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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女沉迷交友軟體 不滿被沒收手機離家12天投靠網友

少女沉迷網路交友,被沒收手機後離家出走。(示意圖/unsplash)

少女沉迷網路交友,被沒收手機後離家出走。(示意圖/unsplash)

高雄1名17歲少女小雨(化名),父母因為她沉迷於交友軟體,便將她手機沒收,怎料小雨竟因此事離家出走12天,跑到嘉義借住網友家,而這名網友也是小雨在交友軟體認識的,焦急的父母在小雨出門後2天到派出所報警,警方循線找到小雨的網友,並在8月3日成功將小雨帶回家。

近年來使用交友軟體的年齡逐漸下降,高雄就有1名17歲少女,因沉迷於交友軟體,父母看不下去將她手機沒收,7月23日她一氣之下,竟離家出走,獨自一人北上到嘉義,投靠某位交友軟體上認識的網友。

25日,出門2天的小雨仍未回家,加上當時杜蘇芮颱風來襲,她的父母便焦急地到警局報警,高雄市少年隊接獲報案後,積極偵辦多日,透過小雨的臉書聯繫她的好友,最終得知小雨到了嘉義,去找交友軟體上認識的網友。

警方隨後從車站監視器畫面中,確認小雨的確搭車到了嘉義,找1名19歲的洪姓男網友,還有其他女網友,在離家出走的12天裡,小雨除了借住洪男家,期間更跑到嘉義其他地方以及台南旅遊。

8月3日警方透過洪姓網友聯繫上小雨,不過小雨因和父母仍有心結,一度不願返家,最後經員警勸說,她終於答應和員警在高雄林園碰面,並由員警將她帶回家。

對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呼籲,近來網路詐騙猖獗,詐騙集團常以更種型態,詐取民眾錢財,或是騙財騙色,更可能以交友為由,誘拐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民眾在上網時,切勿任意留下個人身分資料,也要避免單獨與網友相約見面,若要與陌生人會面時,應找親朋好友陪同,外出時,也應告知家人去向,以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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