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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教練硬上國中女生 10年後挨告他掰「兩人交往」!判決結果出爐

1名扯鈴教練藉口留宿半夜硬上國中女學生,10年後女學生提告,他辯稱兩人正在交往遭法官打臉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1名扯鈴教練藉口留宿半夜硬上國中女學生,10年後女學生提告,他辯稱兩人正在交往遭法官打臉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南1名扯鈴教練2013年間邀請國三女學生小美(化名)擔任助教,一次以隔天一早教學、節省通勤時間為由,將小美留宿住處,不料男教練半夜趁機性侵小美得逞。案發10年後小美鼓起勇氣提告,法院審理時,她提出與教練多年後相逢的對話紀錄,法官因此認定教練性侵,判3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美因父母離異、家中經濟狀況不佳,當時扯鈴教練邀請她擔任助教,某日教練以隔天一早要去小學教扯鈴、節省通勤時間為由,要求她留宿在自己住處,不料,凌晨教練闖入小美房內,撫摸其私密處、胸部,不顧小美制止抵抗,強行用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案發10年後,小美身心受創求助醫師、心理師,才揭露當年教練惡行,且鼓起勇氣對教練提告。教練坦承曾與小美發生性關係,但辯稱當時兩人正在交往,是男女朋友關係,雖然小美曾一度拒絕,但後來半推半就發生關係。

但是,小美提出事發多年後與教練重逢的對話內容錄音,她告訴教練當年被他壓住雙手性侵,導致心理有陰影、不敢交男友等,教練聽聞後未反駁,還語帶愧疚。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即便是男女朋友關係,也不能在對方拒絕的情況下硬來,更不能用交往一事合理化性侵犯行;根據小美提出的證據等等,認定教練性侵犯行,判3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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