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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嫌主播「醜女」挨告 桃園男判賠1萬

徐男因個人恩怨在直播上罵人,得不償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徐男因個人恩怨在直播上罵人,得不償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在直播平台發言時要注意!桃園一名徐姓男子,在4月7日時在某女直播主的直播平台討論區留言,嘲笑她長得不好看,更留下「還好我沒送妳禮物」、「醜女」等羞辱語句,讓女直播主氣到當下報警提告。日前桃園地院進行庭審,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徐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據判決書紀錄,32歲徐男因故與女直播主發生爭執,因此在4月7日晚間以手機登入直播平台,並以暱稱「不知道」在該直播主的文章評論區留言「妳真的很沒品,還好我沒送妳禮物,醜女」等文字,讓女直播主氣炸,直接去警察局報案,提告徐男。

徐男到案後坦承犯案,根據桃園地院法官判決,因雙方有摩擦,在當時的客觀情境下,徐男是基於想表達自身不滿,才會在直播中留下偏激文字,但留言中「醜女」一詞足以貶損女直播主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且讓她感到難堪,故因此認定徐男犯行。

法官也表示,因徐男將留言寫在直播平台的評論區上,而該評論區不特定多數人皆可看見,因此符合公然要件。考量到徐男曾與女直播主起紛爭,才會以不雅言語辱罵他人,導致女直播主名譽受損,且也徐男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故依法判處徐男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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