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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比特犬」未結紮 新北22飼主遭罰8萬「沒改善繼續罰」

比特犬傷人事件頻傳,而新北市至今仍有比特犬未結紮,飼主遭開罰8萬元。(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比特犬傷人事件頻傳,而新北市至今仍有比特犬未結紮,飼主遭開罰8萬元。(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比特犬傷人事故頻傳,農業部位逐步減少比特犬數量,要求飼主應幫犬隻絕育避免繁殖,但新北市動保處上月調查,發現有22位飼主未幫狗兒絕育,依據動保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8萬元罰鍰,總開罰金額超過160萬元,更加持續追蹤,沒有改善將繼續開罰,希望飼主別以身試法。

動保處表示,農業部公告前年3月起,比特犬為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為清查轄內比特犬飼養及絕育狀況,動保處在前年7月對比特犬飼主進行電訪,10月推出比特犬絕育補助,同年11月再次發函確認絕育及狂犬病預防注射狀況,並要求飼主陳述意見,續依動保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分別開罰比特犬未絕育5萬元及未施行狂犬病預防注射疫苗3萬元罰鍰,共計裁罰8萬元。

動保處統計,至今年度7月為止,動保處已針對違法的22名飼主開罰。後續亦將持續追蹤並函文要求飼主改善比特犬絕育狀態,若飼主仍不改善,動保處將依法連續開罰。

動保處表示,為有效落實源頭管制,所有比特犬均應完成絕育,如因健康因素經獸醫師診斷不適合麻醉手術,也必須申報免絕育,違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8款規定,處5萬至25萬元罰鍰。另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飼主應每年為寵物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違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也提醒比特犬飼主,若比特犬飼養地點變更或死亡時,也應向動保處登記;未來比特犬買賣、轉讓也僅限於已登記在案之飼主,如未依限登記備查、違法飼養、買賣、轉讓比特犬,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6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亦需注意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須配戴透氣口罩、繫上1.5公尺牽繩且由成年人伴同,善盡飼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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