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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砲轟檢警栽贓賄選 檢方:單純行使法定職權

苗栗縣長鍾東錦抨擊檢警調不當取供栽贓他買票案,將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彈劾。(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長鍾東錦抨擊檢警調不當取供栽贓他買票案,將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彈劾。(圖/報系資料照)

苗栗縣長鍾東錦不滿苗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苗栗地院選舉法庭判決檢方敗訴後,檢方提起上訴。鍾東錦今(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砲轟檢警栽贓賄選,他將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對檢警調彈劾。苗栗地檢署下午回應,反指苗栗地院判決認事用法,忽略相關客觀事證,以及違反經驗法,因此提起上訴,強調這是檢察官辦案是行使法定職權,並無摻雜其他因素。

鍾東錦指出,偵辦本案的檢警調利用行為可議的鄧姓檢舉人資料,在全部當事人都未承認替他買票的情形下,硬性栽贓移送買票案,是台灣政治史上第一次縣長選舉設局誣陷買票事件,苗栗縣調站黃姓調查官還涉對丘姓女子不當取供。不過檢方對於鍾東錦指控調查官不當取供部分,並未多做解釋。

去年縣市長大選期間,苗栗縣檢警調以查獲大湖鄉長候選人、代表、村長等涉嫌賄選買票案,檢方向法院提出鍾東錦當選無效民意訴訟,苗栗地院7月21日駁回檢方之訴,檢方8月15日上訴,但檢方8月21日被媒體追問時,才證實「已提上訴」。

苗檢今天下午回應表示,選舉不容有任何造假之民意摻雜其中,依照台中高分院109年度選上字第5號民事判決等意旨,「所為縱屬賄選,亦未足影響選舉結果之詞,顯未慮及其獲取選票手段的正當性,及本件賄選已對所獲選票結果造成污染,信任已失,與民主制度之精神有間,所辯尚非的論,自無可採。」因此,即使檢調機關只證明候選人、親屬、競選總部成員或密切關連之樁腳,僅對1名選民賄選,亦足以影響選舉公正,即可諭知當選無效之判決。

鍾東錦的律師饒斯棋還指出,去年九合一基層選舉,早已傳出檢調大軍指向苗栗,目標就是要拉下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為此,檢察總長邢泰釗不但選前多次親赴苗栗,選後還不避諱地前往大湖分局慶功,

苗檢指出,檢察總長邢泰釗至各地檢察、司法警察機關,舉辦九合一選舉查察賄選檢討策進會議,並非僅擇選苗栗地檢署轄區舉辦。於今年7月11日於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舉辦會議過程,從未提及轄區偵辦的任何個案。相關與會檢警調廉移主官管同仁均參與其事,可得查證,並無所謂慶功可言。不容鍾縣長所委任律師自行不當臆測事實,惡意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