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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惡火奪46命 惡女黃格格二審判無期徒刑

縱火主嫌黃格格。(圖/報系資料照)

縱火主嫌黃格格。(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悲劇,縱火主嫌黃格格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30日)二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

回顧案情,高市鹽埕區老舊大樓「城中城」於2021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分發生火警,大樓頓時陷入一片火海之中,直到10小時後才撲滅火勢,最終造成46人死、43人受傷,震驚社會。

檢方認定51歲嫌犯黃格格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且黃格格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因此以放火罪、殺人罪等起訴。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黃格格因感情因素,在沙發上放置點燃的沉香,造成大火害死46條人命,判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今(30日)二審宣判,撤銷放火罪,依殺人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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