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 強制執行 罰鍰 行政執行署 酒駕 執行
積欠305萬營所稅、營業稅 設計公司負責人遭管收
台南市一家室內設計公司從109年度起滯欠營利事業所得稅至今,另還滯欠2個年度的營業稅合計305萬多元,經移送強制執行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37歲的楊姓負責人,去年至今曾從公司帳戶提領大額資金或轉帳高達3000萬多元,15日通知楊男到場說明時,對方辯稱是為了支付貨款、方便提領,但因並未用於清償稅款,晚間被裁准管收。據查,這家室內設計公司年營業額上千萬元,卻滯欠109、110、111、112、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11、112年度營業稅等,經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等單位移送台南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後,尚欠金額合計305萬9013元。行政執行官發現,楊男從去年至今年間,曾經從公司帳戶提領大額資金或轉帳金額合計達3000多萬元,部分款項挪為他或第3人公司使用。經訊問資金流向後,他卻辯稱是為了支付貨款、方便提領。台南執行分署昨天通知他到場,經訊問後,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財產有隱匿或處分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並移送台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晚間7點15分裁定准予管收,隨即解送管收所。

67歲男相親結婚遭詐騙310萬元 女方判刑10年4個月仍拒還款
大陸陝西西安,一名67歲的田先生透過相親平台結識自稱62歲的女子楊某,兩人於2023年底領證結婚,豈料婚後田先生的70.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10萬元)積蓄全數被騙。近日,河北承德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0年4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責令退還被害人6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0萬元),但女方卻拒絕還款。田先生透過相親平台認識楊某,婚後慘遭詐騙約310萬元新台幣。(圖/翻攝自微博)《極目新聞》報導,田先生表示,楊某在平台上主動示好,並邀請他到承德生活。相處近一年後,兩人於2023年底領證結婚,但隔天楊某便威脅田先生交出銀行帳號與密碼,甚至恐嚇:「不給錢,你腦梗發作我也不會打120!」法院判決書顯示,楊某因詐騙罪被判刑10年4個月,並處罰金約新台幣44萬元。(圖/翻攝自微博)田先生的存款、社保卡資金,以及為楊某購買金飾的費用,共計70.5萬元人民幣,最終落入楊某之手。事後,楊某將田先生電話封鎖,田先生不得不報警求助,不過楊某否認詐騙,聲稱田先生是「自願將存款交給她管理」,並辯解部分金錢已歸還。然而,法院查明,楊某虛構年齡、職業、婚姻狀況,並在取得錢款後用於個人消費與償還債務,且在被要求歸還時隱匿現金,謊稱已交還。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並指出楊某未認罪悔罪,不具自首情節。法院最終判決楊某有期徒刑10年4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並責令退還6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0萬元)。然而,田先生透露:「一分錢都沒拿回來,她寧願坐牢也不還錢。」他考慮申請強制執行,但楊某名下無財產,帳戶資金早已轉移,追回難度極高。田先生無奈表示,這筆錢是他2022年賣房所得的養老金,如今血本無歸,「我只是想給自己一個公道。」

最新酒駕累犯名單曝!北市男「拒測7次」累計罰504萬 禁考照33年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今天(9日)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合計32名。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899人次(1,774名)。裁決所表示,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為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台北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裁決所說明,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另上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計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地標成爛尾2/質疑法拍拖延 住戶籲政府協助重啟程序
基隆市「海吉市」住戶指出,建商的債主在2019年已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海吉市,但拍賣程序延宕5年,直到去年才開始執行拍賣,歷經3次拍賣都未成功,去年12月進行第四次的特拍,將原本打包拍賣的方式,改為以一戶為單位拍賣,結果賣出21戶,總共只拍得2.8億元,但法院將結案停止拍賣,海吉市的產權糾紛恐回到原點。得知消息的住戶與購屋戶喊話,希望政府能協助他們解決問題,重啟拍賣。興建海吉市的碩晟建設負責人李太行在2022年因詐欺罪遭基隆地院判刑6年6個月,上訴後由台灣高等法院在2024年4月改判6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讞;但海吉市的爛攤子還未就此結束,當初李太行因填補公司資金缺口,不僅預售屋抵押給金主,還把已經拿去抵押的房子,重複賣給多名買主,共有77戶的海吉市,卻被李簽下700多份的買賣契約,最後僅12戶完整交屋,其餘65戶淪法拍屋。海吉市的購屋戶侯小姐也是碩晟建設債權人,她表示,自己從2015年起開始借錢給李太行,每次五、六千萬,先後借了3.6億給李付款讓營造廠繼續施工,雙方約定大樓完工後就設定抵押權給她。但海吉市落成後,雖然侯小姐取得抵押權,但因為她來往兩岸經商不方便親自處理,加上有朋友勸她,一名女子擁有鉅額債權恐引來黑道覬覦,因此她委託遠銀資產一併處理她的債權。除了她之外,遠銀資產也整合了數家銀行與私人金主的債權,除了已售出並過戶給住戶的部分外,就剩餘的65戶向法院聲請查扣拍賣。侯小姐說,最後法院還變更拍賣方式,將海吉市分成一戶戶分開拍賣,並將在近期確定強制執行所得的分配表。她說,本來打包拍賣後,所得金額足以解決建商所有債務,但改為單戶拍賣後只售出65戶中的21戶,雖然遠銀資產的第一順位抵押權能因此受償,但海吉市欠債案也將因此失去拍賣的執行名義,一旦停止法拍,包括她在內的第二順位抵押權將因此無法求償,海吉市的「爛尾樓」現況恐怕也將持續下去。海吉市債權人侯小姐說,一旦停止法拍,不僅第二順位抵押權將因此無法求償,海吉市的「爛尾樓」現況恐怕也將持續下去。(圖/劉耿豪攝)侯小姐說,此案不僅是單純的債務,還牽動了許多購屋家庭的生活,海吉市社區因產權混亂而無法成立管委會,導致出入份子複雜;另外有買了預售屋,卻因為建商一屋多賣而無法入住的購屋戶,也因為停止拍賣,而喪失買回房屋的機會。她說,最後產權回到原建商手中,但建商欠款數億元尚未清償的事實沒改變,債權人必須再次提告,從頭走一次司法程序,不知到何時才能解決海吉市的困境。海吉市背山面海,距離基隆港西岸碼頭約300公尺,從建物高層可眺望整個港區。(圖/劉耿豪攝)律師鄧湘全建議,民眾購屋前,一定查詢建商或代銷公司的信譽,並在簽約前向銷售人員確認履約保證機制;購買預售屋時,更不可在簽約後就撒手不管,一定要勤走動,常到建築現場查看工程進度是否正常。他也建議,民眾購屋前可以直接詢問銷售人員「萬一出了問題,我的錢要如何拿回來?」要求對方明確指出賠錢、還款的條文,總言之,必須確認建商提出的擔保機制,只要對方是正派的建商,必然會完整回答這個問題,若是對方顧左右而言他,就不要冒險購屋,「反正房子那麼多,也不一定要買這一間。」鄧湘全說,近年來不乏傳出建商倒閉的消息,一旦不幸發生建商房子蓋到一半跑路,或是遇到「一屋二賣」的情況,建議民眾在第一時間就要採取法律行動,儘早提出刑事、民事告訴,確認並保全對方的財產,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法院判泰山買街口「交易無效」 檢調擬追查36億元去向
食品大廠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炒股,今年5月遭搜索交保800萬元。詹景超卸任前主導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台北地院日前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街口全數返還並准許泰山假執行;未料最近扣押執行竟發現諸多帳戶近乎歸零,資金去向不明,成為「海角36億」!泰山本週已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2022年9月1日,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認定他受託辦理辦理「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配售,獨厚特定買家獲取不法利6000萬元,諭令交保10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胡亦嘉被境管2年多,曾經4度提重保換短暫解除境管。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找台開公司動用私募款上億元炒作泰山股價,還賣掉擁有「全盈PAY」的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轉而以36億元買進虧損的「街口支付」4成股權,甚至未經董事會同意豪擲7000萬與仲介費買名畫,被質疑罔顧股東權益。2023年5月泰山經營權易手,新團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意圖掏空公司,涉嫌特別背信等重罪;另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北院今年5月13日判決街口金科必須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5月22日詹景超被交保當天,泰山新團隊就向法院繳擔保金聲請強制執行街口金科財產。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該公司113年度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帳戶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監理機關未接獲通報。由於36億元投資款,包含泰山以每股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子公司街口金科「老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24.63元認購街口金科增資「新股」共22億元。前者近14億元款項是街口金科代母公司收受保管在台新銀行,檢調因如今款項竟消失,不排除追查街口金科負責人胡亦嘉刑事責任。據指出,胡亦嘉去年透過街口金科投資瑞興銀行持成為第3大股東,又收購資本額僅100萬元的艾士盟公司改名為「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今年4月將資本額增加到9億元,把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持有的瑞興股票全部轉給「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應有數億元進帳,但法院也查不到這筆股款。檢調正追查詹景超出脫全家持股、炒作泰山股價,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詹景超主導的街口投資案在一張股票都沒拿到的情況下,就把36億元鉅款匯給街口公司,比出脫全家持股案還誇張,詹等人是否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嫌,將是檢調下一波偵辦重點。

貪用高齡長者優惠!南韓上班族冒用母親交通卡通勤400次被抓包 遭罰1800萬韓元
據韓媒報導,韓國首爾一名40多歲上班族在上下班通勤時,長期使用其67歲母親專用的優惠交通卡,以不當方式逃避支付完整票價超過400次,近日遭首爾地鐵罰款1800萬韓元(約新台幣38.5萬元),是其逃票價格的30倍。首爾地鐵強調,之後還要追究其違法的民事、刑事責任,以建立良好的地鐵使用秩序。據《首爾新聞》報導,首爾地鐵宣布,自2022年起,平均每年查處非法乘車案件5.6萬起,查處金額超過26億韓元(約新台幣5550萬元)。其中,光是2025年上半年,地鐵逃票事件就多達2.7萬件,涉及罰金金額達13億韓元(約新台幣2780萬元)。首爾地鐵6月30日宣布,家住首爾市區的40多歲金姓男子,自2024年3月到7月間,在住家附近的「喜鵲山站」到職場所在的「金浦機場站」之間往返通勤414次。然而,喜鵲山站的工作人員經過車站電腦分析,發現他這段期間進出地鐵,使用的是其67歲母親的優惠交通卡,構成了逃票行為,為此向他罰款約1800萬韓元差額票價。據了解,這項金額約是金男逃票票價的30倍。其罰款法源是韓國《鐵道事業法》和《鐵道部旅客運輸條款》,若金男拒不繳費,將會被依南韓《刑法》第347-2條「電腦詐騙」和《刑法》第348-2條「未經授權使用設施」受到刑事指控。除了被起訴外,乘客同樣會面臨來自首爾地鐵的民事訴訟,並以強制執行的方式追繳逃票的車費。

狂發交通罰單催繳信搞詐騙 公路局通報下架200多詐騙網站
詐騙集團催繳交通違規罰單手法不斷更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近期再次更新電子郵件通知民眾,寄件主旨為Mvdis監理信箱,內容不外乎為「請於O/O之前完成繳納,逾期未繳將依法加徵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等語,經查證該電子郵件是假訊息,公路局迄今已通報下架200多件詐騙網頁,並於首頁「澄清專區」提醒民眾,注意詐騙簡訊、假監理服務網網址,請勿點選假連結。公路局表示,請民眾特別注意,切勿點擊來源不明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遭受詐騙,監理機關雖有交通違規罰單到期簡訊提醒通知服務,但需要車主主動提出申請,且此服務僅限於「提醒通知」,不會附上網址供下載及點選。若有收到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義,請洽各地區監理所站或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處)查證。公路局提到,若收到相關違規或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可上「監理服務網」正確網址為「 https://www.mvdis.gov.tw/ 」,或下載監理服務APP查詢。若有疑義可洽公路局用路人服務中心0800-231-035免費電話或各監理所站求證;若為6都所管轄交通違規,則可洽6都裁決中心(處)求證。詐騙集團催繳交通違規罰單手法不斷更新。(圖/公路局提供)

金錢豹女酒駕撞死烘焙師出獄 死者姊姊寬容喊話「好好做個人」
「金錢豹」酒店女服務生顏子娠2017年涉吸毒又酒駕撞死陳姓烘焙師,判刑9年6月定讞,民事另賠償1068萬,死者家屬決定給顏一條生路,放棄向顏追償,顏服刑過半,日前申請假釋;法務部矯正署本周已核准顏女假釋案,檢察官亦聲請保護管束獲准,顏將出監。對於她重獲自由,死者家屬公開表達不追討賠償,但也語帶沉重呼籲她珍惜新生。回顧案情,顏子娠為金錢豹酒店女服務生,2017年11月間涉吸毒後又酒駕,行經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與西屯路口時,闖紅燈撞死年輕烘焙師陳姓男子,事後經法院判刑9年6月定讞。面對肇事者已出獄,陳姓死者的胞姊於1日凌晨在「雅妃烘焙坊」臉書粉絲專頁發文,表示自己已得知顏女在6月30日出監消息。她寫下:「久違了的自由,請好好珍惜。望妳能扛得住人生重啟的磨難,好好做個人。這世間永遠有提取不完的惡,願妳,勿成為那個供應者。」儘管法院判決顏女須賠償民事損害1068萬元,但家屬決定放棄強制執行,選擇不再追討債務。對此,陳姓姊姊曾以信函告知顏女:「顏小姐,妳已自由,卻罪無可赦。我和我爸媽這一生不會原諒妳,但是我們陳家樂意見到妳悔改。」顏子娠的回信則提及,看完家屬放棄千萬債權對她的綑綁時「內疚潰堤」,她未來行有餘力會捐款做公益服務,謝謝家屬做出這樣的決定。雖然看到家屬一生不願原諒她時「心好痛」,但至少願意看見她悔改。她未來不會再走回頭路,也會與陳家保持聯繫,告知出監後的狀況。

昔點名2類人才做詐騙 仙塔律師涉詐遭網朝聖打臉:以身示範
網紅律師「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參與靈骨塔詐騙案,今(1日)凌晨以70萬元交保。事實上,她過去曾拍片教大家如何拿回被詐騙的錢,更提到有2種人會去做詐騙,如今自己卻成了從事詐騙的人,引來大批網友朝聖打臉。仙塔律師表示,一般人只知道被詐騙要去派出所做筆錄、提告,拿到民事訴訟才能拿回被騙的錢,更指出會當詐騙集團,通常都是沒有父母疼愛、戶頭裡沒什麼錢,「不然你沒事幹嘛去做詐騙?」仙塔律師指出,即使拿到民事勝訴判決,要強制執行也執行不到,因為對方名下沒有財產,戶頭也沒有錢,接著她分享2個方法。首先是如果有抓到刑事被告,且判決也確定了,法院通常都會「諭知沒收」,雖然不清楚金額,但至少可以將贓款沒收,並在被告判決確定1年內聲請「沒收發還」,把這些錢發還給被害人。另個方法是,把款項匯到人頭帳戶,對方的帳戶就會變成警示帳戶,該帳戶的錢無法提領,「你的錢可能還沒有被提領出來,還在這個警示帳戶裡面」,所以可以拿警察的報案三聯單,到銀行簽切結書,銀行就會發還警示帳戶裡的款項。不料,仙塔律師現在變成詐騙集團,引來網友嘲諷:「仙塔變靈骨塔了」、「詐騙幫凶下地獄」、「所以妳現在是以身示範囉」、「詐騙集團的同路人」、「教的真好給別人騙,還不如來給妳騙嗎?」、「真諷刺」。

獨家/甜蜜穩交翁乙宏1年 張若凡驚爆欠債百萬遭告上法庭
歌手張若凡去年被時報周刊CTWANT目擊與小3歲的演員翁乙宏約會,本月初小倆口再度被本刊捕獲甜蜜雨中漫步、開心唱KTV,看起來感情相當穩定,生活過得十分滋潤。不過,感情雖穩定,近日卻有網友在Threads爆料,表示自己前兩年意外發現喜歡的女歌手在外欠了好多錢,留言區甚至有熱心網友提供「關鍵字」,指出這位歌手是《聲林之王》第一季出道、曾與李聖傑合唱、名字三個字,條件都與張若凡吻合。張若凡日前還與王碩瀚搭檔參演短劇集《星期三女友》。(圖/翻攝自張若凡IG)本刊記者進一步追查發現,以本名張若凡在演藝圈活動的她,演藝工作之外已改名為「張可墨」。她先前曾成立「汎鎔影音工作室」,並於2020年和2021年分別向華南銀行借款,共計60萬元,雖然前期有寬限期只繳利息,但後來她又以個人名義在2021年再借100萬元,條件為五年期,每月需還本金與利息。張若凡2018年被直播平台挖掘,不料雙方竟出現金錢糾紛。(圖/翻攝自張若凡IG)不過,據查張若凡至2022年4月5日就沒有還款,銀行多次催討無果,最後只好把她告上法院,求償本金、違約金和利息,總金額高達132萬元。根據法院的判決書,銀行提出的證據確鑿,法院也認定內容無誤。不只如此,張若凡收到法院通知後完全未出庭、也沒抗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也被認定是承認債務屬實。張若凡2018年被直播平台挖掘,不料雙方竟出現金錢糾紛。(圖/翻攝自張若凡IG)除此之外,去年張若凡還被前東家浪LIVE聲請支付命令,追討約36萬5千元的債務,並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至還清當日止,支付年利率16%的利息。她必須在收到命令後20天內向法院提出異議,否則浪LIVE可申請強制執行。對於張若凡財務狀況問題,本刊記者詢問她所屬索尼唱片公司表示:「浪Live 是藝人(張若凡)的經紀公司,相信他們會好好解決。」不過據知情人士表示,張若凡欠浪LIVE的部分是因為疫情期間藝人收入銳減,所以經紀公司伸出援手,但據悉應該已經處理完畢了。但在截稿前無法取得經紀公司浪Live的回應。

蔡阿嘎追債陷苦戰 二度法拍蘿拉48件精品仍恐血本無歸
百萬YouTuber蔡阿嘎(本名蔡緯嘉)與前員工蘿拉(林沛蓁)爆發信任危機後持續進行法律追討,針對蘿拉涉嫌透過AB合約詐取鉅額款項,他與妻子二伯在社群持續更新後續。今(30日)他曝光最新追討進度,透露第二次針對蘿拉名下動產的法拍已展開。精品香氛與名牌包排滿倉庫,蔡阿嘎笑稱『hahababy惜福季』,但其實拍賣風險與成本壓力不小。(圖/翻攝自IG)從限時動態可見,這次法拍地點與第一次相同,拍賣品項包括精品品牌愛馬仕、路易威登、迪奧與古馳包款與香氛,共計48件。蔡阿嘎幽默表示,「會不會最後都變成hahababy的特賣會?」但實際上背後卻藏著可能賠錢的風險。根據蔡阿嘎透露,若本次拍賣再次無人投標,這些物品將由他自行吸收處理。然而,他也坦言,儘管外觀亮眼,但內部團隊成員普遍對這些與蘿拉有關的物品意興闌珊。更令人意外的是,法拍看似能追回部分損失,實際上程序成本不低。蔡阿嘎指出,這批物品鑑價費高達5萬元,而且拍賣方式並非逐件叫價,而是整批標售,前次拍賣就因起標價偏高,導致現場法拍買家「看完直接離場」,5分鐘內流標收場。蔡阿嘎無奈表示,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如果扣押物缺乏市場價值,最終可能還倒貼更多費用,形容這是一場「費工又傷財」的追債行動。他也提醒類似情況的經營者,執行程序前應充分評估抵押品效益,避免得不償失。

綜所稅申報明天到期!國稅局延長收件 逾期不繳「最慘下場」曝光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到114年6月30日截止,只剩下1天。財政部提醒,國稅局將延長收件至晚間7時,若使用網路報稅服務,最晚則必須要在凌晨0時前完成報稅;若期限內未報稅者,不僅要補繳稅金,恐怕還會面臨漏稅額3倍以下罰鍰,同時須多繳滯納金,呼籲民眾務必在期限前完成綜所稅申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截至114年6月22日止,已完成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件數約612萬件(約占去年總申報件數685萬件之89%),距離申報截止日(6月30日)僅剩1天,提醒尚未申報的民眾儘速辦理結算申報。該局說明,民眾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登入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辦理申報,核對申報內容無誤後,一定要執行「申報資料上傳」動作,待系統出現「申報成功」訊息,才算完成申報。以往有民眾線上繳納稅款,卻漏未將申報資料上傳即離開系統,此類案件一經稽徵機關核定為未申報案件,將無法適用列舉扣除額,亦會影響短漏報所得的處罰倍數及核課期間。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想確認是否申報上傳成功,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個人/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結算申報/申報及繳稅查詢/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稅結果查詢,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編號、民國出生年及驗證碼,即可查得檔案編號、申報日期、申報時間、附件上傳檔案數及繳稅紀錄等資訊,繳稅紀錄資料彙整上傳時間至少需2個工作天,故建議民眾於繳稅次日起第3日工作日再查詢。財政部指出,若民眾未在期限前完成綜所稅申報,只要在被查獲或被檢舉前主動補繳,就不會產生罰鍰,但仍需繳交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是超過3天加徵1%,因此在6月30日截止申報後,7月1日到7月3日補報都不需要繳滯納金;而滯納金每超過3天加徵1%,最高累積至10%。若7月15日才完成補繳稅,則還需要再加上5%的滯納金。財政部提醒,若延遲繳稅30天以上,利息會改以郵局的「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計算。屆時繳交的金額會是稅金+10%%納金+郵局利率計算利息。以上為「主動補繳」面臨的滯納金,如果是被國稅局揪出或被他人檢舉,恐怕還得面臨3倍罰鍰,情節嚴重者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酒駕撞死烘焙師判9年 「金錢豹女」顏子娠假釋獲准將出監
「金錢豹」酒店女服務生顏子娠2017年涉吸毒又酒駕撞死陳姓烘焙師,判刑9年8月定讞,民事另賠償1068萬,死者家屬決定給顏一條生路,放棄向顏追償,顏服刑過半,日前申請假釋;法務部矯正署本周已核准顏女假釋案,檢察官亦聲請保護管束獲准,顏將出監。矯正署6月25日核准顏女假釋案,檢察官向台中高分院聲請保護管束獲准,據了解,顏女預計下周出監,依規定,她須於出監的24小時內向台中地檢署觀護人報到。顏子娠2017年11月間涉吸毒後又酒駕,行經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與西屯路口時,闖紅燈撞死陳姓烘焙師,判刑9年8月定讞,民事另賠償1068萬;陳姓胞姊每逢弟弟忌日時都會寫信給顏女,並在弟弟生前經營的臉書粉絲團張貼信件內容。陳姓胞姊日前在臉書粉專「雅妃烘焙坊」分享,顏子娠今年申請假釋,近日會出監,她的刑事即將結束,接下來面臨1000多萬的民事賠償。律師建議他們聲請強制執行,不過後來發現,需在拿到債權證明的5年內,聲請強制執行,但父親認為時效過了就算了,「給她一條生路」,決定放棄向顏追討損害賠償。陳姓胞姊向顏表示,更生團契的人跟他說,大部分的女性更生人出監後有很大的機率會尋找過往的人際圈去尋找機會,或者依附之後遇到的另一半而活;要想完全重新開始,就必須斬斷過去那些或令顏沉淪的環境和人,更生人需要管道暢通和友善的輔導,她由衷地勸顏找對的機構協助回歸社會。她並說,「顏小姐,妳已自由,卻罪無可赦,我和我爸媽這一生不會原諒妳,但是我們陳家樂意見到妳悔改」,希望顏努力悔改,他們努力放下。如果有任何想說的,她的信箱一直都在。顏子娠的回信則提及,看完家屬放棄千萬債權對她的綑綁時「內疚潰堤」,她未來行有餘力會捐款做公益服務,謝謝家屬做出這樣的決定。雖然看到家屬一生不願原諒她時「心好痛」,但至少願意看見她悔改。她未來不會再走回頭路,也會與陳家保持聯繫,告知出監後的狀況。

提行政救濟拖時間!財政部下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將縮短追繳期限
財政部即將在7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追稅情形備受矚目,然欠稅若打行政救濟,追稅期可縮短!財政部採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官解釋,發文解釋稅義務人稅捐及罰鍰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並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暫緩執行的案件,在計算徵收期時,依同法23條第3項,扣除暫緩執行期間,應計算到行政救濟確定日。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稅捐的徵收期5年,自繳納期屆滿的隔日開始起算,如果應徵稅捐未在徵收期間提起徵起者,就不再徵起;而在徵收期前就已經移送強制執行者,執行期就10年,也就是追稅最長可達15年。不過,依據同法39條規定,如果納稅義務人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未繳納者,稅捐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如果納稅義務人申請複查、行政訴願與及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就要暫緩移送強制執行,依據23條第3項規定,徵收期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期限。而過往財政部徵收期計算暫緩執行扣除期間,是「行政救濟確定後、發單到繳納期限屆滿」;但新解釋令後未來扣除的期限就為「到行政救濟確定日」,大約差了2、3個月。官員舉例解釋,假如甲某打行政救濟官司3年,期間暫緩執行,最終確定要繳納稅捐及相關罰鍰,在解釋令前甲某的徵收期就是5年加上行政救濟3年、以及財政部發單到繳稅期屆滿,共計約8年2個月,加上後面執行期10年,總共18年2個月;但是解釋令後,某甲徵收期就只要加回行政官司的3年,以及後續執行期的10年,共計18年。財政部表示,對於追稅期間縮短,對稅捐稽徵機關徵稅確實有影響,但是若長達10多年仍追不到稅,後續要再徵起恐怕也很困難,財政部盤點後認為影響相當有限,同意採納大法庭的解釋,徵收期暫緩執行扣除期間只到「行政救濟確定日」為止。財政部表示,解釋令發布時尚未徵起的稅捐及罰鍰,即日起就適用法令規定,所以假使相關案件原6月25日以前到期者還未繳納稅捐、罰鍰,就算期滿、會註銷不再被追稅;但已經繳納稅款及罰鍰者,不受解釋令影響。

北市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上榜32人中「他」一人累犯高達4次
酒駕害人害己,但許多民眾貪圖一時方便,仍酒駕上路。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提升酒駕累犯嚇阻率,25日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其中酒駕累犯最多者為彭信凱,高達4次,本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至今累計已公布1867人次。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此外,罰鍰最高者為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18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裁決所補充,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並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偷帶緬甸豬肉產品返台!北市男遭罰20萬「出1招」乖乖繳清
王姓男子2022年9月自緬甸返國,因違規攜帶未經檢疫的豬肉製品,遭裁罰新台幣20萬元。儘管士林分署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資產,因王男長期旅居海外,儘管士林分署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資產,但仍有規避執行之虞,士林分署遂依法對其實施出境限制,王男本月20日繳清所有欠款,才得以解除出入境限制。這名設籍台北市內湖區、現年58歲的王姓男子,自緬甸搭機入境時,被查獲攜帶0.1755公斤未經申請檢疫的豬肉製品。此舉違反了《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隨即遭現已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裁罰新台幣20萬元,並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士林分署受理此案後,立即啟動調查,迅速執行了王男名下的存款、股票等資產,但僅追回千餘元。經書記官進一步調查發現,王男長期居住於大陸地區,顯然有規避執行的意圖,因此士林分署依法對其採取了限制出境措施,以確保國家債權得以實現。近期,王男因有私人事務需出國處理,在士林分署執行人員的耐心溝通與積極協助下,最終在本月20日主動繳清了全數欠款。隨後,士林分署也立即解除了對王男的出入境限制。士林分署藉此呼籲所有民眾,務必提高防疫意識,自海外入境時,切勿郵寄或攜帶豬肉製品,以免面臨巨額罰款。若不幸因違規遭裁罰並移送執行,應儘速繳清欠款或主動洽談分期繳納事宜,以免個人財產遭到查扣,甚至面臨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執行措施。

山東男車禍身亡「檢驗報告顯示酒駕」 真相逆轉:竟是寫錯小數點
求助無門!中國山東一名王男求助,他的父親2年前工作結束,騎車回家途中和一輛小客車發生對撞身亡,如今法律判決都已經下來,但賠償卻一直拿不到,全和那張錯誤的檢驗報告有關。王男告訴《大皖新聞》,他的父親2023年9月29日工作結束後,騎電動車準備回家,結果和一輛小客車發生對撞,重傷搶救無效,然而檢驗報告顯示,父親血液中驗出的酒精含量為164.0mg/100ml,讓他無法置信,因為父親要照顧母親和哥哥2個殘疾人,10幾年來都不喝酒,因此質疑報告的可信度。王男立刻向警方反應,重新檢測後證實,血液中未檢出乙醇和乙基葡萄糖醛酸苷成分,事後才知道,是工作人員的疏忽,紀錄時寫錯小數點,正確應為16.4mg/100ml。雖然沒有影響到事故責任歸屬,但因為錯誤報告的情況,雙方只好走法律途徑。王男表示,發生車禍時原本雙方有意和解,但對方得知錯誤的「酒駕報告」後,態度就變了,不但拒絕調解,還要打官司。最後法院做出判決,對方按50%的比例賠償58萬餘元人民幣,但家屬遲遲沒收到賠償,就連人都聯絡不上,發現號碼已經換人使用。對此,法院今年1月做出強制執行。工作人員補充,因王男家中經濟確實困難,專門成立了由政府、縣公安局、縣法院、交警大隊參與的工作組,多次和事故雙方當事人進行商談調解,但均未達成一致。此外,交警大隊還積極匯報協調,爭取司法救助。◎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華爾街女神」陳莉婷再涉奪產 大舅失聯3年資產遭詐千萬
曾以「華爾街女神」之名活躍的陳莉婷,再陷重大刑案。2023年陳莉婷與母親胡青青涉嫌謀害小姑未遂、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後,兩人又被檢舉涉嫌對陳莉婷失聯三年的大舅舅下手,冒名盜領財產、詐貸千萬元。台北地檢署19日對兩人偽造文書與詐欺等罪提起公訴,但殺人部分因無法確認被害人死亡,處分不起訴。一名銀行理專向警方報案,指出一名大客戶自2022年7月起音訊全無,但名下資產卻頻繁異動,疑似遭人冒名詐財。經比對發現,該名客戶即是陳莉婷的大舅舅、胡青青的哥哥。報案人發現,陳胡二人涉嫌找來友人楊儒杰,冒名大舅舅辦理資產相關業務,將位於內湖的不動產進行抵押貸款,從首貸至三胎共借得1147萬元;再以假買賣交易重貸1040萬元。不僅如此,檢警查出陳胡等人還開設虛假網銀,盜領舅舅存款50萬元,並冒領保單配息26萬元。此外,他們甚至虛構500萬元債權,對舅舅財產提出強制執行。銀行察覺異狀後,已標記帳戶並要求所有資產異動須由本人親自辦理,儘管如此,陳胡等人仍多次嘗試贖回基金與解約保單,所幸被擋下。檢方指出,陳莉婷等人共涉12次冒名犯行,行為包括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既遂與未遂。雖有重大資產流向異常,但由於大舅至今下落不明,無法證實其是否遭害,殺人嫌疑因而未能成立。值得注意的是,陳莉婷先前因無照經營投資顧問事業,遭判刑2年2月;而去年9月則因財務困頓,與母親合謀以假車禍殺害小姑奪產未果。當時胡青青先以鐵鎚攻擊小姑,未遂後兩人又企圖將其推下樓梯,最終遭鄰居發現報警,該案仍在審理中。

39歲女拒還16萬聘金慘了!遭法院發布懸賞 長相、個資全曝光
大陸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法院近日公開發布懸賞公告,稱39歲女子吳香因不主動履行返還胡姓男子聘金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6.4萬元),法院懸賞1年,若舉報人向該院提供吳香的財產線索,經過查核並對舉報財產強制執行後,將給予舉報人獎勵執行到位金額的10%的獎勵。綜合陸媒報導,萬寧市人民法院懸賞公告指出,該院立案執行聲請人胡男與被執行人吳香因婚約財產產生糾紛,責令吳香向男方返還聘金4萬元。因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胡男聲請強制執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現發布懸賞公告。懸賞條件方面,萬寧市人民法院表示,若舉報人向該院提供吳香的財產線索,經該院核實並對舉報財產採取控制措施執行到位後,聲請執行人將給予舉報人獎勵執行到位金額的10%的獎勵,同時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至於懸賞期限,則是自2025年1月1日00時起至2026年1月1日00時止。萬寧市人民法院補充,如在懸賞期間,吳香自動履行完畢或非因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強制執行完畢的,該懸賞自然終止。懸賞期限屆滿,仍不履行義務的,則依法採取拘留措施。

「瑠公圳迫遷案」今召開記者會 受害人盼依法停止老宅強拆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進入倒數,民事執行處日前發出拆除通知,預定6月26日執行老宅強拆。當事人賴碧珍、律師葉恕宏、黃昱中與多個民間團體今(17)日上午赴臺北地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法院暫緩執行。他們強調,強拆將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目前仍有雙贏方案待協商,籲法院依法保障人權與司法程序的正當性。賴碧珍表示,其家族自日治時期起居住於蔡金木宅,卻在2013年遭建商提告拆屋還地,至今歷經13年訴訟奔波。她沉痛表示,家人依法納稅與修建,卻遭制度排除,土地更在未通知下以「無人居住空地」低價出售給開發商。她質疑,制度形同國家默許財團宰割人民,原居住者的土地優先購買權與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居住權、與生存權均被漠視。律師團指出,本案尚涉及憲法訴訟與文化資產審議,新北市府審查過程亦涉違法瑕疵,現階段強拆恐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法院雖稱「已無停止執行之法定事由」,但依強制執行法第10條第3項,仍得因「特別情事」而展延。最高法院亦有裁定指出,倘若案件「調查未明即驟然實施強制執行將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者」,法院應審慎暫緩。律師並指出,開發商若保留蔡金木宅並捐作公益用途,可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獲等量容積獎勵,兼顧開發與保存。記者會後,當事人即赴法院遞狀,盼爭取暫緩執行空間,留住兼具歷史與文化意義的親水老宅,開啟與地方共榮的新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