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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無照男未開頭燈遇警拒檢逆向逃逸 下場恐吞7萬罰單

陳男在博愛二路北上逆向行駛後左轉新莊仔路口時,疑似轉彎失控自撞安全島,員警立即上前將其壓制。(圖/翻攝畫面)

陳男在博愛二路北上逆向行駛後左轉新莊仔路口時,疑似轉彎失控自撞安全島,員警立即上前將其壓制。(圖/翻攝畫面)

高雄47歲陳男,騎乘機車載著43歲王男,要到鼓山區訪訪好友,因為機車未開頭燈,途中遭警攔查,陳男因無照駕駛擔心遭開單駕車逃逸,員警追了好一大段路,才因陳男自撞分隔島,順利將他制伏逮捕,警方除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機車騎士送辦外,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5項違規。

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警員溫仁佑、周宥南於昨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文信路與篤敬街口時,發現一部雙載機車未開頭燈,員警上前示意靠邊停車受檢,陳男不但未配合停車,還掉頭加速離去,一路在博愛二路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駛逃逸。

陳男加速逃逸,還一路違規,員警一路緊跟在後,同時呼叫警網支援,陳男在博愛二路北上逆向行駛後左轉新莊仔路口時,疑似轉彎失控自撞安全島,員警立即上前壓制機車騎士及後座人員,陳男腳部輕微擦傷無須就醫,王男則未受傷。

警方進一步查證,陳男、王男並無酒駕、通緝或攜帶違禁品,警詢後依其違規項目開具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無照駕駛、未扣安全帽戴、拒檢逃逸、逆向行駛等5項違規當場掣單告發,總計最高可處新臺幣70700元,並將陳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警攔查,請配合路邊停車受檢,避免逃逸行為造成更多違規,甚至造成用路人危險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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