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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冷水狂噴殺蟲劑「虐死97歲公公」 驚世媳婦判刑5年…今入監服刑

台北一名威姓女子,5年前虐待公公致死,今天發監執行。(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北一名威姓女子,5年前虐待公公致死,今天發監執行。(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北市一名威姓女子,5年前因不滿丈夫被公公當搖錢樹,以沖冷水、噴殺蟲劑等方式虐待高齡97歲的公公,最後導致死亡。在一審判無罪、二審改依殺人罪判15年,更審又依傷害致死罪改判5年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威女今(28日)到士林地檢署報到,驚世媳婦案也終於落幕。

事情發生在2018年12月20日下午1時許,威女請外傭協助公公回房間午睡遭拒,情緒失控後將公公強拉到浴室,拿蓮蓬頭對公公沖冷水,看到公公反抗,她竟一腳踩著公公壓制,還去廚房拿冷凍雞肉、魚肉放公公身旁,並噴灑殺蟲劑。隔天上午9時許,公公不聽她指示如廁,她便再次對公公施虐,直到下午4、5時許,外傭發現公公身體冰冷,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

威女一度辯稱是外傭和公公發生拉扯導致,經二度偵訊,外傭說出實情,被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士林地院採信醫院精神鑑定報告,認定威女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符合刑法規定判無罪,但須監護治療5年。

不過,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威女犯案時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判15年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定,戚女的犯行不構成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5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威女在收到刑事執行處傳票後,今天前往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開始在監獄服刑的日子。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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