前出爐才適用,最慢要在8月底前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