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
」 柯文哲 交保 京華城 民眾黨 應曉薇
高虹安貪汙案二審12月宣判 若無罪可復職牽動新竹市長選局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一審重判7年4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在12月16日宣判,如果合議庭認為她挪用的費用不是「薪水或公款」,不構成貪汙罪、逆轉改判,高虹安可復職,也將影響藍綠白在明年新竹市長選舉的布局。高虹安當年被民眾黨納入不分區立委並順利當選,民國111年選上新竹市長。112年她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隔年一審判刑7年4個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依法停職,高虹安在一審判決公布後也退出民眾黨。日前高院進行言詞辯論,高虹安出庭答辯說,全國有關詐領助理費相關判決達200多筆,不但法律適用不明確,也有爭議。高強調,她沒有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這些助理確實有加班賣命又認真,助理提出其他立委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她予以採用,這制度並非她發明,零用金更不是她的小金庫。她說自己沒有貪汙,沒任何一毛錢進她口袋,個人支付的費用早已超出被認定的貪汙金額,請求判決無罪;律師則表示,合議庭如果認為高不成立貪汙罪但構成偽造文書罪,請求判處易科罰金之刑,以免影響她從政之路。這起官司不僅牽動明年底的縣市長大選,且攸關立委助理費的法律見解該如何定義,對高虹安而言更具關鍵性。因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但假如二審改判無罪,在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也就是說,高院在12月16日宣判時,一旦不認定高虹安觸犯貪汙重罪,她可望復職、回歸市長職務。
南投檢傳訊男警「X棒給我看一下」慘了! 懲戒法院拔原職轉檢事務官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在辦案期間認識1名男警,並多次撫摸其大腿內側以及傳送騷擾訊息,包括「陪我去泡溫泉」、「肉X給我看一下」等,另該名男警感到不適以及驚慌後提告。南投地檢署以依性騷擾防制法起訴外,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也於今(11月7日)火速免除其檢察官職務,轉任至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即日起停止其檢察官職務,可上訴。司法官班38期結業的王元隆雖喪偶但有1子,去年因偵辦毒品案件,結識了1名男警,隨後多次傳送含有性暗示的訊息,包括「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肉X給我看一下」「如果願意的話以後案子隨你發揮」等,並兩度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研究室內,觸摸男警大腿以及背部。事後,男警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南投地檢署也旋即分案調查。雖然調查期間,王元隆否認犯行,並表示警方是因被得罪才挾怨報復,但經過檢方查扣手機簡訊等紀錄以後,檢方也於去年的5月對王元隆提起公訴,最後案件因男警接受賠償及道歉撤回,但全案仍交給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期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今日作出判決,合議庭認為王元隆的行為損害檢察官形象,有違職務倫理,因此將他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於即日起停止王元隆執行檢察官的職務。
陸配溺殺2女遭判16年半!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簡姓陸配去年(2024)與公婆爭吵後,帶著僅有10歲與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碧潭,並以拍照為由將她們騙入水中導致其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起訴簡女。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則於10月28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並於今(11月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處簡女16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簡姓陸配確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雖被告犯後有自首行為,但考量到被告乃出於報復心而為本案犯行,利用子女信任使2女進入碧潭後,因為不諳水性及身高不足而溺斃,造成家庭結構破裂,犯行惡性重大且危害甚鉅,然審酌被告因受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高等情,判決被告有期徒刑1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案發當天,簡女因為提出想搬出去住而和白男發生爭執,事後白男離家工作以後,簡女忍不住向公婆發怒,並摔碗盤洩憤。當時只有公公用閩南語回應,而婆婆則用手機錄影,並將過程傳給小姑。爭吵過後,簡女帶著護照、印章、健保卡、身分證和女兒一同出門,最終將自己分別只有10歲、9歲的女兒溺斃在碧潭。
鄰居鞋櫃占公區 新北男半夜報復偷藏12雙鞋「只留單腳」遭判強制罪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同棟大樓鄰居長期將鞋櫃擺放在屋外占用公共空間,多次勸說無效後氣憤難平,竟趁半夜將鞋櫃內12雙鞋子各取走一隻藏起。黃男事後被依竊盜罪判拘役20日,但他不服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認定,黃男並非為竊取所有,而是以報復手段妨害他人使用權,構成強制罪,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根據判決書,黃男為新北市新店區某集合住宅7樓住戶,不滿同棟1樓住戶長期將鞋櫃擺設在屋外,認為對方佔用集合住宅公共空間。2025年3月21日凌晨1時33分許,黃男明知對方隨時可能外出穿用放置鞋櫃之鞋靴,仍基於強制犯意,在未徵得同意下,將對方鞋櫃內成雙擺放的各式鞋靴各取走「單腳」。遭拿走的鞋包括TIMBERLAND黑鞋、LOWA靴子、CAMPER皮鞋、MERRELL登山鞋、CROCS拖鞋等共12隻,之後全被藏放於大樓外圍牆旁樹林中。翌日,1樓住戶外出時發現所有鞋子只剩單腳,遂報警處理。警方調取監視器錄影畫面後循線查獲黃男,並在樹林處發現其中5隻鞋子,其餘7隻已不知去向。一審簡易庭原依竊盜罪判處黃男拘役20日,黃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黃男取走成雙鞋靴各1隻的行為,使這些鞋子無法發揮正常功能使用,也無交易價值,難以認定其具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法院指出,黃男此舉係基於對鄰居的報復心理,並非出於不法所有目的。其行為雖屬對物強暴,但已足以妨害被害人使用鞋子的權利,造成被害人發現鞋子消失後的擔憂及震撼,構成強制罪。審理過程中,黃男坦承犯行並表達與告訴人和解賠償的意願,但告訴人經法院通知未到庭,致未達成和解。法院審酌黃男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態度等情狀,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庭上認罪!陸配狠心溺斃2幼女 審判長諭知將於這日宣判
陸配簡女2024年7月2日在和婆婆爭吵以後,帶著10歲、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的碧潭,稱拍照讓2女雙雙落水溺斃,自己卻離開現場。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簡女,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台北地院讓國民法官參與此案審判,今(10月28日)為此次密集審理的第一天,預計將於11月3日宣判。簡女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委任3名律師,其中一位為柯文哲京華城案的委任律師蕭奕弘,雖然今天庭期和晶華成案撞期,但蕭奕弘已經提早向合議庭請假,為簡女進行辯護。而今日簡女也在庭上坦承犯罪說道「我承認我犯罪」,而蕭奕弘也當庭表示簡女已經深感悔悟,對檢察官所起訴的事實不爭執,表示每件悲劇的發生都會有其原因所在,接下來3天的密集審理,將協助法院知悉簡女犯行的前因後果,給予其最妥適的處罰。由於簡女已經當庭認罪,因此本案的審理將會聚焦於「罪責」以及「科刑」2大重點,並探究為何簡女會犯下此種行為。此案將會由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佳慶出庭作證,幫助法官了解簡女受刑能力,而吳佳慶也是簡女精神鑑定、量刑鑑定小組的召集人。此案將於今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而今日開庭期間審判長廖棣儀也諭知,本案將會暫定於11月3日下午2時進行宣判。
桃客打人司機前年才到職? 網挖判決爆「10年前就沿路罵不停」
桃園客運司機劉恩齊(40歲)近期因毆打學生而成為社群熱議焦點。面對桃園客運對外稱劉恩齊為2023年進公司,但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看到新聞中的司機姓名時產生既視感,回想高中通勤時常見到同名司機,但翻找法院判決後,認為自身記憶無誤,推測這名司機曾離職又回任。貼文並回憶,早在10年前就見劉男駕駛學生專車,跑過1路、永豐專車,印象中還有112、132、169與9023等路線,而且當時的他就是「沿路罵不停」。這則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翻出法院裁判決資料,其中顯示劉男屬「回任司機」,曾因在9025路邊行車邊滑手機遭停派,並補充1與132路與112、169、9025為不同場站調度。另有網友稱稱自己搭乘169路時,曾碰到司機一路大聲說話與抱怨,也有網友提及判決記載,劉男於民國107年在桃客因過失傷害遭判刑;也有網友提到,劉男過去曾將姓名由「志威」更改為「恩齊」。不少網友也要求客運公司負起管理責任,呼籲向主管機關陳情,「確認這位司機被開除為止」,也擔憂「風頭過了再回聘」;另有網友提到,如此情況再業界常見「先離職避風頭、日後回鍋或轉往他家公司」的現象。而從判決書可以看到,在「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上易字第1283號」中,上訴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為劉恩齊。裁判理由載明,合議庭審酌第一審對被告無罪之認定「核無不當」,維持原判。文字記述,檢方上訴意旨指稱,依證人即告訴人林可欣之證述及法庭勘驗錄音,雙方最初因上車後如何付款產生爭執;當告訴人表示要按鈴投訴時,被告回以「青煩」(台語,告訴人於審理中解釋為「你很煩、不可理喻、講不聽」之意)等語,衝突升高後出現「歡娶」「幹」「他媽」等詞彙。記錄也載,被告對告訴人稱「這麼下跪,還不是坐了,那不是下跪」等語;其後雙方在是否繼續搭乘與是否持續爭執之間反覆拉扯。高院最終認定,依全案錄音與證詞尚難達到「排除合理懷疑」之程度,維持一審無罪。
柯文哲涉侵占政治獻金案 邱復生作證稱「非投資」
台北地院23日審理京華城案,就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傳喚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作證,邱說他是國民黨員,收了100萬元與柯合作要成立網路媒體無關政治。柯則說「交保後一直生病、難過比生氣多」,批評台北地檢署起訴他求刑28年6月是浪費國家資源,他連說多次「台灣在內耗」,也無法理解為何會這樣。柯文哲離開北院時,媒體問他給邱的100萬元是不是投資款?柯文哲邊用手比邊說「這是文字獄」。有關柯文哲用競選總統的結餘款給邱復生100萬元,這些錢是否涉及侵占政治獻金,邱復生昨證稱,確實與柯簽約、價金100萬元。他說這些錢不是投資,是為了柯文哲及民眾黨做網路整合規畫。公訴檢察官則主張,柯把競選總統的結餘款「投資」邱復生,涉嫌侵占政治獻金。不過,柯的律師陸正義反駁,柯文哲當年是為了民眾黨及小草們打算成立網路媒體,才與邱簽約並給付100萬元,且邱在2024年5月也完成企畫案,這不是為了柯個人、是為了民眾黨,雙方是討論未來如何成立影音媒體平台,是一場事業、不是投資。陸正義說,柯文哲是用總統選舉結餘款,為了民眾黨,給了邱復生100萬元,沒有違法、沒有侵占,這些結餘款是在柯帳戶內,非他人之物不是侵占,就算違反相關規定,也是受行政裁罰不成立犯罪,檢察官是濫訴。庭末,柯的律師鄭深元針對聲請勘驗同案被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偵訊錄影、錄音內容表示意見,鄭指控林俊言檢察官當時對黃景茂不正訊問,且有刑事犯罪,聲請林俊言到庭表示意見。但公訴檢察官說,林俊言不是被告或證人,要求到法庭依法無據。審判長江俊彥表示,請檢辯就偵訊譯文逐字稿表示意見後,合議庭將再評議有無勘驗或傳喚必要。
台鐵員工長年積怨拿鐵鎚打死同事 後裝沒事幫請假滅證 二審仍判無期
台鐵高雄機務段去年發生駭人命案,56歲林姓員工疑因長年積怨,竟攜帶鐵鎚潛入休息室,趁63歲洪姓同事上班期間獨自一人時猛砸其頭、胸、右腳等部位至少15下,導致對方當場死亡,還冷靜地返回現場清理血跡、試圖幫死者請假滅證,手段心思縝密、冷血。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林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23日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林男為高雄機務段左營分段職員,與洪姓同事早在2012至2013年間因工作問題產生齟齬,林懷疑對方長期破壞其機車等物品,積怨十餘年終於爆發。2023年6月1日,林藉口外出工作,觀察到洪所使用的值班休息室窗戶未鎖,竟攜帶鐵鎚與手套從窗戶潛入,藏身等待行兇時機。當日上午10時30分,洪男走進休息室剛坐下,林男便自後方現身,以鐵鎚猛擊其頭部,再將人拖進內部空間持續攻擊胸部與右腳,造成洪男全身15處鈍傷致死。行兇後,林男未驚慌逃離,而是冷靜購買清潔劑與抹布返回現場清理血跡,並帶走洪的手機,打算隔日冒名幫洪請假,爭取時間滅證。警方調閱監視器與現場跡證後鎖定他,隔日清晨前往住處逮人時,他竟企圖從4樓跳窗逃逸,卻摔成重傷送醫,治療5個月後收押。全案由橋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合議庭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組成。林男辯稱自己罹患妄想症,精神狀況不穩,但法庭認為其犯前明顯預謀、事後冷靜滅證逃逸,具完全責任能力,且行為極其殘忍,最終一致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指出,一審對事實與法律的認定皆無不當,駁回其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尚可再上訴。
阿扁涉洗錢案拖過追訴期2度判免訴! 檢不服上訴遭高院駁回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疑似洗錢,台北地院判免訴以後,檢察官上訴後此案發回北院,更一審後依法仍判免訴,檢方不服再度提出上訴。高院經審酌後,於今(10月23日)宣判上訴駁回,全案得上訴。全案源於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秘書將面額1000萬元的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給吳淑珍,並由陳水扁運用職務權限讓陳敏薰於同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份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最終被選任為101董事長。不過,因陳水扁的健康問題,此案於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最終由北院合議庭在去年(2024)5月20日經台北地院認定此案追訴權時效於2016年9月25日完成,判陳水扁免訴。北檢上訴後,此案於去年8月28日經高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於去年的12月31日更一審再度判免訴,北檢不服再度上訴。此次檢察官上訴主張,陳水扁與吳淑珍涉及陳敏薰買官案的前案偵審期間,已就被告本案洗錢罪嫌為偵查及實質審理,應屬本案審判停止進行追訴權時效期間,故本案追訴權時效尚未完成。案經審酌後,高院認為前案的判決已認定本案洗錢行為「未據起訴」,且前案「亦未就被告所涉洗錢罪嫌為實質審理」,因此無從以前案作為本案追訴權時效停止進行之依據。另,法院依據醫院診斷證明,確認被告因疾病停止審判的原因「仍繼續存在尚未消滅」,故認為原審未裁定繼續審判亦屬無不當。基於時效已完成且時效停止的主張不成立,裁定上訴駁回,全案得再上訴。
知名美保品牌創辦人醫美後身亡! 醫師、護理師違法判賠361萬
2020年THE BODY SHOP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至法漾診所接受醫美療程後昏迷不治,黃慧娟的獨生子曾峙屏對法漾診所提告求償,一審判決診所以及林須賠償371萬餘元。案經上訴以後,高院二審認為黃慧娟住院時並未申請看護,10萬元不應准許,故判賠361萬5190元,得上訴。高院表示,2021年7月23日傅仰曄以及林庭玉在無醫師執照的狀況下,對黃慧娟實施靜脈注射等侵入性治療,結果導致黃慧娟休克,無呼吸心跳,送醫後因為缺氧性腦病變、呼吸衰竭等併發症,最終於同年9月30日死亡。起初檢方偵辦時因查不出黃慧娟在法漾做過怎樣的治療,且法醫解剖後認為黃的死因不排除為心臟疾病所致,傅仰曄以及林庭玉獲不起訴處分。經過高檢署發回重新偵辦以後,檢方發現傅仰曄沒有醫師執照,林庭玉雖為合格護理師,但卻涉對黃等患者注射玻尿酸等侵入性治療,2甚至丟棄黃的病歷,並重製新的「客戶諮詢表」等文件,最終依照醫師法、偽造文書起訴2人。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傅仰曄、林庭玉違反醫師法部份分別被判2年8個月、2年6個月,而針對偽造文書部份則各判2人3個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全案可上訴。此外,黃慧娟獨子曾峙屏當時也以母親名義,請求賠償500萬元,一審判決傅仰曄、林庭玉須賠償371萬元餘元,2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今日出爐,合議庭認為,傅、林行為構成過失不法侵害黃慧娟的身體健康權,應連帶賠償責任,不過由於黃慧娟於加護病房期間,並未實際聘請看護人員,因此10萬元的看護費用不獲准許,得上訴。
陳勇松違程序撤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因解除「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在判刑定讞前逃亡。監察院今(20)日表示,陳勇松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為資深法官,明知合議庭有關被告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決定,屬得抗告之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等程序,始對外發生效力,亦明知系爭審理單未經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竟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事宜,而未將裁定之內容送達檢察官,致檢察官無從決定是否提起抗告,顯已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二、又於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嚴重損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三、綜上,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5條第1項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張惇涵駁蔡英文論文造假說 彭文正自訴提告誹謗判無罪
台大新聞所前所長彭文正曾在節目中質疑前總統蔡英文倫敦政經學院博士論文造假,時任總統府發言人(現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反駁並控告妨害名譽,而彭文正則自訴控告張惇涵、公共事務室主任張文蘭加重誹謗、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院今日(10月17日)宣判2人均無罪,可上訴。台北地院指出,彭文正於2019年9月5日至11日期間,多次控訴蔡英文為騙子,並沒有完成博士論文等。對此,張惇涵依照蔡英文的指示透過新聞稿回應,但彭文正質疑內容未經查證,並呈轉簽由張文蘭乃至蔡英文後,就以總統府發言人身分透過媒體發布,毀損彭的名譽。彭文正自訴控告2人涉犯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偽造文書等罪。合議庭開庭審理時,張惇涵指出,蔡英文早在2015年便已向倫敦政經學院申請補發博士證書,並於2019年7月公開展示,隔月29日更將證書照片上傳至臉書,批評「彭文正不敢面對真相」。對此,彭文正反擊表示,張惇涵在總統府擔任發言人期間並非正式編制人員,僅負責新聞聯繫與輿情分析,質疑怎麼可能僅憑臉書照片就相信博士學位是真的。然而,張惇涵當庭拿出蔡英文的倫敦政經學院博士證書及2張證明文件,彭文正律師李震華卻質疑,這種證書在網路上就買得到,他表示,博士證書為2015年補發,但牛皮紙信箴上沒有收件地址,紙袋背面的自黏性貼紙,也沒有撕過的痕跡,顯見這份證書並非由英國寄送,且真正的博士證書必須有院長、校長的雙簽名,但張提出的證據卻沒有,請法官依職權函查。案件經5年審理以後,台北地院宣判張惇涵、張文蘭雙雙無罪。2人均否認犯行,而北院認為,張惇涵並非未經查證即發布新聞稿,也無證據認定張文蘭參與發布本案新聞稿,彭文正所提的證據及證明方法,無從說服合議庭形成被告2人有罪的心證,不能證明2人犯罪,因此均判無罪。
台中七期豪宅命案首開庭!「警友副站長」涉凌虐助理致死 三被告認罪仍互咬分工
2024年10月18日凌晨,發生於七期豪宅虐死案。主嫌劉男等3人,今年2月檢方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今準備程序庭對於檢察官提出的犯罪事證,3人各說各話,互相矛盾。檢方指出,許男為劉男助理,因金錢發生糾紛。去年10月18日凌晨,劉男在七期租屋處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共同對許男施暴。四人涉嫌將被害人強行脫衣拘禁在陽台,持球棒、榔頭、尖刀、六角板手等器具毆打,並以噴槍灼燒、老虎鉗拔牙,甚至逼迫許男服用毒品,再潑灑酒與辣椒醬,施暴過程長達數小時。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劉姓主嫌、劉姓共犯與石姓助理,林姓未成年部分由少年法庭另案偵辦。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日召開準備程序,由審判長高增泓及法官薛雅庭、張雅涵組成合議庭。主嫌劉男在庭上辯稱,許男「偷錢、重複索款」才引發衝突,否認脫衣凌虐,稱「當天冷氣壞了,大家都有脫上衣」,也否認用老虎鉗拔出許的牙齒,但坦承持棍棒、榔頭、皮帶毆打及潑辣椒醬等行為。劉姓主嫌僅對行為分工部分爭執。另一名劉姓共犯供稱,知悉劉姓主嫌、許兩人因錢爭執,承認有逼許施用毒品、持電擊棒與空氣槍恐嚇,指出有拿老虎鉗給劉姓主嫌,但否認參與虐殺。更指出當天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警方上門後才知悉許男身亡。坦承強迫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傷害致死,但否認凌虐致死。石姓助理則坦承參與施暴,供稱18日為「第一天上班」,曾用球棒打被害人手背、榔頭敲打生殖器、六角板手戳腹部,並用辣椒醬與劉姓主嫌教唆用酒潑灑許男全身。是否知悉許男身亡,回答到,睡前許男還活著,並且有跟他聊天。對犯行認罪,但與其他共犯對細節說法仍互有矛盾。全案目前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中,待國民法官依證據權衡後裁定最終刑責。
精舍命案「李威窩裡反」獲建請減刑 以污點證人身分出庭
台北市大安區震驚社會的私人精舍命案,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共同凌虐蔡姓女會計,導致其死亡,信徒、藝人李威涉嫌目睹霸凌過程。檢方依傷害致死、強制、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王薀、李威等13名被告,李威因供述有助於追訴其他正犯、共犯,因此依《證人保護法》「窩裡反」條款,已獲檢方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根據檢方調查,52歲的蔡姓女會計於2024年4月起在王薀的精舍修行,並擔任會計工作。因帳目問題,她在精舍附近的茶館舉辦「讀書會」時,遭王薀與3名護法成員嚴厲懲罰。蔡女被強迫長時間跪拜懺悔,稍有不整齊便遭敲打膝蓋,甚至被剃髮羞辱,現場信徒亦施以言語暴力,最終蔡女因體力透支導致橫紋肌溶解症身亡。事後住持及信徒以塑膠袋與膠帶包裹遺體,並用推車運回精舍。此外,檢警發現,蔡女死後,姜姓信徒盜領其帳戶內200萬元,涉嫌詐欺與偽造文書罪。李威的角色備受矚目,檢方從查扣手機還原錄音,發現李威曾多次協助王薀與信眾討論案情,遭以傷害致死罪被告身分起訴,並以30萬元交保。而李威在偵查期間配合調查,供出案發當日多名在場信徒與王薀行為細節,檢方認其供述有助於追訴正犯及共犯,轉為污點證人,依《證人保護法》可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不過若以每日上下午密集審理7小時計算,僅勘驗、詰問程序至少需花費35個工作天調查,期間參審國民法官需高度專注、每日最多安排2至3位證人,再加上選任、審前說明、開審陳述、訊問被告與被害人家屬表示意見、被告最後陳述與合議庭評議,估計至少需50到60個工作天才能審結,因此法院裁定回歸通常程序,由職業法官審理。而李威已獲檢方建請法院減輕或免除其刑,今日以污點證人身分,首度於改為通常程序後現身台北地院,全程沉默未回應任何媒體提問快步入場。
涉詐領助理費交保重返議會 陳怡君:盼預算真正惠及市民
台北市議會昨(8日)開議,涉詐領助理費的民進黨議員陳怡君於本會期將擔任財建委員會第二召集人。她表示,未來將持續監督市府財政運作,確保政策公開透明與公平落實。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今年2月因涉詐領助理費、收賄等案遭起訴並羈押禁見。期間她一度交保,但經檢方抗告成功後,數度遭延押。北院審理過程中,她多次聲請具保停押;直至被延押超過200天後,陳再次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合議庭針對「審理中是否仍可因串證之虞羈押被告」有所疑慮,最終罕見地「自為裁定」,准予以100萬元交保。重獲自由身的陳怡君表示,她在本會期抽中財建委員會並擔任第二召集人。不論身在哪個委員會,議員都能針對各項市政進行質詢,為市民把關政策執行,確保市政運作的效率與公平。針對民進黨黨團提出「還稅於民、普發2.1萬」的政策構想,國民黨市議會黨團也表示將提出版本,盼市府妥善因應。對此,陳怡君認為,與市民共享財政盈餘、發放現金以緩解民生壓力固然是好事,但市府更應思考如何讓各項政策與預算的效益超越單次發放,才是長遠發展的目標,讓預算真正落實普惠與永續。陳怡君強調,身為議員,她將持續在議會中嚴格監督,要求市府公開透明地說明財政來源與配套措施,確保政策落實公平正義,實現市民權益、產業發展與市政建設三方共贏的理想。
宜蘭檳榔攤遭搶672元 男工重判5年得不償失
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宗強盜案,42 歲游姓工人因積欠債務,竟涉嫌於夜間蒙面闖入檳榔攤,以暴力方式壓制老闆娘,強行搶走其 LV 名牌包,雖然最終僅得手 672 元現金,但法院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游男在案發後不到兩小時即遭警方逮捕並移送法辦。事發於5月20日凌晨 2 時許,位於宜蘭市中山路五段的一家檳榔攤。游男頭戴黑色頭套蒙面,將29歲老闆娘壓制在沙發上,並用手摀住其嘴巴,使其無法呼救或反抗,趁機搶走了她放在一旁的 LV 包後迅速逃離現場。儘管被壓制,老闆娘仍不甘名牌包被搶,起身大步追了出去。雙方在拉扯過程中,老闆娘成功將 LV 包搶回,並同意將包內現金 672 元拿給游男,並表示「我不會報警察,你趕快離開」,游男拿到現金後便騎機車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展開追查,並在案發後約一個半小時內將游男逮捕歸案。游男在警詢及法院審理中,雖然坦承犯案過程,但辯稱是「搶奪」而非「強盜」。然而,宜蘭地院合議庭在勘驗現場監視畫面及審酌相關事證後,認定游男的行為已涉及使用強暴壓制的方式,使老闆娘處於不能抗拒的狀態,因此強盜犯行明確,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盜罪宣判有期徒刑5年6月。
三度酒駕撞車 台東男上訴求情顧癌母獲減刑
台東1名李姓男子有酒駕前科,今年初第三度酒駕,不慎擦撞路邊車輛,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李男不服上訴,辯稱母親罹癌需長期照護,且超過10年未再犯,此次酒駕是參加親友婚宴被勸酒所致。二審考量其已與被害人和解及家庭因素,改判4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全案定讞。李男初次酒駕發生於2008年,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2014年則飲用高粱酒加水後,騎乘機車上路,被警方攔查測出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8毫克,雖未造成交通事故,但其二度觸犯公共危險罪,遭判刑3月。未料今年3月中旬,李男又第三度酒駕。他於午、晚間分別飲用米酒,隨後開車上路,行經太麻里鄉某路段時擦撞路旁停放的車輛,所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4毫克,依法移送檢方偵辦。台東地方法院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併科罰金1萬5000元。李男不服量刑上訴,他主張已達成和解並修復車損,且與上次酒駕相隔逾10年,期間潔身自愛、無其他犯罪紀錄;加上母親罹癌需24小時照護,醫療花費甚鉅,經濟壓力沉重,請求酌減刑期。二審合議庭考量其家庭經濟與照護情形,認原審量刑偏重,改判有期徒刑4月、罰金1萬元;但對其緩刑請求,法院認為李男三度觸犯公共危險罪,前兩次均曾入監服刑,屢犯不改,顯見僥倖心態未除,危及公共行車安全,不予宣告緩刑。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台鹽綠能光電弊案延燒 陳啓昱、蘇坤煌不服延押「抗告遭駁回」
涉及台鹽綠能弊案,被控掏空公司資產近4億元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啓昱、前台鹽綠能總經理蘇坤煌、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3人交保後被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台南地院9月26日重開羈押庭後,認定3人仍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陳啓昱、蘇坤煌提起抗告,4日被台南高分院駁回,自9月28日起續押2個月確定,不得抗告。台南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陳、蘇2人的羈押理由均存在,且2人交保後,5位證人即向法院請假不到庭作證,2人均有影響證人的可能,原羈押原因與必要繼續存在,並無違誤。另外,原審斟酌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事,認陳、蘇2人羈押原因及其必要性仍未消滅,裁定駁回2人具保停止羈押聲請,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於9月24日以600萬元交保,步出台南地方法院,隔天被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9月26日再次被裁定羈押。(圖/報系資料照)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人9月22日獲台南地院裁定分別以600萬、400萬、4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實施電子監控,檢方不服提出抗告,2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撤銷發回台南地院重裁。9月26日台南地院重開羈押庭時,陳啓昱等3人均向法官表示健康不佳,且未收到台南高分院的裁定書為由,並指台南高分院撤銷交保的速度太快,太過草率,請求維持交保的原裁定。經過審理後,台南地院合議庭裁定延押理由指出,3人涉犯重罪,仍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且全案審理需傳喚86名證人,經交互詰問後,證人證述範圍實已大幅超出偵查中具結作證之內容。再者,3人獲交保後,原本9月26日傳喚要進行交互詰問的5名證人,收受通知後,均臨時請假,通知法院無法到庭,顯視3人交保對證人仍有影響力。高分院裁定理由指出,以陳啓昱、蘇坤煌的經歷所可能產生之影響力,台南地院認2人有勾串證人、共犯及滅證之高度風險,尚難僅以具保、限制出境、出海、科技設備監控等強制處分防止之,並無違誤,對2人應予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的裁定,乃就具體案情依法裁量的職權行使,經核並無違誤。陳啓昱、蘇坤煌的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不得再抗告。
柯文哲獲准出席彭振聲母喪公祭 痛批檢方「製造筆錄」
台北地院2日審理京華城案,由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再度批評檢察官林俊言偵訊黃時「製造筆錄」且恐嚇,直呼太過分。他說,「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應當被人民信任,檢察官不可以勾結特定媒體,淪為政治打手,成為迫害人民的工具。」此外柯聲請參加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母親的告別式,合議庭裁准。彭振聲2個月內接連痛失至親,7月出庭時,妻子不幸辭世,而他長年臥病在床的母親,也在上月過世。合議庭裁准柯以公開行程方式,本月5日中午到台北市懷愛館(原二殯)彭母的公祭,進行拈香致意。北檢起訴指控,2020年時任台北市長的柯裁示,把京華城案送交都委會研議,隨後柯將陳情書交辦給都發局,黃景茂簽核簽呈,由柯裁示送研議,檢方依圖利罪起訴黃,但他否認犯罪。黃昨證稱,沒有人指示他盡快辦理陳情案,他不知為何檢方起訴他。他喊冤,「當了45年公務員,一直奉公守法,如果覺得京華城案有違法,就不會送研議。」柯說,檢察官根本預設立場,只是找人編故事,逼迫大家去講符合檢方版本的故事而已;檢察官是國家公務員,為什麼要違反當事人意志製造筆錄?檢察官混淆視聽,只是因黃沒配合招供,在沒證據的狀況下,拿其他無關的案子恐嚇黃,檢方還質疑黃拿多少錢才幫陳情人爭取容積率。柯痛批,司法不處理真正弊案,只是打擊政敵,傷害無辜,甚至追殺真正揭弊的人,這樣下去,台灣會完蛋。近來捲入狗仔跟拍爭議的立委黃國昌昨陪柯出庭,一前一後進入法院,柯的臉書貼文:「居然真的被跟了」,黃也發文稱:「早就在跟他了」,互動引發討論。
圍棋狼師「摸生殖器」猥褻多童 遭重判二審刑度出爐
新北市一名43歲李姓圍棋教師,被控在自宅開設圍棋教室期間,多次以教學之名對年幼學童伸出狼爪,甚至將過程全程錄下。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明知學生年齡皆未滿12歲,卻仍故意以「上課互動」為由觸摸生殖器、胸部等隱私部位,行為嚴重侵害兒童身心。涉犯拍攝兒童性影像一審判22年有期徒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21年徒刑,可上訴。檢方指出,李男於土城區住處開設圍棋班,並在客廳與教學用房間安裝監視器。自2022年至2024年間,他多次在課堂中將學童抱坐於腿上,隔著衣物撫摸私密處。監視器錄下的畫面成為關鍵證據,揭露他長期對12名孩童進行猥褻行為。李男在偵訊時坦承觸摸行為,但堅稱未刻意錄影。不過,合議庭發現他在警方筆錄中前後說詞不一,起初辯稱監視器僅為「安全用途」,後又改口「為了記錄教學過程」。法院認為此說明前後矛盾、難以採信,加上他仍將部分影像留存在電腦中,顯見有刻意保存猥褻片段之嫌。法官認為,李男作為教育者,卻利用教學場域侵害學生身體自主權,並試圖卸責掩飾罪行重大。台灣高等法院二審結果改判21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