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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懷孕女涉殺嬰 屏檢首件採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

屏東30多歲女未婚懷孕涉嫌殺嬰,屏檢考量柯女產後狀況,以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圖/中國時報記者謝佳潾攝)

屏東30多歲女未婚懷孕涉嫌殺嬰,屏檢考量柯女產後狀況,以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圖/中國時報記者謝佳潾攝)

屏東市驚傳生母殺嬰案,30多歲未婚的柯姓女子日前在家生女後,因不明原因將剛出生、赤裸裸的女嬰丟棄在路旁,5日有民眾發現女嬰後,雖趕緊將她送醫搶救,但2小時後宣告不治,檢警循線追查到柯女,但考量柯女身體狀況,決定讓她以科技設備監控的方式代替羈押。

據了解,30多歲柯姓女子不僅未婚懷孕,還向檢警表示,她是自己在家生孩子,至於為何要將剛出生不久的女嬰,完全沒包覆、赤裸裸地丟棄,檢警尚在追查中,而女嬰死因也將待解剖報告出爐後鑑定。

屏檢表示,屏東警分局5日上午6時許獲報,指稱屏東市廣東路某大樓旁巷子內發現1名嬰兒遭棄置,警消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發現一名女嬰全身赤裸躺於路邊,救護人員隨即實施救護並送醫急救,但女嬰經急救後仍於8時許經醫院宣告死亡。

案經屏東縣警察局鑑識科到場採證、並同步調閱監視器過濾可疑人車,以及檢視現場狀況後,研判可能有地緣關係,因此隨即派遣警力針對附近住民全面查訪,隨後在鄰近租屋處查知柯女為女嬰生母,且有犯罪跡證,立即當場逮捕並旋即戒護就醫。

屏檢指出,7日上午,柯女經醫院評估辦理出院,並經檢察官訊問及依調查所得證據,足認柯女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但考量柯女甫生產後的身體狀況、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等情節,雖有羈押的原因,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訊後諭知限制住居。

此外,屏檢還依刑事訴訟法「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要求柯女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的方式,替代羈押的強制處分,而這也是屏檢首件偵查中對被告實施執行科技設備監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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