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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黑條款三讀通過 陳致中終身不得參選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排黑條款,陳致中依法終身不得參選。(圖/周志龍攝)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排黑條款,陳致中依法終身不得參選。(圖/周志龍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曾觸犯洗錢、槍、毒且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立法院於今(26)日下午進行表決,最終以56票贊成、30票反對而三讀通過民進黨版本,民進黨無立委跑票。在獄中的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終身不得參選。

行政院版本的排黑條款中,主要的兩大爭議事項分別為「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以及「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各黨團的立場不一,國民黨主張加嚴,而時代力量則主張因違憲而反對。

出席的89名立委在最後的表決環節中有56人投下同意票、30人投下反對票,另外有3人棄權,最終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