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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一致同意」台美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 遞交拜登簽署後生效

行政院長陳建仁在上午接受此協定的備詢前,受訪表示,希望在加強貿易的便捷化後,能使台美貿易都能夠互惠,並盼立法院也能夠儘快通過此協定。(圖/黃鵬杰攝)

行政院長陳建仁在上午接受此協定的備詢前,受訪表示,希望在加強貿易的便捷化後,能使台美貿易都能夠互惠,並盼立法院也能夠儘快通過此協定。(圖/黃鵬杰攝)

美國聯邦參議院在今天晚間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眾議院已於6月21日以口頭表決通過此法案。法案主旨為以國會跨黨派的核准程序,讓在6月1日簽署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能獲得應有的支持與持久性。行政院長陳建仁在上午接受此協定的備詢前,受訪表示,希望在加強貿易的便捷化後,能使台美貿易都能夠互惠,並盼立法院也能夠儘快通過此協定。

立法院今(19)日上午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率部會首長,提出「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台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專案報告並備詢。(圖/黃鵬杰攝)
立法院今(19)日上午臨時會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率部會首長,提出「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台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專案報告並備詢。(圖/黃鵬杰攝)

法案正式送出國會後,將遞交美國總統拜登簽署後生效。美國立法程序規定,在國會兩院通過法案後,總統共有10天時間考慮簽署或提出反對,若總統無作為,法案即10天後自動生效。

據法案規定,協定生效前,美國總統須先向國會報告,說明協定如何促進美台貿易關係及推動美國勞工、消費者、企業與農民的利益,並於30日內提出認證,證明台灣已採取任何履行協定所需措施。法案也要求行政部門,未來與台灣達成的任何進一步協定,需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並徵詢國會意見。

此法案是由民主黨籍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魏登(Ron Wyden)及共和黨籍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主席史密斯(Jason Smith)等人於6月9日共同提出,主旨為以國會跨黨派的核准程序,讓「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能獲得應有的支持與持久性。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先前於6月1日在美國在台協會(AIT)華府總部簽署,由駐美代表蕭美琴與AIT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代表簽署,行政院政委鄧振中、美國副貿易代表畢昂奇(Sarah Bianchi)及AIT主席羅森柏格(Laura Rosenberger)在場見證簽署。

協定包括關務行政及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等5項議題。鄧振中當時表示,第2階段可能會鎖定勞工、環保與農業3大議題,但還需再跟美方協商。

史密斯也於先前表示,將藉由國會批准美台貿易倡議首批協定,確認國會對美台夥伴關係的堅定支持,法案不僅對美台貿易關係十分重要,也對於美國貿易談判完整性與國會在其中扮演的作用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