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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貪官收賄破億…遭查出「豪砸1377萬做醫美」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協原副主席、茫崖市原市委書記孔祥輝。(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大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協原副主席、茫崖市原市委書記孔祥輝。(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大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協原副主席、茫崖市原市委書記孔祥輝,涉嫌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不僅把不法所得拿來買房、買車,還豪砸人民幣約306萬元(約新台幣1377萬元)跟老婆去做醫美。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孔祥輝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約新台幣888萬元)。

《澎湃新聞》報導,孔祥輝最早從青海省烏蘭縣林場的一名技術員幹起,此後逐漸成為青海省海西州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海西州茫崖工委書記、海西州政協副主席。2018年2月22日,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批覆,同意撤銷茫崖行政委員會和冷湖行政委員會,設立縣級茫崖市,隔年孔祥輝成為茫崖市的首任市委書記(副廳級)。

法院查出,2010年至2019年1月,孔祥輝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工作委員會書記、茫崖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公司及個人在項目承攬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有關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00餘萬元(約新台幣1億3769萬元)。

另外,孔祥輝於2015年至2020年間,多次接受私營企業安排,赴廣西桂林、貴州黃果樹、海南三亞、雲南昆明等地旅遊,同時多次接受邀約,在西寧、茫崖、成都等地受招待,並多次和妻子赴成都、上海等地美容整容,花費306萬元,肆意揮霍違紀違法所得。

法院審酌,被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考量孔祥輝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積極退賠大部分贓款贓物,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約新台幣8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