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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荷包! 7個月抓2萬件交通違規 雲林11處科技天眼發威

雲林縣警局去年、前年在全縣裝設11處路口科技執法電眼,圖為斗南鎮台一線及台一丁線交叉路口的科技執法電眼。(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警局去年、前年在全縣裝設11處路口科技執法電眼,圖為斗南鎮台一線及台一丁線交叉路口的科技執法電眼。(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警局去年、前年在全縣裝設11處路口科技執法電眼,今年1月至7月15日共計取締2萬0444件,取締數量驚人,件數最多是斗南交流道附近的台一線與大業路路口共告發5226件。

11處優先裝設科技執法設備的有斗六市、斗南鎮、土庫鎮、虎尾鎮、西螺鎮、麥寮鄉等9鄉鎮,去年底裝設完成,12月1日正式上線服役。

科技執法路口設有超速感應器、闖紅燈感應器、AI車牌辨識系統、攝影機,取締重點為超速、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行駛、未禮讓行人,到7月15日累計開出2萬0444件罰單,違規前三名為超速9598件、闖紅燈6222件、未依規定車道行駛2322件。斗南台一線與大業路口7個半月就告發5226件,平均每天開出27張罰單。

雲林縣警局指出,11處科技執法路口有6處可取締未禮讓行人,共計告發203件以提醒用路人注意,今年6月修法加重處罰未禮讓行人,重罰汽車駕駛人6000元、機車族1200元,一年內2次以上罰6000元。

「未禮讓行人」的認定是依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上,無論號誌為何,皆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進方向距離行人在3公尺內(約1個車道寬)就算是未禮讓行人,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

縣警局表示,執法效果良好,可望養成用路人安全駕駛好習慣,已向警政署再爭取明年在縣內新設17處科技執法,斗六分局6處、斗南分局3處、虎尾分局2處、西螺分局1處、北港分局4處、台西分局1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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