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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何淪為詐騙之島?他曝人性三弱點 最新詐術「被害人也會成共犯」

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尚宇律師發現,很多被害人不聽別人的規勸,而始終對詐騙深信不疑。(圖/李尚宇律師提供)

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尚宇律師發現,很多被害人不聽別人的規勸,而始終對詐騙深信不疑。(圖/李尚宇律師提供)

儘管警政署及相關部門極力宣導,然而詐騙案件的數量始終居高不下,警察機關、調查局及地檢署面對如洪水而來詐騙案件量,明顯已經不堪負荷,甚至影響其他重大案件的偵辦能量,嚴重影響國家、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投資詐騙的手法日新月異

詐騙的成功不外乎是利用人性的弱點,這些弱點不外乎是「貪念」、「恐慌」、「好色」等等心態。而投資詐騙利用的就是人性的貪念,從過去常見的靈骨塔、生前契約投資,到最近常見的境外基金、虛擬貨幣投資等等,都是以獲取暴利為誘餌來使人上鉤。

最近另一種更新的詐騙手法,是利用股票買賣的詐騙,這是一種漸進式、以獲取信任為方法的詐騙手法,被害人縱使沒有不勞而獲的心態,也可能會上鉤。詐騙集團會在臉書等等社群媒體上,成立股票投資相關的社團,或直接拉通訊軟體的群組,將被害人導入到群組中,然後以投顧老師的名義發佈投資訊息,以博取被害人的信任。

接下來,客服人員就會向被害人推薦使用詐騙集團提供的APP程式進行股票下單,而要使用APP程式下單,就必須先透過儲值的方式先預繳費用,才能進行股票買賣。

透過幾可亂真的APP程式,被害人在APP上可以看到自己下單的結果,甚至連損益的計算都精準無比,被害人往往誤以為自己確實有進行股票投資,但殊不知,這些都只是一個APP所製造出來的假象。

透過三角詐騙,被害人也會變詐騙共犯

這種詐騙的手法,讓被害人的錢透過儲值的方式,轉匯到他人的帳戶,這跟一般正常的股票買賣,款項都是在自己的銀行帳戶內流動,已經截然不同。當錢跑到別人的帳戶,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因此,這種詐騙通常會是當您想要回贖、將APP上的錢領出時,才發現自己受騙上當,再也拿不回已經匯出去的款項。另一種狀況是,詐騙集團會將款項匯回給被害人,但這個款項是來自另外一個詐騙案件的被害人款項,這種狀況就是所謂的三角詐騙。

這種三角詐騙下,被害人或許可以拿到款項,但這些款項其實也是贓款,因此伴隨的結果,就是被其他被害人提告刑事詐欺案件,以及民事的損害賠償事件,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漫漫無期的官司程序。而且,被害人的名下帳戶也會被警示、凍結,這些帳戶都必須等到檢察官或法官作成不起訴處分書或無罪判決後,才有解除的機會,對生活而言更是大大的不便。

資訊量爆炸的時代,任何訊息都必須懷疑與查證

過去曾經認為,所謂真理越辯越明,資訊來源越多元、全面,越能讓人得到正確的判斷。但實際上,伴隨著當前資訊量的爆炸,人們已經沒有多餘的閒暇去理性過濾各種資訊,取而代之的是,人們利用自己的喜好來過濾資訊,只願意看自己認同的、相信的資訊。

利用大數據的演算,使用者往往也只能接觸到特定偏好的訊息資料,不受使用者喜好的資訊,將被隔絕與排除。如此一來,人們長期活在自己同溫層的氛圍下,詐騙集團往往就能利用這些偏好,製造出讓被害人深信不疑的假象,而一步步落入到詐騙的圈套之中。

實務上,我們常會見到詐騙集團的被害人不聽別人的規勸,而始終對詐騙深信不疑,原因就在於被害人就是被封閉在詐騙的訊息迴圈當中。要避免遭到詐騙,就是培養自己更多方的資訊管道,同時聆聽不同的想法與意見。從人性的角度而言,走出同溫層、接觸自己不認同的訊息是很痛苦的,但唯有這樣才讓自己在這資訊爆炸的年代,享有那一份安全的保障。

作者/李尚宇律師 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現任巨展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東吳大學法學碩士、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關係碩士、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碩士。擅長從策略及危機預防的視角,處理性犯罪、營業秘密及重大刑案等各種案件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