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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開房爽戰小王8次…他辯:以為離婚了 「這些對話」成偷情鐵證

人夫控妻子搞小王,對方也是人夫。(示意圖/Pexels)

人夫控妻子搞小王,對方也是人夫。(示意圖/Pexels)

一名蔡姓人夫指控,徐姓妻子搞李姓小王,對方也是人夫,而2人發生8次性行為,所以他對李男提告求償50萬。李男稱,那時以為人妻離婚了,不過人妻曾說「這婚姻我早就想叛逆了」。法院最後判李男要賠償10萬元。

判決書指出,蔡夫說,李男明知道老婆有家庭,在去年7月底至9月中間,數度邀約她出遊,或離家至汽車旅館開房間,發生8次性行為,還傳訊息說有無吃事後避孕藥,甚至拍親密照留念。因為老婆常常沒回家或是很晚回,他一問才知道這些事,他因此身心受創,所以向李男提告求償50萬元。

李男辯,徐妻也知道他是有婦之夫,稱她會跟丈夫簽字離婚,並附上離婚協議書,讓他信以為真,以為她已離婚,而她也主動積極約他,外出見面和發生性行為,他才會答應。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徐妻說,「他不跟我離的理由跟你不跟你老婆離的意思一樣」、「或許在這婚姻我早就想叛逆了哈哈」、「反過來想,我有婚姻在你不會離婚狀況對你比較有利。因為不會纏你」、「我又沒離婚,你來幹嘛」等話,可知李男知道徐妻沒離婚。

法官表示,徐妻為逾越一般交友分際之交往行為,李男也不否認有性行為,這顯已逾一般所能容忍異性社交之範圍,對蔡夫造成精神痛苦,所以認為蔡夫求償有據,判李男要賠償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