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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惡少痛毆男大生一審判決出爐! 張敦量遭重判9年

張敦量、李韋霖與陳勁豪3人因故與宋姓男大生發生擦撞,竟痛毆男大生,害男大生一度命危。(圖/翻攝畫面)

張敦量、李韋霖與陳勁豪3人因故與宋姓男大生發生擦撞,竟痛毆男大生,害男大生一度命危。(圖/翻攝畫面)

張敦量、李韋霖和陳勁豪3人,2021年時共乘一部瑪莎拉蒂與宋姓男大聲所駕駛的小客車發生擦撞,張等人竟對著宋姓男大生狂歐,導致宋姓男大生一度命危。台中法院歷時1年多審理,也在1日宣判,依殺人未遂、強制罪判處張敦量有期徒刑9年;李韋霖和陳勁豪則分別依重傷害與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

該起事故發生在2021年11月,張敦量等人駕駛一輛瑪莎拉蒂,因故與宋姓男大生所駕駛的轎車發生擦撞,不料張等人竟將宋男拖下車痛打,造成宋姓男大生一度命危,至今仍有雙眼斜視、復視、走路歪斜,手部無法做精密動作等後遺症。

台中地院歷時1年多審理,除將宋男的傷勢2度送鑑定外,也同時勘驗相關人證物證,更罕見六度裁定張敦量延押,其餘2名共犯則在去年底交保釋出。庭審時,張敦量向法官坦承犯行,並向宋男道歉,強調自己沒有殺人之犯意。

宋姓男大生的律師則向法官主張,宋男的傷勢主要多集中在頭部,且至今仍以後遺症,也無法長距離行走,痛批張敦量等人輕賤人命,希望法官從重量刑。台中地院經審理後,也判張敦量有期徒刑9年,李韋霖與陳勁豪2人則為有期徒刑4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