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政治
焦點

前原能主委謝曉星涉性騷、職場霸凌 監院13:0彈劾成功

監察院監委王美玉、葉大華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案」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彈劾記者會。(圖/周志龍攝)

監察院監委王美玉、葉大華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案」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彈劾記者會。(圖/周志龍攝)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因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於今年11月11日被免職,查案監委17日指出,認定謝的違失包括:職場霸凌,性別歧視,言行不檢、敵意環境,以及疫情期間與辦公室秘書用餐,違反防疫規定。監察院以13比0的票數,全數通過彈劾謝,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葉大華、王美玉今舉行記者會,說明彈劾謝曉星的四大理由。職場霸凌部分,謝曉星多次在公開場合斥責、貶抑部屬,情緒失控,造成同仁身心壓力及人格權受損。性別歧視部分,謝曉星自2016年入閣以來,進用秘書多數為一定身高的女性,謝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規劃。此外,謝還要求某部門的女性同仁,在請假前必須當面向他報告,至於男性同仁則傳訊息告知即可。言行不檢、敵意環境部分,謝曉星謝亦曾盯著某位女性同仁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所以我現在盯著某某某」,讓該名同仁感到噁心。

2位監委表示,謝曉星身為原能會主委,負責我國核能安全管制、輻射防護與核能應用安全等,本應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卻成為我國內閣閣員因涉權勢性騷去職第一人,考量謝與部屬(含求職者)間為長官部屬(雇主與員工)關係,除公務外,素無私交,基於相關人員證詞一致性,及部屬受害經過明確,認為謝違反就服法、性工法及CEDAW公約,情節重大,因此一致通過彈劾。

查案監委指出,台灣近年性別平等在國際評比上固然締造多項第一,但本案恰巧再次提醒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不論是職場霸凌或是性別歧視、騷擾的被害人,若非媒體爆料,既有機制使被害人在無支持或後援下,必須獨自面對來自內心的羞恥或自責,以及外在可能的閒言閒語或權勢壓力下噤聲。最後更說到,期盼政府與民間企業重新檢視組織性平文化,配合法規修正,如再有撼事發生,被害人也無需獨自面對在揭弊與失去工作的恐懼中,必須就這樣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