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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辣麻辣鍋員工私吞公款300萬 店家抓包4人遭判刑

知名麻辣鍋店「馬辣」公館店4員工侵占300多萬元案,今由高院判決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知名麻辣鍋店「馬辣」公館店4員工侵占300多萬元案,今由高院判決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知名連鎖麻辣鍋店「馬辣」的公館分店,有吳姓等4名店員被控在櫃檯收帳時,短報用餐客人數量,侵占店內的收入中飽私囊,2年半來共計侵吞307萬餘元。店家後來抓到這票人聯合搞鬼,對他們提告,高院依《業務侵占罪》判4人徒刑9月、11月不等,均緩刑3年,另須服80、120小時義務勞務確定。

據悉,該店吳姓、林姓、盧姓3名女員工及方姓男員工,從2014年起趁輪流擔任櫃檯收銀工作時,短報用餐客人數量,將少報的現金私吞進自己口袋,直到店家發現食材用量與帳目對不起來,心生懷疑才報警處理。

警方受理調查後,4人眼見侵占公款的事已無法隱瞞,才到警局自首,並坦承總共侵占該分店共307萬14元營收,願意繳回不法所得。但店家不滿,認為依據班表、帳冊、食材清單、叫貨記錄表,並比對4人上班天數,懷疑4人2年半的時間應共侵占1千多萬元。

但店家說法被檢方認為證據不充分,採信4人自白,認定4員工共侵吞3百餘萬元說法,經地院及高院審判確定,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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