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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宏傑委任律師證實…福原愛遭法院強制執行 大淵愛子:不接受引渡就等著被告

江宏傑在2021年正式與日籍妻子、日本前桌球天后福原愛離婚。(圖/翻攝東京體育、福原愛臉書)

江宏傑在2021年正式與日籍妻子、日本前桌球天后福原愛離婚。(圖/翻攝東京體育、福原愛臉書)

前桌球國手江宏傑於7月27日台灣時間下午2點在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表示7月20日日本法院判決結果已要求福原愛要遵守法院命令,且隔天21日便申請強制執行。對此,福原愛也透過律師針對記者會發出聲明,表示日本的裁定只是暫時處分,並不是最後的判決。如今江宏傑委任的日本律師大淵愛子也向媒體證實,東京法院已於8月2日認定江宏傑方的強制執行,並聲稱他曾透過台日律師,在7月底的國際記者會表示,希望與前妻和平解決,但可惜的是仍走到強制執行這一步。

據日媒《週刊文春》的報導,江宏傑在2021年正式與日籍妻子、日本前桌球天后福原愛離婚,結束兩人5年的婚姻。但外遇的福原愛因為沒有履行離婚後的義務,而與江宏傑在日本法院打官司1年,如今江宏傑的律師大淵愛子也證實,東京家事法院已在8月2日認定了引渡強制執行程序。

週刊指出,強制執行分為「間接」、「直接」2階段,間接執行是指,若沒有依照法院履行,就必須強制繳交罰金。若還是沒有履行,就會變成直接強制,由法院的執行官出面執行法院判決的結果。大淵愛子向《週刊文春》透露,「本案有多種因素導致間接強制催促其履行的可能性很低,因此我們請求強制執行,東京家事法院已經認定這樣的形式。」

大淵愛子續稱,「然而,即使是強制執行,(因涉及兒少權益,不予刊載)交接也不一定會立即實現。」因為目前不知道福原愛的下落,無法執行移交。對此,她也再度向福原愛喊話,希望對方盡快遵守法院的判決,並重申,若福原不接受引渡命令,就有可能以「未成年誘拐罪」提起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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