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竹東市場長出「滿地經文」 網友看傻:吃消夜差點被超渡

整齊畫一的「請勿停車以免受罰」黃色大字,讓民眾路過以為看到經文。(圖/民眾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整齊畫一的「請勿停車以免受罰」黃色大字,讓民眾路過以為看到經文。(圖/民眾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新竹縣竹東鎮市場旁杞林路被畫上「請勿停車以免受罰」字樣,因黃色字體大量重複在黑色道路上,乍看與經文十分相似,讓路過民眾心驚,笑說「吃個消夜差點被超度」。

竹東鎮公所解釋,因該處上午為竹東早市,下午2時即為既成道路,不少民眾誤以為攤格是停車格導致違停,由竹東客家傳統市集促進會畫設禁停提示,因影響民眾觀感,近期會先觀察成效再做後續動作。

「請勿停車以免受罰」這8個黃色大字出現在杞林路上,還不只一個,重複出現的提醒字樣整齊畫一,占滿整條道路,看起來就像是大型經文本,在地居民路過相當驚嚇,不少網友笑說「哪個字寫錯?要這樣被老師罰寫那麼多遍!」還有人說「只想吃個消夜,差點被超度。」

杞林路白天為早市,到下午2時即為既成道路,鎮公所指出,過去不少民眾看到早市攤格,誤以為是停車格便停車,被警方開單,陳情申訴不斷。為解決違停問題,請促進會畫標線提醒,但字樣不夠明顯,違停依然無解。

竹東鎮公所表示,客家傳統市集促進會再次找來廠商畫標線,提醒民眾整條道路均不可停車,由於夜間照明不足,才選用黃色字體。字體才剛畫好不久,公所將持續觀察違停狀況,不過因影響民眾觀感,近期會先觀察成效再做後續動作。

竹東警分局則表示,杞林路為既成道路,在早市結束後,下午2時開始便不得停放車輛,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