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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分手!南港OL遭「開山刀猛砍」險喪命 恐怖前男友被判7年半

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不滿被提分手,竟持開山刀砍傷葉姓女子。(圖/翻攝畫面)

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不滿被提分手,竟持開山刀砍傷葉姓女子。(圖/翻攝畫面)

北市一名40歲陳姓男子去年持刀追砍29歲葉姓女友,導致葉女臉頰、腹部、雙手等全身多處刀傷,所幸送醫治療後撿回一命,經士林地院審判,今(28日)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陳男7年6個月徒刑,得知宣判結果後,葉女父親不滿怨「台灣司法輕放犯人!」

去年陳男不滿被葉女提分手,多次傳訊、跟蹤騷擾對方,葉女不堪其擾報案後,法院依《跟騷法》核發保護令,禁止陳男再對葉女有跟蹤騷擾行為,沒想到陳男竟無視法令,於同年8月29日攜帶開山刀前往南港,並埋伏在葉女的工作地點附近,直到女方午休外出,陳男立刻持刀尾隨追砍,遭砍傷的葉女邊呼叫邊奔逃至附近店家求救,所幸警方獲報後及時趕抵現場,才將歹徒順利制伏,並將葉女緊急送醫救治。

醫師診斷發現,葉女左臉頰、左腹部撕裂傷、右手多處撕裂傷併第三指伸指肌肌腱斷裂、左手多處撕裂傷併第一指指動脈斷裂及第一、三、五指神經斷裂等處負傷,幸虧並未傷及要害,幸運撿回一命。經士林地院今(28日)審判,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陳男7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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