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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母騎車載兒逆向連撞車輛2次 車主直呼離譜報警

邱姓男子4日晚間在網路PO文,稱他於4日凌晨行經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與山西路三段路口停等紅綠燈時,突然遭1輛機車從對向路口右轉逆向撞擊,且連續衝撞2次。(圖/翻攝臉書粉專「爆料公社」)

邱姓男子4日晚間在網路PO文,稱他於4日凌晨行經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與山西路三段路口停等紅綠燈時,突然遭1輛機車從對向路口右轉逆向撞擊,且連續衝撞2次。(圖/翻攝臉書粉專「爆料公社」)

邱姓男子4日晚間於臉書粉絲專頁「爆料公社」PO文,指出「3/4凌晨00:49,本人行駛車輛在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與山西路三段路口停等紅綠燈時,突然有一輛機車從另一向路口右轉逆向騎往本人的方向進而撞擊我的車輛,並在車輛前方連續衝撞兩次之後離去…礙於當時燈號還是紅燈的狀態故本人不便開車追上去,本人當下都沒有破壞現場做任何移動,並且馬上打電話報案」,更表示,該名衝撞他的騎士後座載有孩子,相當危險。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說明,報案人邱先生稱4日0時50分,在崇德路與山西路駕駛小客車停等紅燈時,遭1名女駕駛騎乘重機車逆向擦撞車頭,造成車損,無人員受傷,報案人故檢附行車紀錄器對該名駕駛提出毀損告訴。

中市警五分局指出,四平派出所已依規定受理毀損告訴在案,並釐清該名女駕駛身分,該名女駕駛為機車車主賴男之妻黃女,經聯繫賴男,他表示妻子近來精神狀況不佳,應非蓄意行為,分局將依程序通知黃嫌到案說明後,依毀損罪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中市警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副所長賴正浩也說明,警方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黃姓駕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及闖紅燈2項行為製單舉發,並由監理機關進行裁罰;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可處新台幣600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則可處新台幣1800以上、5400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