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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鴻儒迷昏兩人裝桶悶死 最高法院3度撤銷死刑不願定讞

楊鴻儒迷昏兩人裝桶棄置山區、活活悶死,最高法院找理由不判死刑。(圖/報系資料照)

楊鴻儒迷昏兩人裝桶棄置山區、活活悶死,最高法院找理由不判死刑。(圖/報系資料照)

中橫桶屍案兇嫌楊鴻儒認為陳姓友人的楊姓女友經濟優渥、意圖追求吃軟飯,2015年間迷昏陳男、塞入鐵桶後棄置中橫山區悶死,再以相同手法殺害因賭博有糾紛的賴姓男子。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皆判處他2個死刑,3度上訴最高法院後,又遭撤銷發回,法界議論紛紛,認為最高法院受到司法院大法官和法務部及執政黨影響,就算是窮凶極惡之徒,也不判處死刑。

據指出,最高法院認為,楊鴻儒已70多歲,未來假釋出獄逾90多歲,是否有再犯可能需要調查;還認為相關證人的證詞,下級審調查不夠詳盡,因此撤銷死刑判決。

判決指出,楊鴻儒與陳姓死者相識多年,他認為陳男的楊姓女友經濟優渥,決定對楊女展開追求,想除掉陳男這個阻礙,2015年6月27日、以載陳男去南投訪友為名義,下藥迷昏,把陳男塞入綠色鐵桶,找人協助丟棄中橫山區,導致陳因窒息死亡。

同年7月,楊鴻儒被賴姓男子懷疑設局詐賭,2人多次發生爭執,楊男以相同手法邀約賴男到台東旅遊,迷昏賴男後裝桶丟棄,害賴死亡。

一、二審、更一審都認定楊鴻儒具反社會人格、道德薄弱、矯正可能性偏低、手段兇殘,皆判處2個死刑,不料最高法院刑事庭再度以種種理由,將死刑判決撤銷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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