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 強制執行 酒駕 拒測 房產 柯文哲
學產假約1/黃國昌岳父簽名遭偽造 教育部討租300萬失敗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的建商岳父高熙治遭爆強佔國有學產基地,又不服教育部追討300萬元租金,因而打官司,台北地方法院查出,教育部提出的租賃契約上,雖有高熙治與友人石虎的簽名用印,但比對高熙治留存在戶政事務所的印鑑證明申請書,筆跡與印章明顯不符,既非本人簽約,也沒有授權別人代簽的證據,沒道理為欠租買單,因此判決教育部敗訴,不准強制執行高熙治的財產。教育部靠「學產基地」一年收租8億元。(圖/本刊資料照)學產地收租起源是先民捐獻土地,部分直接作為教育用途,部分出租以「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為目的。本案學產地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天玉段的住宅區,鄰近天母圓環,地主是教育部,長期租給石家人蓋房使用,石家第二代石虎在父親過世後繼承房屋,但因為債務問題,2006年11月讓與5分之1權利範圍給高熙治。教育部出租天母這塊學產地,卻被法院認證承租人簽名及印鑑不實。(圖/方萬民攝)教育部得知屋主從一人變兩人,在2007年3月換約續租,約定每月租金12萬6676元,租期到2011年12月,但實際上教育部收租只收到2007年12月,之後就發生長期欠租的狀況。教育部在2009年向士林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向高熙治及石虎追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0月31日期間租金64萬元,法院核准後,欠租仍未改善,2011年8月30日教育部發函終止租約,但直到2016年才向士院聲請支付命令,要討回2009年11月到2011年8月的300萬租金。石虎曾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士院已判他須支付租金而且判決確定;高熙治卻沒在法定期限內對支付命令提異議,2024年他發現教育部要強制執行,才找律師想對策。律師查出,士院分別在2009年、2016年各核發一次支付命令,期間剛好有個分水嶺:2015年7月1日有修法,之前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只要債務人沒在法定期間提出異議,就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但修法之後,即使債務人沒提異議,支付命令只能用來執行,已不再具有等同法院判決的效力,因此研判2016年支付命令「可以打掉」,向台北地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不過2009年的支付命令就不可能推翻了,高熙治只能依法給付教育部64萬4875元。黃國昌(左)的建商岳父高熙治(右)否認跟教育部簽約租地。(圖/本刊資料照)高熙治雖為學產地2008年1月到2009年10月的租金買單,但他認為2009年11月後租金不該也要他負責,理由很簡單,他根本沒跟教育部簽約租地,也沒收過教育部終止租約的公文;甚至早在2009年7月,他就把名下房產拍賣給別人,之後租金、無故佔地的不當得利都與他無關。但對於教育部來說,學產地是高熙治和石虎共同承租,有租賃契約為憑,難道高熙治簽名和蓋章是假的嗎?為此聲請法院調取新店戶政事務所留存的高熙治印鑑證明申請書,沒想到適得其反,兩者明顯不符的程度肉眼可辨,也讓教育部打消送調查局筆跡鑑定的念頭,在今年6月10日開庭時表示捨棄鑑定。對於高熙治確實沒在租約上親筆簽字及用印,教育部只好主張2007年換約後,高熙治曾付了一年的租金,租約上的簽名、印鑑應是石虎代簽代蓋,但法官指出,教育部無法舉證2007收到的租金來自高熙治,也沒有高熙治授權石虎簽約的事證,所以判決教育部的債權不存在,不得對高熙治強制執行。本案為一審判決,尚未確定,教育部對此回應,是否上訴有待研議。
女兒死後留50萬債務!母親先領30萬勞退金再拋棄繼承 法院判無效
女子過世留下50多萬元債務,母親卻在女兒身故後,先向勞保局領走30多萬元勞工退休金,隨後再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試圖藉此免除清償債務的責任,引發債權銀行不滿提告。法院審理認為,勞工退休金屬於遺產,母親既已主動申請領取,便已表現出承認繼承的意思,事後再聲請拋棄繼承應屬無效,最終判決銀行勝訴,確認母親與女兒之間的繼承關係自始存在。判決指出,女子小薰生前積欠銀行50萬6614元及相關利息,遲遲未能清償,銀行因此取得法院核發的債權憑證。民國114年年初,小薰不幸過世,銀行隨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盼能從小薰設於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個人勞工退休金專戶中取回欠款。不料,勞保局函覆法院表示,小薰專戶內的勞工退休金共計30萬3524元,早在她過世後便已由母親阿凝(化名)申請領取完畢,目前專戶內已無剩餘款項可供強制執行。銀行進一步查知,阿凝在領走女兒的30多萬元勞工退休金後,竟又向法院具狀聲請拋棄繼承,並獲法院准予備查。銀行認為,勞工退休金在法律上具有遺產性質,阿凝既然主動申請領取,顯然已經承認繼承並行使相關遺產權利,依法不應再於事後反悔,透過聲請拋棄繼承的方式免除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繼承權存在之訴。法院審理時指出,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其個人退休金專戶內累積的本金及收益,均屬於遺產性質。繼承人若在繼承開始後,已經透過具體行為行使相關權利,便不能在取得遺產利益後,又主張拋棄繼承以免除相應義務。法院進一步認為,若允許繼承人在已行使遺產權利後,仍可透過拋棄繼承免除責任,不僅可能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會使法律關係陷入不確定狀態。因此,阿凝主動向勞保局申請並領取女兒的勞工退休金,已足以表現出承認繼承的意思,後續提出的拋棄繼承聲明應屬無效。
CD之亂2/就在國小對面!合法餐酒館比陪侍酒店玩更花 住戶送花挺警察
北市萬華開封街二段上的知名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下稱CD)10月3日遭警方搜索,引起軒然大波,北市警局已在5日公布懲處言行不當人員,不過,該酒吧已在西門町存在14年之久,多次遭到居民檢舉妨害安寧,甚至有同大樓住戶提告要求CD撤出大樓,惟因告錯所有權人而敗訴。6日下午福星里住戶則是以行動挺警察,直接送花至萬華分局感謝波麗士大人「辛苦了!」根據CD的商業登記顯示,CD負責人為鍾文喜,主要行業為經營飲料、菸酒零售與餐館業,2012年成立至今,與福星國小更僅隔一個斑馬線的距離。其以同志酒吧與BDSM繩縛等特色於有眾多同志酒吧的西門町裡殺出一條生路。但根據其過往客人所留下的貼文也顯示,CD除了供應酒類與進行繩縛表演外,若雙方同意,也會進行合意性行為,如拳交表演等,利用餐酒館名義,卻比有陪侍的酒店業「更敢玩」。警方3日前往搜索時,依法出示搜索票。(圖/翻攝畫面)據了解,CD從今年至今已遭人檢舉13次,除檢舉其妨害安寧外,也同時被人檢舉酒吧內涉嫌有妨害風化,於公共場所進行性行為等情形,警方對此也針對轄內等特種行業進行擴大臨檢,今年間也已臨檢14次。知情人士透露,CD之所以能在西門町存活14年之久,主因為警方過往關注重點多集中在紅樓一帶的同志酒吧,當地有議員疑似插乾股,加上同業間競爭激烈、相互檢舉,「紅樓內鬥」反讓位處外圍的CD遠離鬥爭核心,意外形成保護傘。此外,儘管警方長年持續針對轄內特種行業臨檢,卻礙於性行為發生的地點多半具有隱密性,採證困難,一般臨檢較難發現直接證據,以此證明確實有違法情事發生,且店家多半配合意願低,警方在無強制力的情形下,只能進行常規盤查,CD則得以在法律漏洞下繼續夜夜笙歌。然而CD過往爭議也不少,根據判決書指出,CD過往與同棟大樓住戶疑似長年有糾紛,有住戶怒告1樓與9樓的王姓所有權人,認為其違法大樓規約「不得經營神壇、酒店、三溫暖等色情或影響一般住戶正常生活之行業」,王姓所有權人未經全體區權人同意,占用地下1樓將其出租給CD,怒向王姓所有權人要求給付懲罰性違約金547萬餘元,並將房屋騰空回復原狀;惟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地下1樓產權為訴外人蔡姓女子所有,認為原告主張無據,判其敗訴。而去年底,地下1樓的蔡姓所有權人以每月4.8萬元之價格,將地下室承租給CD使用,但蔡姓所有權人卻疑似後悔,欲將房屋收回,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CD之鍾姓負責人將房屋返還,不過卻被鍾姓負責人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聲請暫停強制執行,法院裁定鍾男以48萬元作為擔保,准予暫停強制執行。此外,同棟大樓住戶對於CD的怨言也不少,過去CD就曾誤觸警報,整棟大樓半夜警報狂響,讓住戶誤以為失火緊急逃出,還曾有住戶回家時被多次詢問是否有「脫衣表演」,但更多的是酒客半夜嬉鬧、吵架、發酒瘋等妨害安寧情形,讓住戶怨言不斷,無奈表示「常常報警也抓不完」。同志酒吧搜索引起風波,6日下午有自稱是福星里住戶向警局送花,「感謝波麗士大人,辛苦了」。(圖/林冠吟攝)此次警方前往CD搜索引發軒然大波後,6日下午有自稱是福星里住戶的民眾送來兩大盆,市價至少約1萬元以上的盆花,致贈給萬華分局,表示「波麗士大人們辛苦了!代民執法、為民服務」,希望能給近來士氣低迷的萬華員警一點振作的力量。對此,CD的鍾姓負責人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被詢問到暗房時表示,「什麼叫作暗房,我們會開微弱燈光,會有幽暗的地方,我們店沒有暗房,那是倉庫,裡面都一堆貨,客人去裡面親親抱抱,店家不知道這個倉庫被當暗房使用,沒有獨立給別人當砲房」。
名湯違建1/烏來4星溫泉佔國有地23年 北院判付「月租百元」
時序入秋氣溫轉涼,大台北地區居民若想泡湯舒暖身心,陽明山、烏來均為車程1小時可到的溫泉勝地,其中位於烏來區啦卡路的「烏來名湯溫泉會館」營運超過20年,半露天湯屋依山傍水頗獲好評,Google Map累積2千則評論、評價4.2顆星,卻爆發長期佔用國有地蓋違建爭議,國有財產署提告拆屋還地獲判勝訴確定,業者須拆除8塊國有地上的建物、返還土地並按月給付「120元租金」,從國產署求償起算日至今共2640元。法院判決「烏來名湯」返還228坪國有地並按月給付120元。(圖/劉松霖攝)依據台北地方法院囑託新店地政事務所丈量的結果,烏來名湯會館占用烏來區南勢段465地號8個區域,都是沿著桶後溪溪畔的違法增建,例如貨櫃屋、停車場、庭院、1棟鋼筋混凝土樓房以及2棟磚造鐵皮建物,占用面積共755.96平方公尺,換算約228坪。本刊實地直擊,距離烏來名湯溫泉會館最遠的雙層貨櫃屋仍在原地,藍色塗裝因多處鐵鏽顯得斑駁陳舊;80個停車格持續使用中,雖在平日上午,仍有十幾輛車陸續到訪停放,也有遊客從公車站搭接駁車過來泡溫泉;會館入口與停車場之間的庭院有池塘造景,旁邊鋪設賞溪步道。從相鄰道路望向溫泉會館,室外湯屋以木板相隔,上方屋簷並未往溪畔過度延伸,以「半露天」形態好讓客人泡湯放鬆之餘,盡賞戶外綠意、聆聽潺潺流水,湯屋左側雖有樹林掩映,依稀可見一棟鐵皮建物。本刊調查,國產署北區分署認定烏來名湯溫泉會館從2003年之前就違法佔用國有地,而且從未簽約支付租金。2014年7月7日,國產署收到新北市政府城鄉局來函反映業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因此要求限期騰空;烏來名湯認為使用範圍有疑義,申請複查,之後數度申請租地,但都因為逾期未補件而遭到註銷,國產署再來決定提告,須拆除所有違建並歸還國有地。《國有財產法》對於國家出租非公用財產有畫下一條「生死線」:2003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烏來名湯將此視為護身符,主張這些建物在2003年之前就存在,而且鋼筋混凝土樓房、磚造鐵皮建物與會館主建物屬於「同時建造不可分離」,如果分割拆除,將導致全部都無法正常使用,國產署沒有兼顧當事人利益,已構成權利濫用。空照圖成為拆屋還地案的勝負關鍵,烏來名湯無法證明違建在2003年7月21日前已存在。(圖/本刊影音組)本案分勝負的關鍵是空照圖。法官比對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的歷史航空照片,確認烏來名湯占用區域在2003年7月21日仍是樹林地,沒有實際使用的情況,由此可知地上物是後來才蓋的,國產署不同意出租土地、請求拆屋還地都具有正當性,判決烏來名湯應刨除、拆除騰空後,將占用面積共計755.96平方公尺的土地返還國產署。至於烏來名湯違法占地的賠償金,因國產署請求給付不當得利的日期從2025年1月1日起算,法院以申報地價週年利率5%算出月租金為120元,到今年10月為止累積2640元。烏來名湯沿著溪畔增設的停車場、庭院、鐵皮建物都是違建。(圖/本刊影音組)記者前往烏來名湯確認違建現況時,有兩、三名工作人員出來關切,得知媒體要問判決回應之後,只說已轉達給內部;本刊致電烏來名湯委任律師的事務所,截稿前也沒有回覆。根據了解,本案雖已判決確定,國產署北區分署尚未著手強制執行,烏來名湯使出最後一搏,除聲請再審,也在今年7月遞件申租。律師包盛顥分析,本案被告遭法院判決應拆除的建物,如果涉及通道、機房、管線或其他重要設施,拆除後勢必會影響使用完整性,影響日後運營;溫泉業者一方面尋求再審,另一方面向政府補件爭取承租土地,以取得合法使用國有土地的權源,才有機會從根本上解決占用問題,否則判決確定後仍將面臨實際拆除。包盛顥指出,判決確定後,國產署可持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處會依判決主文及附圖確認應拆除的範圍,實務上通常會先要求業者限期自行拆除、騰空返還。若業者拒不履行,拆屋屬於可以由第三人完成的行為,法院可透過代履行方式進行拆除,相關費用最終由被告業者負擔,待拆除完成後,將土地交還國產署。至於是否設置圍籬、封閉土地或另行出租?這屬於國產署收回土地後的管理處分權限,按照土地使用需求辦理之。
拒酒測挨罰18萬!新北男拖2年半不繳 繼承房產「過不了戶」嚇到秒付清
新北市一名許姓義務人因拒絕接受酒測遭裁罰新臺幣18萬元,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持續追查其財產,嗣透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掌握該名義務人因繼承取得房產即將辦理移轉之際,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許姓義務人因房屋無法順利辦理過戶,始聯繫承辦書記官,並於9月底全額徵起。據了解,許姓男子於113年2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某路段時遭警方攔檢,因拒絕接受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遲不繳納,並於同年10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受理後,查無銀行存款可供執行,雖多次寄發傳繳通知,均置之不理。士林分署並未因此停止追查,持續掌握許姓義務人財產及異動情形。嗣於115年8月底,承辦書記官接獲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得知義務人甫繼承取得房產,且即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方使該房屋無法順利完成過戶。義務人得知房屋遭查封後,這才主動聯繫士林分署洽詢繳款事宜,並於同年9月底全額繳清18萬元罰鍰。士林分署表示,酒駕及拒絕酒測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亡與家庭悲劇。酒測是防制酒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執法措施,駕駛人應配合警方依法實施檢測,切勿心存僥倖、拒絕酒測;受裁罰後亦應依限繳納,避免因逾期欠繳而遭強制執行。士林分署並呼籲,「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去」,飲酒後應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親友亦應主動勸阻酒後駕車。對於酒駕、拒絕酒測等交通裁罰案件,士林分署將持續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積極追查義務人財產,並依法採取必要執行措施,落實裁罰效果,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83歲癌婦安樂死前突反悔大哭喊:做錯決定 遭醫師施打藥物「滿身血」離世
加拿大一名高齡83歲的婦人斯特格曼(Brigitte Stegemann)日前於安大略省的養護中心過世,家屬強烈質疑醫療團隊在斯特格曼已喪失認知能力且表達反悔的情況下,仍強行執行俗稱醫療輔助死亡(MAiD)的安樂死程序。此外,家屬更痛批整個執行過程極度粗暴,導致斯特格曼最終在滿身是血、雙手合掌禱告的樣子離世,目前當地警方已正式展開刑事調查。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83歲婦人斯特格曼晚年居住於安大略省坎尼夫頓(Cannifton)的「The Pearl」長照中心。斯特格曼的孫女克蘭登克(Brigitte Kranendonk)透露,患有胃癌的祖母原定於今年7月10日接受安樂死;然而在施行的前2天,她與祖母確認時,她表示自己對即將面對死亡毫不知情,甚至當場情緒崩潰大哭長達45分鐘,坦言自己「做錯了決定」。家屬指出,老婦隨後在認知測驗中完全無法正確回答問題,甚至出現死者尚在人世的幻覺,顯見當時已喪失心智能力。儘管斯特格曼心智狀況嚴重受損,醫療團隊被指控利用其意識不清的狀態強行推動安樂死程序。家屬痛訴,官方原先承諾這將是一場安詳平靜的離去,未料實際過程卻宛如一場噩夢;護理人員在嘗試注射致命藥物時屢次穿刺血管失敗,導致斯特格曼手部、睡衣、枕頭及床單全被鮮血染紅,過程中該名護理人員甚至連防護手套都未配戴,場面混亂不堪。更令家屬無法接受的是,當醫師進入房間詢問是否能施打「藥物」時,斯特格曼當時雙眼緊閉、毫無反應地躺在床上;然而,醫生在未取得斯特格曼任何口頭或肢體回應的情況下,逕自說出一句「好,那我準備繼續」,便隨即注射藥物。約莫10分鐘後,斯特格曼被正式宣告死亡,離世時雙手仍維持著祈禱的姿勢。面對長照中心擅自讓祖母安樂死,家屬已正式向安大略省首席法醫辦公室、患者申訴專員(Patient Ombudsman)以及貝爾維爾(Belleville)警局提出申訴與報案,要求相關單位徹查醫療團隊的執行過程是否涉嫌違法與違反醫療倫理。針對此起重大的醫療倫理與刑事爭議,貝爾維爾警局發言人已證實確有此事,並表示目前已由警局刑事調查部門正式立案;警方強調相關調查工作正在積極進行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現階段無法向外界透露更多細節,將全力釐清醫護人員是否涉及強制執行安樂死等違法情事。
陳佩琪怨柯文哲7千萬保釋金是她財產卻扣押 行政執行署:於法有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一審判刑17年,又因為監察院認定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9783萬3888元,因而扣押柯文哲7000萬保釋金,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不服,臉書發文抱怨保釋金是她的財產和借款,民進黨政府雙標有如土匪。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對此聲明一切依法有據,如果陳佩琪主張保證金是她個人財產,可提出民事訴訟保障權益。陳佩琪發文表示,執行署說若柯文哲被關押,保釋金並不會還給她,而是拿去抵木可欠下的罰金,並拿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和前夫趙建銘追討的教育基金相比,指出「這有沒有比『趙某某』說拿小孩教育基金不還更可惡幾千、幾萬倍呢?」台北分署表示,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監察院移送4件執行案、金額共9783萬3888元,義務人的刑事保證金為其責任財產,依法得為強制執行標的;經函查台北地方法院關於柯文哲繳存的刑事保證金及具保人相關資料,北院函復「該院受理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貪汙等一案,具保金額為7000萬元,具保人為柯文哲本人」,因此認定該刑事保證金為義務人的財產,而核發附條件執行命令扣押,於法無違誤。台北分署說,如果將來柯文哲對刑事保證金得請求返還時,將依法續為執行;若陳佩琪主張保證金是她個人財產,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三人異議之訴)以資救濟。
黑工樂園2/逃跑拍抖音炫「台灣很好玩」隔天秒上工 合法雇主淪冤大頭
台灣移工人數在2026年已突破86萬人,另還有近10萬逃逸移工在各地流竄,留下許多照護空窗與家庭悲劇,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在台逃逸可說「零風險、更好賺」,移工逃逸問題早已不是單純的個案,而是制度漏洞所造成的結果,移工將雇主的申請當作跳板,逃逸後持續爽賺新台幣,合法雇主繳仲介費和每月的就業安定費,一旦移工逃跑,卻什麼保障都沒有,儼然成為「最慘冤大頭」。「我自己家裡的移工逃跑那天,他沿路拍抖音,印尼文字幕寫著『在臺灣逃逸很簡單、很好玩』,而且他當天從高雄逃逸,隔天就已經在下一個雇主家上工了。」張姮燕指出,多數人對「黑工」的印象,是薪資低廉、任人剝削,但臺灣的情況卻恰恰相反。張姮燕說,以家庭看護為例,合法聘僱的月薪普遍偏低,非法看護的行情卻明顯較高,論件計酬的臨時工種更是如此,原因也不難理解,非法雇主不用替移工繳交就業安定費,更無須負擔勞健保費用,這些「省下來」的錢,自然而然轉化為移工到手的薪水,讓非法看護的行情比合法看護高。「原因在於供需嚴重失衡。」張姮燕分析,臺灣長期缺工,尤其是家庭看護需求龐大,移工一旦選擇逃逸投入地下市場,反而「不怕沒工作」,有更高的議價空間、更靈活的工作方式,甚至能自由決定何時工作、何時休息,還能與男女朋友同居生活。相較之下,合法聘僱的移工受限於合約,幾乎沒有議價能力,在種種條件之下,「逃跑」反而成為部分移工爭取更好待遇的手段。張姮燕進一步指出,臺灣現行聘僱移工的流程曠日費時,是逼出黑市需求的關鍵問題之一。雇主必須等待至少一個月以上的申請空窗期,才能重新遞補人力,且再加上從國外新引進一名看護工,申請、送件、健檢、訓練到入境,需要三個月以上,實際等待時間可能拉長到四個月。然而現實中,許多家庭的照護需求根本等不了這麼久,家人可能昨天才因車禍或中風,突然需要全天候看護,根本沒有時間走完冗長的合法申請流程。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許多家庭最終只能選擇聘用非法看護解決燃眉之急,而這樣的急迫需求,正是助長黑工的關鍵推手。也正因為如此,張姮燕透露,執法單位對醫療院所往往「約定俗成」不主動查緝,一旦真的在醫院現場查獲非法看護並直接帶走,這個責任誰也扛不起,「你把人抓走了,這個老人家沒人顧,怎麼辦?」,正是這種急迫又無解的現實壓力,讓查緝人員多半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間接使得非法看護在醫療照護體系中長期有生存空間。移民署人員攔截載運失聯移工。(示意圖/彰化專勤隊提供)此外,根據內政部公告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1特殊事由之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自114年10月1日起推行全新外籍人流管理制度,凡是逾期停留或居留的臺灣地區的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在查獲前自行到案者,罰鍰減半,目的在鼓勵逾期居留的人,勇敢向移民署等治安機關出面到案。而依據《就業服務法》第60條規定,非法容留、聘僱或媒介外國人從事工作者,依規定遣送出國,相關費用可由就業安定基金先行墊付;墊付後,主管機關會通知應負擔者限期繳納,屆期未繳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張姮燕指出,現行制度對逃逸行為的高度寬容,讓逃逸移工只要在期限內主動出面,就能免除罰款,數個月後甚至可以合法重返臺灣工作;若移工聲稱無力負擔返國機票,相關單位還會協助想辦法解決,經費多半來自雇主每月按規定繳納的就業安定費。整套制度形同鼓勵「先逃逸賺飽、再自首全身而退」的操作模式,讓始終合法聘僱、按月繳交安定基金的雇主,不僅要承擔移工逃逸帶來的照護空窗、所花費用,可能還間接補貼了逃逸者的返國費用,「這對合法的雇主不公平,對合法的移工也不公平。」當移工逃逸後,雇主必須等待約四個月,才能重新從國外引進遞補看護,期間所有仲介費用、等待成本全數自行承擔,現行規定完全沒有針對雇主端的補償機制。張姮燕質疑,勞動部規定的理由是雇主必須「善盡管理責任」,但移工人身自由本應受到保障,雇主給予其自由進出本屬合理,移工基於個人選擇逃逸,雇主卻要承擔懲罰性的等待期,「除非我是非法仲介或非法雇主,故意引進移工讓他逃跑圖利,否則沒有人會希望自己聘的人逃跑。」對家庭看護雇主而言,這種空窗期的衝擊尤其嚴重,工廠至少還有職務代理人或調度彈性,家中長輩一旦失去看護,可能立即面臨無人照顧、甚至被迫送往長照機構的困境。張姮燕透露,自己身邊就有朋友的真實案例,父親中風後送機構安置,健康狀況急速惡化,不到兩週便驟然離世。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圖/方萬民攝)張姮燕提到,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移工逃逸並非單純個人主動決定,而是牽涉一整條地下產業鏈。她透露,曾遇過家庭看護遭假冒交往對象的仲介人員誘拐脫離原雇主,向移工保證能去工廠工作,「不過後來也只是換了一戶人家,繼續做看護工作」,這些逃逸移工雖然名義上薪資較高,卻完全喪失勞健保與工作保障,一旦生病或發生職災,往往求助無門。張姮燕呼籲,政府應優先從源頭管理著手,包括:嚴格審核仲介媒合品質、建立雇主與移工媒合資格審查機制、簡化緊急聘僱審核流程,並適度提高逃逸行為的實質代價。唯有如此,合法雇主才不會持續淪為制度設計下的犧牲品。對此,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說明,配合嘉年華活動性質,移民署所屬北區事務大隊由新北市服務站指派1位移民輔導專員及1位社工前往設攤,於現場提供外籍人士生活適應諮詢、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屬於柔性預防宣導作為。另經查證,活動當日未發現有警方查獲或帶回涉案失聯移工至專勤隊續辦之情事。移民署指出,查處人力確實有限,除持續爭取人力增補外,對查緝失聯移工從未鬆懈,將持續積極協同各國安機關執行查處。統計自112年起至114年止,每年平均查處失聯移工約2萬4,000人,人數極多。另外,移民署說明,失聯移工議題涉及勞動力市場需求,移民署已依查處實務經驗,提供相關建議給勞動部,以利勞動部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勞政機關,就源頭移工引進政策、仲介管理等面向研擬改善措施,進一步瓦解非法勞動市場。
信義區停業麻將館偷偷攬客! 警聯手市府衝現場直接「斷水斷電」
臺北市信義區1間麻將休閒會館,去年才因涉及賭博等違法情事遭信義分局查獲,並由都發局勒令停止違規使用並列管在案。未料業者竟在列管期間企圖「死灰復燃」,掛著合法休閒會館招牌暗中繼續招攬賭客。信義分局接獲檢舉後強力搜證,再次聲請搜索票查緝,為徹底拔除這處治安毒瘤,信義分局於今(17)日展現市府鐵腕決心,會同建管處、台電及自來水公司直衝現場,強勢執行「斷水斷電」!台電人員將電錶當場拔走。(圖/警方提供)據了解,該店家表面上佯裝為合法提供麻將交流的休閒場所,私下卻大搞地下賭場,業者去年遭到檢警查處並報請都市發展局勒令停業後,依然視法律為無物,在列管期間違法重操舊業。信義分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長期的布線與跟監蒐證。專案小組掌握確切賭博事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發動第二次突擊查緝。為貫徹市府「掃蕩不法場所、絕不姑息二次違規」的公權力,信義分局於今(17)日迅即發動聯合稽查,會同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台灣電力公司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等單位,前往基隆路一段該違法據點突擊。在警方嚴密維安下,台電與水公司人員當場拔掉電錶、關閉水閥,強制執行斷水斷電措施,一舉斬斷其繼續營運的任何可能。
寶林茶室中毒案逾2年!6死者家屬均獲賠償 千萬墊付款全數追回
113年3月爆發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至今已超過2年的時間,台北市政府今(14)日公布案件處理進度,市府表示已追回初期墊付的千萬醫療款,並積極協助亡者家屬獲得賠償金;行政裁罰上,6筆罰鍰均已移送強制執行。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指出事發初期受害者及家屬面臨極為沉重的自費醫療負擔。基於救人為先,市府第一時間動用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墊付共983萬8457元。後續由社會局委任律師代位求償,業者及產險公司已在114年6月13日將代墊費用全數匯回善款專戶。法務局提到事發初期寶林茶室因逾期未繳保費,導致其產品責任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遭註銷失效,受害者求償無門。但因事發地點為百貨公司,其投保之商業綜合責任保險附加食品中毒條款成為理賠解套關鍵。法務局介入後邀集產險業者、保險公證人、保險法專家學者葉啓洲教授,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並數度邀集信義遠百、大食代及各產險公司研商,全力加速理賠認定,確保家屬權益。自113年8月起至114年11月間,市府多次召開調解會議,最終6名亡者中,5名家屬順利調解獲償;另1名家屬亦在各方努力下,順利達成私下和解。另一方面,市府亦請消保團體為受害者爭取權益,消基會已於113年12月11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交起訴狀,代表30位受害者及家屬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並已於114年7月22日進行一審言詞辯論,市府將持續提供必要協助並關注訴訟進度。此外,針對寶林茶室未依法投保且保單失效等違規事項,衛生局皆依法開罰,共計開出6件裁處。在給予業者合理之繳款與催繳期間後,最快僅18天即移送強制執行;其中114年1月23日開出的300萬元罰單,亦於催繳期限屆滿後迅速於3月18日移送。6件裁罰皆於兩個月之內全數移送強制執行。對此,市府也澄清第一時間即完成所有裁罰程序,依法給予合理的繳款與催繳期後即立刻移送強制執行,絕無外界所稱「拖延移送」的空窗期。案件一旦移送,針對業者的具體財產查封與強制扣款作業,後續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市府將持續配合並尊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依法行使職權,共同防堵業者逃避責任。
首都法院內戰1/支付命令漏送!士院害慘香港潮牌 北院判國賠
香港潮牌2%捲入我國法院內戰!2%台灣子公司與地球人品牌行銷公司簽約合作卻發生授權糾紛,向士林地院聲請支付1千萬的命令獲准,原本雙方應各收一份支付命令,士院卻把兩份都寄給2%子公司並誤認送達完成,導致地球人公司錯過異議期限,帳戶凍結5個月、被迫借款561萬元,因此提起國賠訴訟。地球人公司擔心士院「球員兼裁判」審判不公,自行向台北地院提告,最後由北院判決士院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2%集團旗下共6個品牌、全球180間分店。(圖/翻攝2% WIP GROUP臉書) 本刊調查,2%集團2011年設立台灣子公司,登記名稱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台灣百份貳有限公司,負責人叫做李國威(LEE KOK WAI);本件國賠案「受害人」地球人品牌行銷有限公司在2018年登記成立,負責人是司徒慧瑜,除了經營2%服飾,也創辦及行銷連鎖茶飲品牌「1011 SipTea」。 李國威與地球人公司有合約,但對於授權金產生爭議,他在2021年5月向士院聲請核發對地球人公司、司徒慧瑜的支付命令,士院於同年6月9日准許李國威對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裁定內容是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千萬元,否則應於命令送達後20天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至於李國威對司徒慧瑜聲請支付命令,因為司徒慧瑜不在境內,「送達應於國外為之」所以駁回。收受支付命令若未於20天提異議,會遭到強制執行。(示意圖/民眾提供) 依據支付命令標準作業程序,合法送達債務人(相對人,即地球人公司),才能起算20天異議期,如果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聲請人,即李國威)下一步就是強制執行;至於駁回支付命令的裁定,只會寄給債權人,不會寄給債務人。以本案而言,李國威應收到一份支付命令和一份駁回裁定,地球人公司只會收到支付命令,不該收到駁回裁定。 但地球人公司沒收到應對李國威清償1千萬的支付命令,反而在2021年8月30日收到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 司徒慧瑜傳訊息詢問律師:「李國威又來了,請問附件內容的意思是什麼?我要如何配合?」律師回答:「意思是他對法院主張對妳有債權,但因為妳不在台灣,文書送達不到,聲請駁回,目前還不需出具文書或配合什麼。」。 地球人公司本來放下心中大石,豈知2021年11月1日起,公司銀行帳戶因李國威強制執行而扣押223萬,資金凍結期間不得不向兩位金主調頭寸,總共借款561萬;後續與士院來回周旋,直到2022年4月6日才撤銷扣押命令,這5個月另有應收帳款1157萬也禁止動用。 地球人公司認為士院漏寄支付命令有重大過失,還誤發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士院明知造成公司嚴重損害卻拒賠,如果仍向士院提起國賠訴訟,「無疑球員兼裁判毫無公平性可言」,所以向高等法院聲請指定管轄,希望由其他地院審理。但高院指出,士林地方「法院」是司法機關,與依法獨立審判的「法院」仍然不同,不能臆測由士院審國賠案一定不公平,因此駁回聲請。 地球人公司考量後,改至台北地院告士林地院,將國賠案從「自我審查」扳成「友軍審查」的局勢。 士院表示,確實有寄出2份支付命令,地球人公司雖提出司徒慧瑜支付命令的駁回裁定,但不代表沒收到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應探究2021年8月30日士院信封內到底有那些文書資料,但地球人公司員工作證,打開士院信封只有一張紙,就是駁回裁定,沒看到支付命令。 該給地球人公司的支付命令到底去了哪?北院調查,也寄給李國威了,他收到的兩份文書都是支付命令,沒有駁回裁定;從司徒慧瑜與律師的對話紀錄更可研判士院漏寄地球人公司支付命令,否則歐陽慧瑜身為老闆,怎麼可能明知公司要被強制支付1千萬還置之不理,甚至只跟律師討論駁回裁定。 北院認定士院送達程序多有疏漏、確有違失,導致地球人公司無從提出異議遭扣存款、應收貨款,已構成過失侵權行為,應賠償借款利息14萬2539元,但應收帳款隨扣押結束即可使用,金額並未減少,依法也不能主張利息損失,所以這部分的請求不合理。 士院對於國賠案敗訴回應,會提起上訴;地球人公司雖勝訴但極為低調,透過委任律師表示相關問題都不便回答。
首都法院內戰2/曾合夥鄧麗欣賣茶 香港女董告士院內幕曝光
士林地院寄錯信國賠案的受害公司地球人品牌行銷,由「港企二代」司徒慧瑜創立,她從2%台灣子公司接手服飾業務後,另與藝人王子的前女友、香港女星鄧麗欣共推手搖茶品牌「1011 SIPTE」,多次聯名鬼滅、Miffy等知名IP,頗有生意頭腦,對於法院疏失害公司帳戶被凍5個月,她在國賠案一併請求商譽損失100萬元卻遭駁回,律師李育昇分析,鑑定機構雖認定可能損失100萬,但實際損害並未發生,商譽損失在訴訟實務上極難證明。司徒慧瑜(左)與鄧麗欣(中)合夥茶飲品牌。(圖/翻攝1011 SIPTEA.Taiwan臉書) 自香港起家的潮流品牌2%已發展34年,旗下共有6個品牌,2%主打東洋至潮品味,「+-×÷」特色是成熟聰慧的女性路線,「+-×÷ HOMME」鎖定喜好成熟與潮流男裝的客群,「th:」主攻輕便中性男裝,WIP是2%的副線品牌,2% TOKYO則為進軍日本東京所創,標榜女性最愛潮牌,2%集團全球180間分店,台灣區有BOY LONDON、WIP、2%共20個百貨專櫃。 司徒慧瑜成立地球人公司後,將2%台灣銷售業務納入「服裝部」,並於公司另設「餐飲部」,與香港知名藝人鄧麗欣合夥1011 SipTea茶飲品牌,走健康美顏路線,2018年、2019年陸續在台北市信義區及中山商圈開店,雖經營一年多就收攤,但行銷手法令人印象深刻,積極合作LINE FRIENDS、Snoopy、Miffy、蠟筆小新、咒術迴戰、鬼滅等IP以開發潛在客群。 地球人公司與2%台灣子公司發生合約糾紛後,又因為法院寄錯支付命令,公司帳戶凍結5個月,有設櫃的百貨商場除了收到執行通知,也收到2%台灣子公司負責人李國威的存證信函,紛紛打電話詢問公司財務狀況。 地球人公司擔心被強制執行,會導致百貨業者選擇撤櫃不再合作,甚至有銀行也來問這件事,恐怕會影響後續貸款,因此對士林地院求償100萬元商譽損失。 審理國賠案的台北地院一一釐清百貨商場的續約情形,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專櫃在強制執行之前就合約到期、BOY LONDON專櫃約滿後仍續約,另外京站百貨2%專櫃、MITSUI OUTLET PARK林口2%專櫃、MITSUI OUTLET PARK台中港BOYLONDON專櫃在執行事件後也續約,所以這些業者對於地球人公司履約能力的評價、信賴並無減損。2%商譽損失的鑑定報告以麗寶Outlet Mall進行假設。(圖/翻攝麗寶Outlet Mall官網) 北院其實有委託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鑑定商譽損失,鑑定報告以麗寶Outlet Mall的2%專櫃「假設」真的因為強制執行而撤櫃,可能會造成地球人公司100萬4366元損失。 既然如此,為何法官並未採信鑑定結論,仍判決士院免賠?李育昇律師指出,原因就在於「可能造成100萬元損失」和「已經證明商譽真的損失100萬元」是兩件不同的事情。鑑定機構有說明,商譽是非常隱性的無形資產,現有資料不足以確認真正的因果關係,因此只能假設某家百貨是因為這次強制執行而不續約,再模擬計算可能增加的成本及營業損失。但法官事後發現,相關百貨並沒有因為這件事情解約,有些甚至還繼續續約或重新簽約。 李育昇表示,廠商收到扣押命令後打電話詢問公司財務狀況,確實可能造成負面觀感,但法律上還必須進一步證明,第三人真的因此降低對公司的支付能力、履約能力或商業信用的評價,甚至因此解約、不再合作、降低訂單或改變交易條件。只有「覺得很丟臉」、「廠商曾經詢問」或鑑定機構推估可能產生損失,仍不足以證明商譽已經實際受到損害。這也是為什麼商譽這種無形損害,在訴訟案件的認定上是很困難的。 士院對於國賠案敗訴回應,會提起上訴;地球人公司雖勝訴但極為低調,透過委任律師表示相關問題都不便回答。
六星級月子中心傳歇業「退款多次延期」 業者回應:已全數退還
位於台北市中正區的六星級月子中心「汭恩產後護理之家」,今年5月遭網友爆料疑似在SPA室裝設偽裝成煙霧偵測器的微型針孔攝影機,經警方調查判定為指向性麥克風,並非針孔鏡頭,業者也聲明回應「不存在任何非法偷拍或侵害隱私之行為」。然而,近日卻傳出汭恩即將歇業,消費者卻遲未收到退款的狀況。對此,汭恩執行長連勇舜回應,已在9月8日全數完成退款。根據《鏡週刊》報導,A女表示,汭恩曾在6月底發出通知,稱機構只營業到7月16日,原訂入住的家庭可轉往「姊妹館」或辦理退款,而她原先已繳交30多萬元費用,後續也選擇退款,業者雖承諾7月27日會退費,卻以內部資金調度不足為由,將退款日期延後到8月31日,當天又說貸款撥款有問題,再延期至9月4日。A女說,到了9月4日,汭恩又告知「需要再爭取1週」,最後等到9月8日才收到退款。A女也補充,汭恩每次將退款時間延後,都沒有主動說明原因,是消費者進行追問後,業者才會公告新的退款日期。早在7月底,就曾有其他消費者於Threads發文詢問,確認是否有其他家長正在辦理汭恩退款,並表示「完全聯絡不到人,直接消失」。貼文曝光後,就有不少網友留言道,「預計11月入住,汭恩沒有回應,有跟消保官申訴」、「原訂10月入住,催了1個月,9月8日收到退款了」、「原訂11月底入住,9月8日有拿到退款了」。對此,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該機構於8月31日歇業衍生的退費爭議,衛生局後續共接獲9件民眾陳情,立即要求機構妥處,期間機構已陸續依規定退費,並於9月8日回報確認,款項已退還完畢。汭恩執行長連勇舜則說明,選擇退款的家長全部約20人,已在9月8日全數完成退款,總金額約1000萬元,期間汭恩有主動聯繫其他優質的月子中心,讓家長選擇要轉介至其他月中或者退款,並非逕自解約,而在退款過程中,由於資金問題出現延期狀況,對於受影響的家長感到非常抱歉。連勇舜提到,為了讓家長放心,汭恩主動對部分家長開出本票、支票,有人已去法院申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對此汭恩表示理解,在退款完成過後,也主動向家長說明,願意負擔1500元的裁定費用。
掛羊頭賣狗肉!板橋養生館暗藏春色「罰不怕」 市府出擊強制斷水斷電
新北市板橋區某養生館長期從事非法色情交易,屢遭板橋警分局登門查獲送辦,並由市府城鄉發展局依法開罰,業者仍心存僥倖、無視公權力繼續營業。為徹底根除治安毒瘤,新北市政府公共安全稽查小組於10日展開強勢執法,會同台電與自來水公司前往該違規店家強制執行斷水斷電處分,展現對惡性違規營業絕不寬貸的鐵腕決心。警方指出,板橋區為新北市重要的交通轉運樞紐與繁榮商圈,該處養生館隱身鬧區掛羊頭賣狗肉,暗中媒合提供性交易服務,嚴重破壞地方善良風俗與居住安寧。板橋警分局日前掌握確切事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前往查緝,當場查獲業者媒介全套、半套性交易牟利,除將涉案人員依刑法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外,市府城鄉局也同步依違反《都市計畫法》祭出行政裁罰。但業者面對高額罰鍰竟不知悔改,仍持續以養生館名義暗中招攬尋芳客,市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為防止違法行為死灰復燃,10日由城鄉發展局、警察局板橋分局等局處,聯同台電及台灣自來水公司人員展開跨部會聯合行動,直搗該養生館強制拔除電表與水表,正式執行斷水斷電處分。板橋警分局長彭正中表示,市府與警方對色情不法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未來將持續運用第三方警政的力量清除治安死角。同時也嚴正呼籲房東,將房屋出租之前也要多加留意,並應履行管理責任,否則不僅衍生治安隱憂、影響鄰里,更可能造成自身觸法而蒙受損失。
北市食安罰鍰611萬追不回 寶林茶室欠350萬居冠!蔣萬安承諾1個月改善
台北市議員柳采葳日前於市政總質詢揭露,北市近3年食品安全稽查裁罰仍有37案待收繳,累計金額達610萬9988元,其中2024年爆發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寶林餐飲事業欠繳350萬元居冠。柳采葳質疑市府行政程序存在漏洞,未及時保全業者財產,導致後續追討困難。台北市長蔣萬安則承諾,將加速案件移送強制執行,並在1個月內檢討精進相關制度。柳采葳指出,寶林餐飲事業因規避查核及未提供相關資料等原因,累計遭裁罰350萬元,但業者未繳納罰款,市府也未能及時扣押財產。她認為,重大食安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應更迅速評估業者財務情況及脫產風險,避免行政處分最後成為無法追回的呆帳。除了寶林餐飲,柳采葳也點出其他欠繳案例。其中果匠正庵有限公司因食品及添加物逾期遭裁罰72萬元,業者一度申請分期並繳納部分款項,之後停止實質營運,仍積欠58.2萬元;另有業者因白木耳農藥超標遭裁罰24萬元,同樣面臨追繳問題。柳采葳要求市府建立重大食安裁罰的即時保全及假扣押機制,同時研議跨局處黑名單,防止業者透過更換負責人等方式規避責任,並建議將食安累犯紀錄納入公共採購及補助審查。蔣萬安答詢時表示,未來將加快行政程序,在罰鍰逾期未繳後儘速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降低業者脫產或出境造成追討困難的風險,並要求衛生局、法務局在1個月內檢視相關制度。北市衛生局則說明,2023年至2026年8月食品抽驗裁罰共357案,目前收繳率為80.66%,尚有37案待收繳,相關案件均已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或持續催繳。
手滑匯錯錢怎麼辦?律師揭「2招追回全額」:對方花光照樣吐出來
許多民眾在進行網路銀行或 ATM 轉帳時,常因一時不慎輸錯帳號,誤將款項匯入陌生人帳戶。面對此類情況,民眾往往焦慮萬分,擔心求償無門。對此,律師蘇文俊指出,我國法律對此已有完善的處置機制,只要遵循正確救濟管道,無論金額大小,均可依法追回。蘇文俊在臉書粉專影片中表示,發生轉帳錯誤時,民眾第一時間毋須慌張,應立即聯繫自身轉出銀行。銀行將啟動協尋機制,主動聯繫收受款項之帳戶所有人,詢問其是否願意主動返還款項。此舉不僅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解決爭議,亦為雙方建立安全的對話管道。蘇文俊指出,若銀行聯繫後,收款方仍拒絕配合歸還,可以採取2種法律途徑討回公道;第一是刑事提告「侵占遺失物罪」,逕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發,收到無法律上原因之款項仍強行占有,恐涉犯刑事罪責;第二是民事訴訟「主張不當得利」: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對方返還全額款項。 針對民眾擔憂「若對方已將匯錯的錢花光該怎麼辦?」,蘇文俊特別強調,不論匯錯的金額是3萬元或300萬元,對方在法律上均負有返還義務。即便對方帳戶已無餘額,取得勝訴判決後,仍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押其薪資、不動產或其他有價資產進行拍賣清償。民眾若不幸遇上匯錯錢情況,切莫自認倒楣,應積極採取法律行動保障自身權益。
陳佩琪抱怨小孩醫療險被扣 行政執行署:柯文哲是要保人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監察院認定政治獻金申報不實,裁處罰鍰254萬元、沒入5579萬元,合計5833萬元逾期未繳,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接獲案件移送,強制執行柯文哲財產,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上網抱怨,小孩的醫療險也被扣押「是在扣押什麼鬼」,台北分署對此回應,並非扣押義務人子女的保險保障,而是針對柯文哲身為要保人對於保險公司的金錢債權。陳佩琪臉書發文表示,執行署扣押遠雄人壽三個小孩的醫療險,但那是從小孩自己的帳戶扣自己的保費,她質疑只因為要保人是柯文哲,就扣押小孩的醫療險?她說「要學陳幸妤利用媒體來討財產,也為台灣公民討一個公道」。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聲明,調查與義務人有關的保險公司後,即依法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保險契約債權,該執行命令係扣押義務人對保險公司之金錢債權,且於義務人為要保人時,禁止其為其他處分及行使權利等行為。台北分署指出,該執行命令說明已載明義務人為要保人時,其保險契約為健康、傷害保險或依保險法第123條之1第2項由主管機關公告之人壽保險者;或為人壽、年金保險,其解約金債權或現存在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未逾最近1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之6個月金額中最高標準者,其解約金債權或現存在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均不予扣押。對於陳佩琪表達「我要去跟執行署要回我家小孩的醫療險,趙建銘要還小孩錢,請法務部執行署還我小孩醫療險來」,台北分署回應,義務人於1日委任家屬主動到場,本分署已向其說明相關法律規定,並告知如不服,因法律已賦予聲明異議之救濟途徑,義務人自得依法提起救濟。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吳乃仁欠台糖上億傳每月僅還5萬 鍾佳濱:應儘速保障債權
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因台糖售地案面臨上億元民事求償,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昨(10)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吳乃仁7月提出的還款條件為每月5萬元,若以1.8億元計算恐需約300年才能清償。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11)日回應,債務協商最重要的是債權、債務雙方取得共識,同時要求台糖儘速採取措施保障自身債權。吳乃仁因涉及台糖售地案,遭台糖提出民事求償。由於相關債務遲未清償,台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及管收,台中地方法院今年6月11日裁定准予管收,吳乃仁隨後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6月22日開庭審理期間,台糖委任律師當庭撤回管收聲請,使吳乃仁在遭管收12天後獲釋。台糖方面表示,雙方7月16日曾進行協商但未取得結果,預計8月下旬再次協商,若屆時仍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方案,將再向法院聲請管收。王鴻薇昨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吳乃仁積欠台糖債務達1.8億元,卻傳出7月16日提出每月僅償還5萬元的條件。她質疑,以吳乃仁目前79歲計算,按照這項還款速度,需要約300年才能清償完畢,相當於要到379歲才能還清。鍾佳濱今日在立法院議場前進行輿情回應時表示,民間債務協商的核心,在於債權人與債務人如何就清償方式取得共識,相關條件原則上應尊重雙方協商結果。至於王鴻薇如何取得雙方協商內容,鍾佳濱表示並不清楚。不過,由於此案涉及台糖債權,他認為台糖應儘速採取必要措施,確保相關債權獲得保障。鍾佳濱強調,債務人採取何種方式清償,只要是在台糖能夠接受的合理範圍內,都可以透過協商處理。最重要的是雙方能取得共識,讓債務實際獲得清償,同時確保債權人的權益不受損害。
醫療暴力!「欠醫藥費」要求開診斷證明遭拒 病患暴打耕莘員工畫面曝光
新北市新店區6日發生醫療暴力案,28歲賴姓男子日前在耕莘醫院進行神經阻斷手術,卻積欠醫藥費尚未付清,而他6日就診時要求開立診斷證明遭拒,竟情緒激動暴打院方33歲陳姓員工,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趕抵後連忙將他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賴男曾多次在耕莘醫院就醫,先後積欠百萬醫藥費未付清,而他近日又因為腰痛在醫院進行神經阻斷手術,並於6日門診期間要求開立診斷證明以申請保險,但該手術他還積欠一萬多元費用,醫生拒絕開立,賴男因而大鬧診間,陳男聽聞聲響試圖排解,卻慘遭賴男攻擊。根據當時畫面,賴男將陳男壓打在地一陣暴打,陳男試圖起身,賴男卻一腳踢向他頭部,導致陳男頭部血腫、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以現行犯將賴男逮捕,詢後將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罪嫌移送臺北地檢偵辦。天主教耕莘醫院表示,賴男日前曾因腰痛至本院急診就醫,期間即曾多次與護理人員及保全發生爭執,影響醫療秩序。本次再度於院內發生暴力事件,不僅危害第一線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也影響其他病人就醫權益。此外,院方檢視公開司法資料發現,該病患過去曾與多家醫療院所發生醫療費用相關民事程序,包括支付命令、強制執行等案件,涉及多家醫療機構。院方表示,相關案件均屬公開司法紀錄,顯示其曾與多家醫療院所發生醫療費用爭議;至於個案是否涉及其他法律責任,仍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行政副院長樊裕明強調,醫療場所是守護生命的重要空間,無論醫護、行政、保全或其他工作人員,都應在安全、受尊重的環境下執行職務。院方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辱罵、威脅或妨害醫療秩序行為均採零容忍態度,將依法蒐證、追究法律責任,並持續強化院內安全機制,維護醫療人員執業安全及民眾安心就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