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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殘忍對8歲女兒施暴3小時「臟器碎裂慘死」 法官強制判絞首死刑 

41歲大馬軍人對親生女兒連續施暴3小時使其死亡,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罪刑重大,罕見裁決強制死刑。(圖/翻攝自星洲網、馬新社)

41歲大馬軍人對親生女兒連續施暴3小時使其死亡,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罪刑重大,罕見裁決強制死刑。(圖/翻攝自星洲網、馬新社)

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探討死刑掀議,放眼國際,以穆斯林為主的馬來西亞儘管已經廢除死刑,但當地的高庭法官(高等法院)22日卻判處一名對女兒施暴的軍人絞首死刑,並將另行擇定絞刑日期,消息曝光也引發當地輿論熱議。

根據《星洲網》報導,2018年1月31日晚間8時30分至11時30分,這名狼父、41歲的莫哈末阿都拉,在家中對當時年僅8歲的女兒施暴,並將女兒活活打死。根據死亡女童的驗屍報告,她全身32處傷痕和瘀青,包括頭部、頸椎、腹部的都有傷勢,而臟器碎裂則是致命傷。

莫哈末阿都拉聲稱,由於女兒不願喝聖水,不服從管教,因此才會動用體罰。被害女童遭打後,失去意識倒在家中,被發現時全身都是傷痕,送院後隨即確認死亡。警方在初步調查便確認為家暴案,隨即扣留被告,並帶領被告回到家中搜證,同時進行案件重演。

被告在口供中聲稱,自己當晚曾經用軍用腰帶鞭打女兒,並對她拳打腳踢,女兒更因此尿失禁,而他早就不是第一次家暴,先前就曾用塑膠椅毆打女兒。針對這起父親施暴打死女兒的命案,負責審理此案的芙蓉高庭法官表示,被告身為人父與軍人,知法犯法,不但沒有好好愛護年幼女兒,反而對其施加暴行,甚至虐打至死,殘酷冷血的行為,不配為人父親。儘管馬來西亞已經廢除死刑,但法官22日判被告強制絞刑死刑,因為「死刑才是他犯下致死罪刑的合理刑罰」。

41歲大馬前軍人對親生女兒連續施暴3小時使其死亡,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罪刑重大,罕見裁決強制死刑。(圖/翻攝自星洲網、馬新社)  
41歲大馬前軍人對親生女兒連續施暴3小時使其死亡,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罪刑重大,罕見裁決強制死刑。(圖/翻攝自星洲網、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