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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練勒斃前女友…無期逆轉「輕判15年」 法官稱「不然假釋已60歲」

勒斃 殺人罪 無期徒刑 假釋 教化
張男與黃女分手後仍同居。(圖/翻攝畫面)

張男與黃女分手後仍同居。(圖/翻攝畫面)

新北一名張姓健身教練與黃姓女友分手後仍同居,不料雙方之後因感情糾紛再度爆發口角衝突,沒想到張男竟狠將黃女勒斃。一審張男被判無期徒刑,結果到了二審大翻盤,「這原因」改判15年,讓家屬相當不能接受。

回顧案情,擔任健身教練的張姓男子去年2月因不滿黃女提出分手,懷疑其另結新歡,竟一氣之下在板橋租屋處把人勒斃。之後發現自己鑄下大錯,持刀猛刺胸口意圖輕生,還致電好友要對方幫忙照顧媽媽。張男經過搶救後,撿回一條命,不過黃女被發現時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張男無期徒刑,張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考量張男曾表示後悔一時犯的錯,雖未獲得家屬諒解,但自己永遠不會放棄,足見並非完全不知悔悟,另鑑定人推測張男具有中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若量處張男無期徒刑,最快也要執行25年才可假釋,而屆時張男已60歲,能否復歸社會顯有疑問,有悖於刑罰強調教化矯正之積極作用,並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因此依殺人罪改判張男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自稱是家屬的網友在PTT憤怒表示,主法官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讓張男去答辯,然後這些問話全部都是他一旁的律師在旁教張男講的,「(張男)被查出一堆案底,超級多行車糾紛,還會家暴母親,我真的不懂這位二審主法官你的想法是怎樣,這樣的人不關到死好嗎?」

網友說,「審判最後,主法官詢問犯人說你有甚麼話想對家屬說嗎?結果犯人長達5分鐘,一句都不說,現場就這樣安靜,最後還是他旁邊的律師說,你趕快跟對方家屬說對不起,然後犯人才說對不起,是人都看得出來 這真的有悔意嗎?這是該有的態度嗎?然後今天看到這樣的審判結果,我們真的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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