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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光電廠遭勒索承辦工程 檢警逮「綠能蟑螂」集團4嫌

雲林4家綠能廠商遭犯罪集團勒索協商承包工程,還率人包圍阻撓施工,警方日前已逮捕嫌犯並移送法辦。(圖/翻攝雲林地檢署)

雲林4家綠能廠商遭犯罪集團勒索協商承包工程,還率人包圍阻撓施工,警方日前已逮捕嫌犯並移送法辦。(圖/翻攝雲林地檢署)

雲林縣口湖鄉4家綠能廠商近兩年遭同1個「綠能蟑螂」敲詐或要求承包工程,檢警經長期蒐證,於本月17日執行掃蕩,破獲曾姓男子等4人犯罪集團,查扣手機等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誹謗及妨害名譽等罪送辦,其中3人訊後交保,1人限制住居。

雲檢去年4月起接獲多件綠能蟑螂的情資,經調查發現,將太陽能光電案場設在雲林縣口湖鄉的4家綠能廠商遭同一綠能蟑螂犯罪集團勒索,故研判該犯罪集團為綠能蟑螂常業犯,和雲林警方共組專案小組偵辦。

檢警長期蒐證後,於本月17日持搜索票、拘票進行聯合掃蕩,出動60名警力,兵分7路至各犯嫌住居所、活動處,將曾嫌、楊嫌等4人犯罪集團逮捕到案,查扣手機等相關證物。

警方指出,曾姓男子等4人犯罪集團於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間,向綠能廠商勒索財物或要求承包工程,同時以率眾包圍及阻撓施工、明示可透過鄉公所阻擋廠商送件、四處向行政及司法機關檢舉、至太陽能案場附近綁布條等方式,使綠能廠商擔心工期延誤違約責任、原物料價格上漲、利息負擔等不利後果,而被迫與曾男等人協商。

全案訊後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誹謗及妨害名譽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曾嫌、楊嫌等3人均涉嫌恐嚇取財等罪,命交保50萬元至10萬元不等,另1名黃嫌則限制住居,並曉諭如有再犯將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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