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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接送「大體」竟幹這事 司機好慘「下次不敢了!」

曾姓司機為求接送大體順利掏出600元行賄,慘遭台北地院判刑2月。(圖/報系資料照)

曾姓司機為求接送大體順利掏出600元行賄,慘遭台北地院判刑2月。(圖/報系資料照)

從事大體接送服務的曾姓司機為求業務順遂,向殯儀館技工行賄600元,慘遭逮捕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酌曾男認罪,且行賄金額不高,依交付賄賂罪判他2月徒刑,緩刑2年,另要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完成法治教育2場,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男明知台北市立第一殯儀館提供亡者大體防腐、縫補、淨身、著裝、化妝及告別式入殮等服務時,只能按《台北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規定,收取法定規費,且大體進館不收取額外費用,曾男卻在2020年4月13日上午9時許,以600元行賄林姓技工,已觸犯行賄罪。

北院認為曾男沒有前科,又於偵審時認罪,且行賄金額僅600元,考量他一時失慮犯法,受此教訓應知所警惕,因此依交付賄賂罪輕判2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法官給他緩刑2年機會,並命他提供義務勞動40小時、完成法治教育2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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