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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斃馬國女大生至今不承認 兇嫌曾畏罪輕生再押2個月

陳柏諺涉嫌勒斃馬籍女大生,但至今否認殺人。合議庭考量他曾試圖輕生,有畏罪規避審判可能,裁定延押2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陳柏諺涉嫌勒斃馬籍女大生,但至今否認殺人。合議庭考量他曾試圖輕生,有畏罪規避審判可能,裁定延押2個月。(圖/報系資料照)

24歲馬籍蔡姓女大生遭30歲男友陳柏諺勒斃震驚社會,士林地檢署去年11月底偵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陳柏諺至今否認殺人,僅辯稱為加工自殺,合議庭考量陳嫌手段殘忍,欲畏罪輕生有規避審判的事實,認定有續押必要,因此裁定5月1日起再延押2個月。

據起訴書,陳柏諺透過IG認識蔡女,並匯款給對方9萬9999元贊助創業。不料陳男事後反悔,向蔡女索回款項不成,心有不甘萌生殺機。陳男徒手猛掐蔡女的脖子致死,隨後返回鶯歌租屋處服大量普拿疼輕生,被送醫後成功救回,向救護人員透露犯案。

警方於蔡女租處發現其遺體,士林地檢署於案發47天後偵結,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認定他有逃亡、勾串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陳柏諺至今否認犯下殺人罪,主張自己只犯加工自殺罪,是對方邀他互掐脖子殉情,不過又於庭上坦承「我錯了」,希望法官同意交保。

由於陳柏諺的羈押期屆滿,法官4月中旬進行延押詢問,陳男數度嘆氣表示「我是覺得我錯了」、「我想交保出去跟父母一起住」。檢方認為陳男曾尋短且說詞反覆,因此建請續押。

合議庭調閱卷證資料,考量陳男欲畏罪輕生,有規避審判、後續刑罰的事實,認定有續押之必要,裁定陳男5月1日起再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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