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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蕾控「誰摔死了李新」不實 判決逆轉…郭新政、盛竹如二審有罪

郭新政找盛竹如合作拍攝「誰摔死了李新」影片,遭羅淑蕾提告。(圖/報系資料照)

郭新政找盛竹如合作拍攝「誰摔死了李新」影片,遭羅淑蕾提告。(圖/報系資料照)

前台北市議員李新在2017年墜樓身亡,前女友郭新政找來知名主持人盛竹如拍攝「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影射前立委羅淑蕾介入珠寶交易,遭提告誹謗罪,一審判2人無罪,但上訴後今(31日)結果逆轉,高等法院改判有罪,判決內容也曝光了。

羅淑蕾不滿,郭新政和盛竹如等人,在影片中影射她利用立法委員身分,介入珠寶交易,控訴相關錄音檔是偽造的,內容不實,損害她的名譽。對此,郭新政強調,「誰摔死了李新」系列,都是基於親身經歷,強調製作影片是為了「揭弊除陋」,而台灣是民主社會具言論自由,她說的均是可受公評之事,並未惡意誹謗。

盛竹如也否認指控,他透露自己受郭新政之邀擔任「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旁白,郭新政除了提供影片台詞、播報文稿外,也提供具體事證供查證,認為羅淑蕾一事屬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他在影片中的一言一語是在實現公平正義,屬善意評論。

一審法院判郭新政、盛竹如無罪,羅淑蕾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郭新政犯下加重誹謗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外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8千元。至於盛竹如也犯下加重誹謗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本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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