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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德集團行賄雲林縣議員…法院「僅羈押主管」 詳細原因曝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今凌晨被雲林地方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候傳,圖為他走出法院向家人揮手畫面。(圖/周麗蘭攝)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今凌晨被雲林地方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候傳,圖為他走出法院向家人揮手畫面。(圖/周麗蘭攝)

雲林地檢署偵辦達德集團行賄雲林縣議員案,雲林地檢署昨聲請羈押6人,雲林地方法院今(10日)凌晨2點裁定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200萬元交保,僅達德公司主管潘正綱收押;雲林地院庭長王子榮表示,潘的證詞與卷內證據吻合,為確保不受其他共犯汙染裁定羈押。雲林地檢署對於裁定結果是否抗告仍在研議中。

法官王子榮今指出,潘姓被告是相關公司人員,他的證述與卷內的證據是吻合的,裁定羈押的最主要理由是,擔心如果不羈押,他的證人說法可能受其他共犯汙染,法官認為這一部分有羈押的理由,也限制接見、通信。

至於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鍾姓承包商具保候傳,王子榮表示,雖然檢察官所舉的事證也讓法官也認為有犯罪嫌疑, 但考量其他相關證據是相對穩固的,依照目前階段來看,不用羈押只要用具保的方式,應該可以確保後續的作為。

達德集團在雲林開發風電為求順利進行驚傳行賄雲林縣議員,雲林地檢署昨(9日)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6人聲請羈押。

雲林地方法院漏夜開庭審理羈押之必要,直到今(10日)凌晨做出裁定,達德主管潘正綱收押,議長沈宗隆200萬交保、縣議員王又民50萬交保、鍾姓包商100萬交保、潘正綱之妻(游女)6萬交保、王又民的游姓助理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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